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病重跪求兒子賣房救命,可兒媳寧死不從,作為兒子的我該怎麼選擇?

汐水1


每個人對生都有一種渴求,尤其是患有絕症的人,更加珍惜活著的日子,作為家人,有時候又無能為力,癌症,基本就是沒得救,即使有萬貫家財,也無法根治癌症,何況對於一個普通人,即使再想活著,可是光天價的治療費用就不是一個家庭所能承擔的。

在本事件中,作為兒子,父親患有癌症,那救治父親就是兒子的責任,可是明明知道治療只是盡人孝,可是又不能不治。而作為兒媳婦來說,不是她心狠,她拒絕賣房來治療根本就沒希望的公公,她還有孩子,還有丈夫,她是怕最後人財兩空,所以說她拒絕也是可以理解的。
肝癌晚期,說不好聽的,花錢治療也無疑是沒有用,這是真的治不好,但凡能治好,相信兒子也好,兒媳也罷,絕不會放棄,即便是砸鍋賣鐵,可是關鍵是治不好,父親渴求生還,可是殘酷的病情,不是說渴求就會眷顧著活下去。已經十幾萬的治療費加上外債,家庭已經雪上加霜,再要是賣房那就真的連最後的屏障都沒有了,關鍵是治不好。

兒媳婦在公公的懇求下拒絕賣房,能理解,一切的針扎只是給活著的人增添擔子罷了。人活一世,誰也料不定生老病死,可是誰都有生的慾望,關鍵是殘酷的現實不是所有的期盼都能實現的。


珞珈評論社


先表明身份,我也是一個醫生,如果是晚期的話,建議放棄治療,因為很可能你會人財兩空,就目前來看,癌症治好的可能性趨近於零

我曾經見過太多人不顧一切甚至賣車賣房,更有甚者借高利貸想救自己親人一條命,但最後往往都是人財兩空,病人走了之後,留給家人除了痛苦還有鉅額的債務,他們很可能今後幾十年都要揹負沉重的債務負擔

當然叫你放棄治療不是讓你不盡孝道,這個時刻,多讓自己的親人吃好喝好,讓他們走完最後一程,在很大程度上,比掏空家財更有用!!!!!!


你的父親123456


我知道有的人肝癌晚期,不是不能治,關鍵你得找對醫生,還得有足夠的錢。

我老公的舅舅是北京某銀行高管,10多年前被查出肝癌晚期,北京的各大醫院都沒有可能醫治,他聯繫美國的朋友,也沒有好辦法,後來一位日本朋友給他聯繫了醫生,在日本換肝,手術成功,回國後得一直吃抗排異的藥,每個月至少幾千,多則上萬。



問題是:

第一,你有這樣的日本朋友嗎?

第二,你有足夠的錢去日本治療嗎?即使手術成功,後期的抗排異的藥費你能承受得起嗎?

第三,你兒子的房子在北京嗎?如果在小城市,賣了房子又怎樣?杯水車薪,無濟無事。

第四,橫豎都是死,何不瀟灑走一回,不給兒女添負擔,來去了無牽掛多好?

第五,作為兒子,盡孝道是應該的,但不是盲目的,既然沒能力挽救父親,不如與他高興地度過人生最後的每一天,想辦法止疼,別讓老人在疼痛中離世就好。(圖片來自搜狗,謝謝提供)


千面2018


我的觀點是,賣掉房子給父親治病,媳婦兒要離婚隨她變,房子賣了還可以再買,媳婦兒跑了還可以再娶,但是父親就只有一個,沒了就真的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百善孝為先,孝敬父母是我們為人子女必須要盡的義務和責任。父親在我們小的時候,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捨不得吃捨不得穿的把我們養大成人,他把自己的全部都奉獻給了我們。在他們年老的時候,需要我們為他們付出的時候,我們為什麼不能把自己全部奉獻出來呢?孝順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如果一個人都不願孝順父母,還談什麼為人處事,還能有多大的作為!


妻子和你鬧離婚也是正常的事情。畢竟在女人的心裡,房子沒了家也就沒了,她也是為自己或者你和孩子考慮,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選擇賣房子,如果你妻子真的要離婚,作為一個男人,你就儘量的補償你的妻子吧。不要抱怨、不要怨恨,也許命中註定她只能陪你走過人生的一段時光。


總之,給父親治病那是必須的,哪怕是賣了房子。但是也要妥善的處理好你和妻子之間的矛盾,儘量的把傷害降到最低。最後祝你父親身體一天比一天好,祝你們夫妻幸福長久。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還有其他意見的可以留言,謝謝!


東昇西落


寫一個我朋友的真實的故事吧,朋友是女的,當時是37歲,剛生了一個孩子,好像不到兩歲,剛離婚,男方給撫養費,有一套房子,在還貸款,沒有積蓄,貸款也是男方在還,朋友的父母是離婚的,姐妹倆,妹妹有點弱智,不過已經結婚生子,朋友媽媽前幾年就查出了乳腺癌,當時發現得早,治好了,之後就一直沒去複查,朋友媽媽無業,靠朋友養著,每天就呆家裡,不做飯不收拾家的那種,就是吃飯看電視。後來癌症復發了,而且是很嚴重的那種,擴散了,好幾種癌,乳腺癌,肺癌,骨癌,醫生說,不用治了,帶回家吧,當時朋友媽媽好像60歲不到吧,但是朋友媽媽不回家,她已經知道自己情況了,就要讓朋友想盡一切辦法救她,呆醫院就是不會去,這樣一直呆了差不多半年吧,最後三四個月是靠呼吸機的,瘦得只有70多斤,朋友借遍了我們所有人的錢,最後還賣了房子,因為房子剛買沒多久,本來一百多萬的孩子,賣了之後到手的錢好像五十萬差不多,這些錢全部花完,她媽媽最後還是死在了醫院,而我朋友現在帶著孩子,欠著我們這些朋友的錢,去外地打工,孩子也只能在外地上學,事情過去有五六年了,她到現在還沒能力還完那些錢,因為要養孩子,要租房子,要生活,孩子爸爸因為朋友媽媽生病的時候,一次性付了所有生活費,所以現在孩子的費用他不再負擔。朋友現在四十多歲,帶一個剛上小學的孩子,什麼都沒有,嫁人也不好嫁,都不知道她要怎麼把他孩子拉扯大。

就是這樣,如果你一定要賣房子救你爸,可能這也是你的結果,其實醫生說不用治了的那一刻,你就應該知道,再怎麼樣,結果都一樣,這是一個正常人都知道的事實,當然,作為子女,誰都希望自己的父母能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可是,事情已經這樣了,無可挽回了,而且癌症晚期的人最後都是很痛苦的,不如早點接回家,陪他度過最後的時光。


美貓喵


你好,你的問題和我有些類似。

我母親還不到六十歲,去年12月也是被查出癌症晚期,且有轉移,現在吃藥一個月五千,積蓄還能撐,但是醫生說如果耐藥換二代藥,一年要二十萬。還想帶她去上海做射線,要十萬。我跟我媳婦說賣房子,媳婦說賣房子可以,拿出40萬給你媽治病。

我當時也不理解,還有點不高興。後來我跑了上海南京的醫院,醫生都說讓你媽心情好就行了,到後期很痛苦,很快的。我接受了這個現實,母親的病是治不好了的,我們要做的是讓她開心,減少痛苦,陪伴她走完最後一程。

當然每個人的病情不一樣,病情方面主在還是看醫生的。心情方面就要靠你了,可以和醫生商量一下,跟父親換個說法,說治療方案改成保守治療在家吃藥了等等,先放寬心。




你媳婦的考慮也是對的,有小孩要養,還要生活。你也可以房子賣了拿一部分錢出來還債治病,剩下的重買一個偏一點的。

祝好運!


莫名之語


說個真事吧。早些年老丈人生病了,高血脂吧。當時自己不當事,沒好好治。後來做支管不行要搭橋還要去省裡做。說沒錢不治。他家兩姑娘一兒子。我媳婦老么,大姐說家窮,沒錢,二哥說才買房子沒錢。最後我們拿了10萬先去治。結果手術不成功,開了第二次刀。錢不夠。老大老二一家湊了一萬。我這又找人借了幾萬。這時老頭子也怕死了,要治。那有錢呢。老兩口有套房子,老家還有幾間房子。我說要治療賣房子吧。捨不得。要留給兒子,孫子。三個娃都拿不出錢。最後沒辦法把老家房子賣了。多活了三年。怎麼說呢,要治病自己先出力,有醫保加自己的房子差不多也夠了。要孩子治也要看有沒能力。所以要珍惜生命,有病儘早治。


一18年


本人護士,2年前,媽媽查出肝癌晚期,當時託了本院同事,把最大的那個腫瘤切除了。手術前,醫生明確告訴我術後肯定會復發,但是最大腫瘤的切除,加上之後的治療,能儘可能的延長壽命。個人覺得,當時媽媽的情況能夠承受手術,且肝癌術後病人生活質量還可以。術後做過兩次介入(化療),配合進口靶向藥物治療。現在術後兩年,媽媽有醫保,扣除醫保總花費在30萬左右。媽媽現在病情穩定,生活自理,雖偶有病痛但生活質量較高,總體來說身體是走下坡路的。治療還是有一定效果的,但是如果讓我賣房子,我估計也做不到傾家蕩產付出所有給媽媽治療。親人的絕症肯定不好受,盡我所能去孝順父母,盡力就好,畢竟活著的人還要繼續生活。祈禱媽媽撐住,多陪我幾年……我愛媽媽。


家裡有個特等獎


肝癌這種病,到了後期越治死上越快。我大姨夫就是,前三年的時候他就是死於肝癌。我表姐那會在重慶醫科大讀大學,問了他們各種教授各種老師都說不應該治。因為到後期,藥物會加速肝癌發展。但是我大姨夫一點都不為我大姨和我表姐考慮(我大姨夫只有我表姐一個孩子),家裡只有一套平房。逼的家裡所有東西都賣了,當然包括那套平房,一共賣了十幾萬。。然後還不讓我表姐去學校讓去醫院伺候他,說什麼他不想死的時候無人送終。最後在賣房倆個月以後死在醫院了。並且還因為他看病欠外債十幾萬,就一套房子都不給我表姐留都賣了。當時他去世,我表姐說她雖然難過但是感覺自己解脫了。現在我表姐還有一年研究生畢業,畢業第一件事情就是還貸款。所以,我感覺像肝癌啊什麼各種癌這種病,如果是我就不治療了,傾家蕩產並且還害的自己親人一無所有,負債累累重點是你還活不下來啊。所以,文中的父親和我大姨夫一樣根本就是自私自利到極點的典範。如果你賣了房,你父親也肯定會死,而且你會妻離子散。等你父親去世了,你在掙錢還債買房可能就是這輩子也還不清買不起了


手機用戶6664540436


癌症是不治之症,肝癌晚期更是一種絕症。你父親病重跪求你賣房子給他治療,可見你的父親不想死。但是作為父親又有什麼辦法?只有跪求兒子。這也看出來一個老人的無奈,更看出一個老人的絕望。

但是父親要求你賣房救命,而你的妻子又寧死不從,這就非常令人頭疼了。

1、你和你父親都明知道花再多的錢也不一定能治好病的,但是到底這病還花錢治不治?你父親堅決要治,而你又不能說不治。

2、你父親要求你賣房給他治病,這對你來說一定會非常捨不得的,也會非常心疼的。

3、關鍵是你的妻子還在後面威脅,如果你賣房子就跟你離婚,這明擺著就是讓你不得賣房子給父親治病。



此時此刻你有三種可以選擇:

1、給父親繼續治病,但是絕不會賣房子,也不會花太多的錢治療的,只是盡力治療延緩父親的生命而已。

2、知道父親的病是個絕症,乾脆就不給他治療了,聽從妻子的話,堅決不能賣房子。

3、明知道父親的病治療無望,但是仍堅持盡最大的努力為父親治病,不惜賣房子為父親治病。即使是妻子離婚,傾家蕩產,也在所不辭。

既然你很糾結,那我就建議你選擇第一條,當然選擇第三條是更好了,但是千萬不要選擇第二條。

大家說說,應當選擇第幾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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