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給胡蘭成30萬分手費,爲何拒絕給弟弟張子靜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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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可以從這4方面來分析。

因為張愛玲小的時候父母感情不和,而她自己又是一個愛情至上的女人。她特別希望有一個溫暖的家庭。這個感情上如一張白紙一般的女孩,甚至不顧胡蘭成的品質以及他已婚的現實,全身心和他交往。這說明她心裡是一個極度缺愛的人。

雖然胡蘭成後來的表現讓她大失所望,但是畢竟是胡蘭成帶給她對愛情的最初的美好體驗。因此,她特別珍惜那段逝去的歲月。而家庭留給她的是冷酷的記憶。

因此她對親情失望,對愛情則很珍惜。這是一方面。

另外,因為弟弟從小比較頑劣,在張愛玲家人通信當中,或者以後她耳聞目睹的弟弟的表現,都讓她很失望。因此不願意資助弟弟。這也是說明張愛玲是一個跟著感覺走的人。

再者,張愛玲在臨死之前,把她的大部分財產送給了朋友。是希望自己死後,朋友能夠幫自己把生前的著作出版了。這也說明張愛玲對寫作是非常鍾情的。

目睹張愛玲的一生好多人為之唏噓,她是民國時期最著名的才女之一,但是晚景淒涼。她死後一個星期,房東太太才在她的出租屋裡發現了她。這不得不令人扼腕嘆息。

另外,據說張愛玲在晚年的時候多次搬家。大約不到一個星期就搬一次家。她說是為了躲開床上好多的蝨子跳蚤。其實在她晚年的時候,已經有了心理問題。

張愛玲是一個很矛盾的人。親情愛情是跟著感覺走。雖然胡蘭成帶給她很深的傷害,但是畢竟溫柔了她最初對愛情的嚮往。而弟弟卻讓她非常失望。

再者,她是為了留下更多的財產給自己出書。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與胡蘭成交往的時候,正值年輕,也因為寫作有源源不斷的收入。而後來弟弟向她援助的時候,她已經逐漸走向沒落了。身體不好心理上也有些疾病,已經沒有了掙錢的能力。

因此我認為有以上4方面的原因,使得她給30萬分手費給胡蘭成,但是卻不願資助自己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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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不一樣的。張愛玲給胡蘭成錢是因為,胡蘭成也曾給張錢,曾給過張滿滿的安全感。

張愛玲的青春期,過得極其不開心。在繼母治生活的時候沒有新衣服,只能穿繼母的舊衣和親戚們接濟的衣服,導致一直很自卑。好容易回到母親身邊,母親卻總是反覆折磨她,她活得小心翼翼,謹小慎微,而且母親總是暗示她,自己是因為她才不能和遠方的男友相聚,不能遠走高飛過自由的日子,甚至總是掂量為她的犧牲值得不值得。所以,張愛玲從青春期的時候,就有強烈的願望,就是還母親的錢。

到了青年時代,胡蘭成出現了。胡理解她,聽她傾訴,並曾給她拿來一個皮箱,裡面是錢,讓她還清自己心裡覺得虧欠母親的。因此,後來張愛玲為胡蘭成的花費,基本上是償還胡當年的這個皮箱。胡蘭成逃亡期間,曾幾次暗示張,認為張應該給他一部分錢,但是張愛玲當時的想法是,既要還清母親還要還清胡蘭成,因此忍著沒有給錢,一直到最後,張愛玲收到劇本收入,才放心還給胡蘭成,放心提出分手。當時她已經和導演桑弧確立了戀愛關係,和胡蘭成的冷淡已經很久,而胡蘭成也早已和小周、範秀美等人春風幾度,逍遙快活。

最後,張愛玲把母親的花費摺合成金條也還給了母親。她是一個涇渭分明的人,她不會佔別人的便宜,別人施與她的,她一定會還。但是另一方面,這種個性的人也會很涼薄,她也不會主動給別人施與溫暖,無論別人是不是至親,因此,她不會借給弟弟張子靜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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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涉及到觀念愛與家;

第二,涉及到真相和事實。

胡蘭成和張愛玲是一對曾經的愛人,事實上你儂我儂時,胡蘭成給過張愛玲一點金子。張愛玲從來是一個大氣獨立的人,送胡蘭成那筆錢,是胡蘭成落魄南逃至溫州時張愛玲尋夫(見《異鄉記》一書)發現胡不僅曾與武漢護士小周、還與收留胡的溫州寡婦雙棲雙宿,彼此已經互相不喜歡決絕分手。張愛玲拿她創作劇本的稿酬相贈,算是與過往交代明白,割捨完畢。

張子靜是張愛玲的唯一弟弟,性情懦弱,早年散文《弟弟》中有記錄,父母離異後張愛玲逃出跟了母親,讀書求學創作靠一支筆養活自己和闖蕩未來。他們有過姐弟的血緣親愛,卻因為彼此道路、性情、觀念、成就迥異,早就不在同一條路近似陌路人。何況,早年弟弟張子靜也有過不少傷害姐姐的言行,因為懦弱和平庸。

對於遠行者來說,觀念才情相契才是心近同路人,弟弟張子靜早就在張愛玲一路艱辛滄桑生活形式之外了。當張愛玲幾次在香港、在哈佛生活困頓窘迫得幾近難以生存,弟弟也未必知曉或者能夠給與姐姐什麼溫暖援助吧,何況早年父親的家產都是留給弟弟,他和繼母生活在一起,成年人生活過得怎樣,完全是自己的責任。

而對於姑姑和後來的姑父,張愛玲相對一直保持溫暖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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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的父母在她還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生活在一個破碎的家庭裡,張愛玲養成了孤僻的性格,和弟弟缺少溝通。張愛玲和弟弟張子靜自幼跟父親和繼母一起生活,繼母一向薄待張愛玲姐弟,對此張愛玲是抗爭的,而她的弟弟則是隱忍的,所以張愛玲覺得他不爭氣。張子靜25歲的時候,找了一份較好的工作,能夠自食其力。但只可惜染上了賭博惡習,不但搭進了鈔票,還搭進了身體。所以,張愛玲便看不起他,覺得他軟弱,虛度年華,無一技之長。所以張子靜辦雜誌請張愛玲寫文章,張愛玲都不肯邦忙,張子靜要買房子找張愛玲邦忙她也不肯邦。張愛玲去世後她的錢有兩筆,一筆2.8萬元,另一筆30萬。30萬元中一部分給了朋友宋淇夫婦,一部分請人邦她翻譯著作。

張愛玲一生情路坎坷。年輕時嫁給胡蘭成,因不堪胡的濫情,結束了這段感情。後來移居美國嫁給“糟老頭”賴雅,可是賴雅老她很多,又有病,先她而去。最終張愛玲一個人孤獨終老。張愛玲與胡蘭成分手時給了他30萬元。竊以為張愛玲當時若不與胡蘭成分手,而等待胡蘭成慢慢把心從別的女人身上收回來(胡後來在臺灣文化大學潛心教書、寫書),說不定能成為一段美好姻緣,而不致於落得如此悲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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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人家的錢,愛給誰給誰,這是人家的權利,別人都是瞎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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