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狗主人打人事件,11月3號打的人,6號警方才拘留打人者,中間3天警察爲了偵破案件做了些什麼?

深海126335370


接處警之後,警方對於是否案件作出判斷並做出是否受立案,並呈請負責人審批。根據公安部2015年頒發的工作意見規定:行政案件受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疑難複雜案件受案審查期限不超過3日。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7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法律、法規、規章等對受案立案審查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決定不予受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受案立案處理。

之後就是偵查階段,調查取證,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嫌疑人做出相應治安或者刑事的措施,並報請部門負責人上級法治部門局領導層層審批。再往後,就是到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到法院判決!


種花家看門兔


這個事情我可以和大家解釋一下。

根據媒體報道,事件發生在11月3日晚上,完整流程如下:不文明遛狗引發糾紛——金某兩次毆打徐女士——徐女士家人下樓後與金某發生衝突——徐女士一方報警後到醫院就醫。

很多媒體在報道時候只放出了徐女士被打的錄像,但是雙方家人再次發生衝突的事實也是存在的,目前媒體沒有報道金某一方是否在衝突中受傷,但是根據經驗判斷,因為金某打人在先,是非常清楚會遭到法律懲罰的,就算是裝病,也得裝兩天,所以在事實尚未查明的情況下,本著人道主義原則,應當讓雙方先各自看病,在一些輕微的打架糾紛中,派出所在處理的時候一般也是看病優先的,而不是急於採取強制措施。

而接下來,4日5日兩天,警察需要幹什麼呢?首先是調取事發現場監控,這個調取監控是比較費時間的,因為要履行審批手續,向監控持有單位出具法律文書,再將事發當日該時間段的視頻全部複製下來,根據目前的辦案要求,還要刻錄成光盤作為證據保存。這是最主要的一項工作,完成這項工作至少需要三到四個小時。

那麼接下來的工作就是給受害人及證人制作筆錄,這起事件是出現了不少參與者的,比如中途勸阻的兩個年輕人,許女士的丈夫,金某的妻子等等,我估計筆錄的數量至少在七到八份,這也是非常費時間的一項工作,因為製作筆錄有格式要求,還要和製作筆錄對象良好溝通,就算是非常熟練的警察,製作一份筆錄大概也需要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僅製作筆錄,就需要大概七八個小時,也就是一個工作日。

而還有最後一項很關鍵,就是將相關證據蒐集完畢後,交分局法制部門審核,到底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這個派出所自己是說了不算的,要由法制部門審查,報主管局長批准,而在本案中就需要等待傷情鑑定結果,如果徐女士的傷情鑑定達到輕傷以上,金某涉嫌的應該就是不是尋釁滋事罪了,而是故意傷害罪,在立案問題上,特別是刑事案件要求罪名要準確,雖然在公訴階段可以更改罪名,但是一步到位總好過二次返工,所以等待傷情鑑定的時間也是必要的。而傷情鑑定什麼時候出呢?派出所也決定不了,要找鑑定機構,

鑑定機構服務全杭州,大家都要排隊,並不會因為群眾關注就讓你插隊,不然被插隊的群眾鬧騰起來,群眾會更加關注。

上述三項都是最基本的工作,但是需要提醒的是,這些工作基本上也就是兩名民警去做,雖然這起案件在網絡上引起公眾關注,但是對於派出所來說,很顯然還算不上什麼重大案件,抓緊辦當然是必要的,但是把所有其他工作都停了只辦這個案件,恐怕是不太現實的,我去過幾次杭州,那邊的派出所工作節奏非常緊湊,基本上每個人都是滿負荷工作,白天黑夜連軸轉,一起刑事案件,三天走完報案立案拘留程序,這個效率其實相當不錯了,再要求加快進度,未免有點兒強人所難了。

電視上對警察的報道,往往集中在外勤工作上,破大案抓逃犯,而對於背後的大量工作報道不足,從而導致群眾出現誤解,其實電視上能看到的,大街上能看到的,只是警察工作的冰山一角,多少燈火通明的夜晚,多少濃茶泡麵的堅持,多少奔波,多少等待,多少看不到的付出,才是保護社會安定的根基,我希望廣大網友能夠對警察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苛責,只有相互支持,相互包容,才能共同創造更為安全的社會環境,把力量集中起來去和違法犯罪份子作戰。


一笑風雲過


這件事情,我認為餘杭在起初可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他們感覺這件事情會和平常接到的報井一樣,不過是鄰里之間一般的雞毛蒜皮糾紛而已,所以在思想上可能壓根就沒有引起重視,甚至連出面調解都沒有調解。

在徐女士將事情經過和視頻發出來之後,這個事情迅速傳遍整個網絡,而且當地的媒體也開始介入,包括一些影響較大的媒體也先後進行了報道,這個簡單的毆打事件進而成為熱搜事件。最終,在11月6日晚間,餘杭井方開始採取措施,將打人的當事者進行了刑拘,這也是在距離事發後第三天井方做出的實質性舉動。

實事求是的講,在應對此事上,我感覺他們是缺乏敏感性的,在當日接到報井電話後,他們就應該第一時間將當事雙方帶至所內,詢問事發經過,並結合小區的監控進行責任判定,該拘的拘,該立案的立案。從整個事件來看,視頻已經非常清晰的記錄了全過程,所以並不存在取證難的問題,而當地在三天之後媒體廣泛關注之後才做出動作,我認為有點說不過去。

在井方給出的通報當中,當晚徐女士已經及時進行了報井,可為什麼要在三天後才做出刑拘的決定呢?難道視頻還缺乏足夠的說服力嗎?

另外,如果被毆打的徐女士沒有通過網絡曝光此事,沒有視頻來佐證自己的遭遇,那麼這件事情她極有可能會吃啞巴虧,即使有理也難以說清。


元芳有看法


其實,警方在接到報警以後,首先要做的,肯定是把打人者帶到警察局,剛開始警方瞭解的信息應該不是很多。傷者也應該是到醫院鑑定傷情去了,警方一開始應該是沒有想到事情會這麼嚴重,剛開始估計是按普通治安事件來處理的。

但是後來沒有想到的是,這件事情7號就在網上發酵了,一開始警方通告裡面只是回應了事情的大概經過,只說事情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可是後來輿論的聲音越來越大,警方二次發通告稱打人者已經被刑事拘留了。

所以在這三天的時間,警方應該是按了普通治安事件進行立案解決的,但是中間經過網上輿論發酵,最終警方考慮輿論因素,採取了刑拘,因為那名女士的傷情也應該是構成了輕傷,這就構成了刑拘的條件了。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我是愛狗人士,我來說兩句。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矇騙了,真正的愛狗人士,是發自內心對生靈的愛護。他們不會因為愛狗,而忽視其他生靈的價值,他們尊重自然,更尊重生命價值。他們對感恩格外看中,不單是狗,有的狼懂感恩、有的牛懂感恩、有的海豚懂感恩...這樣的人本身就懂得感恩,又怎會不明白人類之間也有感恩。這樣的人不一定是善人,但一定不是大惡之人。他能分清善與惡,又怎會放縱自己的狗去侵害他人安全?又怎會當著兒童的面毒打其母?又怎會以“愛狗人士”自稱,在網絡上散佈被打者“自食其果”?愛狗,更要愛人;養狗,如同養人。很多人打著“愛狗人士”的幌子,到處煽情,給狗穿衣裳做鞋子,甚至美容美髮,朋友圈、微博滿滿的人獸之戀。然而卻不知道如何訓導自己的狗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狗是通靈的不假,但狗的靈性取決於主人,狗的行為間接的反映了其主人的秉性。狗善其主善、狗惡其主惡,養狗亦如養兒,過分寵溺必逆其道也。如果不能約束自己的寵物的話,就沒有資格做狗的主人,造物主賜人以智慧,不是讓人類奉物為主。我也養狗,也愛狗,視狗為最忠實的朋友,看不慣人虐狗,但我知道引其善勝於隨其惡。


有話直說No1






和諧131679225


的背景很強大


我的心你不懂218258824


牛逼











青天藍藍白


強烈建議,被打的女土,申請兩小孩的精神撫慰鉅額賠償金,各五百萬以上,直致他破產為止,他家有礦,不是江南皮革廠


杭州偷地雷的二傻子


要不是事情弄大了,一般這種案子都是調解,男的道歉,賠個幾千塊錢,大事化小,女的拿錢走人,警察叔叔也省得麻煩,這三天在幹嘛?當然是先觀察輿論走向,是繼續發酵,還是曇花一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