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荊州,古時又稱“江陵”,湖北省地級市,位於湖北中南部、長江中游、江漢平原腹地,全市國土面積1.41萬平方公里,總人口達690萬(2017年),下轄荊州區、沙市區、江陵縣、松滋市、公安縣、石首市、監利縣、洪湖市8個縣市區和荊州開發區、華中農高區、紀南文旅區3個功能區。

荊州是一座古老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濱江城市。“禹劃九州,始有荊州。”荊州建城歷史長達3000多年。自公元前689年楚國建都紀南城,先後有6個朝代、34位帝王在此建都。從“天下第一循吏”孫叔敖到明朝萬曆首輔張居正,從荊州走出去的宰相達138位。從愛國主義詩人屈原到李白、杜甫,大批文人墨客在荊州吟詩作賦。荊州是春秋戰國時楚國都城所在地,是國務院公佈的全國首批24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園林城市、重要的公路交通樞紐和長江港口城市。 [1]

2017年6月,荊州市被命名國家衛生城市。 [2] 2017年,荊州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922.18億元。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建制沿革

荊州之名源於《尚書·禹貢》:“荊及衡陽惟荊州”,為古九州之一;以原境內蜿蜒高聳的荊山而得名。荊是古代楚國的別稱,因楚曾建國於荊山,故古時荊、楚通用。沙,始稱津或江津,歷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文化名城——荊州

為江陵縣的重要商埠和碼頭。

荊州歷史悠久,早在五六千年前,人類就在這裡創造了大溪文化等原始文化。荊州系楚文化的發祥地,春秋戰國時屬楚。

楚文王元年(公元前689年),楚國遷都於郢(今荊州區紀南城),都郢400餘年。秦屬南郡,定治江陵,故常以南郡喻荊州。

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設立荊州刺史部,東西漢時皆屬南郡。

三國時期,魏、蜀、吳三分荊州。後歸吳,定治南郡。

晉永和八年(352年),荊州定治江陵。

南北朝時,齊和帝、梁元帝、後梁蕭銑皆以荊州為國都。

隋開皇二年(582年),因與後梁聯姻,罷總管府;開皇七年並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荊州城區

後梁,又置江陵總管;二十年改為荊州總管。大業初,複稱南郡。

唐貞觀元年(627年)屬山南道;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山南道分為東、西道,屬山南東道江陵府,設荊州大都督府,至德後置荊南節度使。上元元年(760年),以江陵為南都,改荊州為江陵府;次年(761年)罷都。

五代十國時(925年),荊南節度使高季興割據荊、歸、峽三州,稱南平王,國都設江陵。

明洪武九年(1376年)湖廣行省改置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州府改屬河南布政司;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荊州府復屬湖廣佈政使司。

清康熙九年(1670年)置上荊南道,駐荊州府;雍正十三年(1735年)上荊南道更名荊宜施道;光緒三十年(1904年)荊宜施道更名荊宜道。

民國元年(1912年)1月,荊州府裁府留縣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鳳凰涅槃——荊州城

,所轄各縣直屬荊宜道;民國三年(1914年)荊宜道更名為荊南道;民國十年(1921年)8月複稱荊宜道。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為湖北省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改為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

1949年7月,成立荊州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荊州專區),專署駐江陵縣荊州鎮,轄荊門、京山、鍾祥、天門、潛江、公安、松滋(駐新江口鎮)、江陵等8縣;同月,析江陵縣之沙市鎮建沙市市,屬省轄市。同年設沔陽專區,專署駐沔陽縣(1951年駐沔陽縣新堤鎮),轄沔陽(駐仙桃鎮)、漢川、漢陽(駐蔡甸鎮)、嘉魚、蒲圻、監利、石首等7縣及新堤辦事處。1950年撤銷新堤辦事處,改設新堤鎮,歸沔陽縣領導。1951年5月26日,荊州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改為“湖北省人民政府荊州區專員公署”;同年,撤銷沔陽專區,將沔陽(駐仙桃鎮)、監利、石首3縣劃歸荊州專區;漢川、漢陽2縣劃歸孝感專區;嘉魚、蒲圻2縣劃歸大冶專區。

1952年,由沔陽縣析置洪湖縣,駐洪湖。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縣析置荊江縣,駐陡湖堤;同年2月,五三農場成立;7月1日,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荊州地區總人口541.02萬人。1955年撤銷荊江縣,併入公安縣,公安縣遷駐原荊江縣址陡湖堤,原公安縣城關改名為南平鎮;同年,沙市市劃歸荊州專區管轄。1960年以江陵縣的沙洋鎮設立沙洋市,由荊州專署領導。1961年撤銷沙洋市,改設為沙洋鎮,劃歸荊門縣領導。1968年3月27日,荊州地區革命委員會成立。

1970年,荊州專區改稱荊州地區,地區駐江陵縣,轄沙市市及江陵、荊門、鍾祥、京山、監利、石首(駐繡林鎮)、天門、潛江、沔陽(駐仙桃鎮)、洪湖(駐新堤鎮)、公安(駐陡市鎮,即原陡湖堤鎮)、松滋(駐新江口鎮)等12縣。1975年全地區“撤區並社”,撤銷119個區(鎮),將721個小公社合併為221個大公社。1978年10月,撤銷荊州地區革命委員會,設立地區行政公署。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美麗荊州(15張)

1979年,沙市市改由省直轄;由荊門縣的城關鎮及附近地區設立荊門市,由荊州地區領導。1983年3月,全區開展“政社分開,建立鄉政權”,公社、管理區、生產大隊和縣轄鎮分別改為105個區,596個鄉,5720個村和58個縣轄鎮;8月19日,國務院批准荊門市升為地級市;撤銷荊門縣,將荊門縣的行政區域併入荊門市(1985年設立東寶區、沙洋區)。

1986年5月27日,國務院批准撤銷石首縣,設立石首市(縣級)。1987年7月31日,國務院批准(國函[1997]130號)撤銷洪湖縣,設立洪湖市(縣級)。

1994年9月29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荊州地區、沙市市、江陵縣,設立荊沙市(地級)。荊沙市新設沙市區、荊州區和江陵區。沙市區轄原沙市市的解放路、崇文路、中山路、勝利路、朝陽路5個街道辦事處和立新、關沮、聯合、羅場4個鄉;荊州區轄原江陵縣的荊州、川店、馬山、李埠、彌市5個鎮和紀南、八嶺山2個;江陵區轄原江陵縣的郝穴、觀音壋、岑河、資市、灘橋、熊河、白馬寺、沙崗、普濟9個鎮和馬家寨、秦市2個鄉。荊沙市轄原荊州地區的松滋縣、公安縣、監利縣、京山縣和新設的沙市區、荊州區、江陵區。原荊州地區的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鍾祥市、石首市、洪湖市由省直轄。湖北省政府批准,鍾祥市、石首市、洪湖市由荊州市代管。

湖北省劃分為3市2區3縣的3線城市,享有“江陵、郢都”之稱

荊州市風光(43張)

1995年12月29日,民政部批准撤銷松滋縣,設立松滋市。1996年11月20日,國務院批准將荊沙市更名為荊州市。

1996年12月2日,國務院批准將荊州市管轄的京山縣劃歸荊門市管轄和將荊州市代管的鐘祥市劃歸荊門市代管。

1998年7月2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荊州市江陵區,設立江陵縣。縣人民政府駐郝穴鎮。[6]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