士官轉業與復員,詳細經濟待遇對比!

作者|軍路君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士官選擇轉業或復員,很多戰友只知道退伍費少了很多,但具體哪些項目不是很清楚。今天,軍路就帶大家瞭解一下,士官選擇復員與轉業,在部隊享受的經濟待遇差別,進行一個介紹。

不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士官,或符合安排工作條件,退役時自願放棄安置工作待遇的士官,均按照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的方式進行安置,也就稱作復員士官。參照去年退役工作安排,復員士官宣佈退役命令時間為當年12月1日,其工資也就發至離隊當月止。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時選擇“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保障其第一次就業。參照去年退役工作安排,作轉業安置的退役士官,退役命令時間為翌年4月1日,其工資發放至7月止(4月至7月發放的工資,部分補貼沒有)。

士官選擇復員或轉業,其領取的復員費項目與轉業費項目也是不一樣的,以復員費來說,包括基本復員費、安家補助費、回鄉生產補助費、醫藥生活補助費和離隊差旅費;而選擇轉業安置的退役士兵,其領取的轉業費項目包括生活補助費、安家補助費和離隊差旅費。

另外,復員士官可以領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現行標準為每服役一年補助4500元,轉業士官沒有這項補助。

不過,在住房資金、保險基金、獎勵工資和差旅費上,除了養老保險在轉接方面有些差異外,其他的補助金額基本沒有差別。具體對比詳情,軍路聯合軍路驛站以圖表方式呈現,供戰友們參考:

士官轉業與復員,詳細經濟待遇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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