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兒子跟著媽媽長大好還是跟著爸爸長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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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跟孩子說要離婚的時候,孩子就很驚恐本能的知道不是好事,他問我離婚了我還跟不跟他一起睡,我說可以,我永遠都會想跟你一起睡的,我們還是在一起的,媽媽永遠愛你。可是當天晚上我下了班把他叫出來玩了一個多小時,準備回我爸媽家,他就問,為什麼不回他家,以後永遠不回來了?我說離婚就是爸爸媽媽不住在一起了,但是我們還是都很愛你。他說

那我晚上跟誰睡?

跟爸爸。

我不想跟爸爸睡。

那……跟奶奶?

可是我想跟你睡。

那好,我們去舅家。

我不去,我要在自己家。

那就跟奶奶睡。

可是我還是想跟你睡。

那就去舅家,舅家奶也想你了。

我不,我就想在我自己家。

……

最後我們還是各回各家了。週末我接他來我媽家,到了晚上睡覺的時候卻睡不著,講故事也不行,鬧著要回自己家,要爸爸來接他,好不容易睡了,晚上還尿床了。我想他這個時候是缺乏安全感的。

之後的日子發現他跟我侄子玩的時候,脾氣很暴躁,有一點不對就哭,一點容忍度都沒有。有一次侄子說我兒子“小氣鬼”,他就愣是不依不饒哭了十幾分鍾。非得讓大人說了侄子才罷休。我寬容和善的兒子哪裡去了?

最糟糕的是,我沒有辦法“教育”他,我們建立親密關係已經不是很容易了,我沒有每天給他洗澡,做飯,洗衣服,輔導作業,我們每天在一起的時間太短,他的安全感不夠,我要絞盡腦汁才能讓我們親近起來,我根本沒有“教育”他的底氣,我的呵斥會一下破壞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親密。

最後我還是回了家,跟我那個無交流的老公一起過。我知道我不幸福,沒有人比我更清楚這一點。我知道愛情,浪漫,心靈相通,深情對視,甜蜜接吻,這些我夢寐以求的事情都跟我沒關係了。我身體中一部分已經死亡,支撐我生命的柱子已經斷掉了中間的那一根,可我只能苟且,我不能為了一個可能永遠不會來的真愛拿兒子來獻祭!這個代價太慘痛我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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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於夫妻是一種心靈上的打擊,情感上會受傷的,由其是女人受心靈上的創傷是最重的。

其中,受傷害更甚的那就是孩子了,所以,我說能不離婚還是不要離婚,天下烏鴉一般黑。

在說了,你離婚了再從找一個男孩,也不定會比原裝的好!

那是起初上帝給搭配的,從小的夫妻,少來夫妻老來伴,再說幸福的婚姻也都是忍出來的,也就是女人用“智慧”忍出來的啊!

如果真的到了那種非離不可的地步,如果女方真的有能力供養孩子,兒子最好還是跟媽媽。

過去人都說有後媽就有後爹,孩子不是他身上掉下來的肉,她不會體諒前妻所生的孩子,反而後媽會欺負孩子的。

因為當爹的容易再婚的。在我們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再說了,如果兒子跟爸爸,她他的爸爸再找了後老婆,在裡面裡挑外撅的離間母子的關係,到後來兒子都不認自己的親生母親。

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們的zhu周圍。

所以說,能不i離婚最好是別離婚。

看在可h憐的孩子的分上,別走離婚的那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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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站在哪個角度說都有理!我國婚姻法沒有明確的界定,只是規定:兩歲以下的孩子歸女方,十歲以上的孩子應當徵求孩子本人的意見。對於這個規定,主要考慮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太小,當然由母親撫養為好,畢竟母親能更體貼入微;至於十歲以上的孩子,主要從“懂事了”這個角度考慮的。我國法律把十歲以上孩子稱作限制行為能力人,十八歲就是成年人了。因此認為,十歲以上的孩子基本就是明辨是非了,所以如果硬把孩子判給某一方,對孩子的身心也是一種摧殘。但是如果順應了孩子的心願,更利於孩子的成長!現在的社會上,離婚的理由多種多樣,但是真正考慮孩子感受的幾乎沒有。談到要孩子的理由,女方大多都說:我離開孩子就沒法活了!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憑啥給他!男方說的更乾脆:孩子要是判給她,可要了我媽的老命了!她家能帶出什麼好孩子來!看看,這就是男女的要孩子的理由,沒有一方是從孩子的身心健康來考慮孩子的身心感受。就是把十歲以上的孩子帶到法庭上,法官問到願意隨哪一方生活時,男女雙方也是盡力貶損對方來抬高自己,利用物質利益來引導孩子隨自己生活。比如我剛剛代理結案的一起離婚案。女方身在鄉村,死活不承認自己家鄉的教育和生活水平城市差,硬是要求已經今年入小學的兒子隨自己生活,當法官問她有無固定住所、有無穩定收入時,她還“理直氣壯”:我家裡有好多房子,院子也大,農村花銷也小,我爸媽爺爺奶奶都能給我看孩子!談到到孩子教育問題,她“怒懟”法官:小孩子有啥教育好壞啊?大了再說唄!上了大學不照樣給人打工嗎?這話讓底下坐著的男方父母差點哭出聲來。最後,法院還是根據具體情況,將孩子判決隨“父親撫養為宜”。因此我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孩子無論隨哪一方生活,都改變不了血緣關係,你有隨時探望的權利,也有教育和支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所以,在你們邁出離婚這步的同時,首先考慮孩子的成長空間,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不要因為你們的分開,給孩子的身心留下永遠的陰影!且記住我作為“過來人”的勸告:我們今天的努力,多半是為了孩子!


陳律12


我就是那個即上班又要帶兒子的媽媽,回憶起剛有他的時候,覺得是個累贅!生了一定會丟給老人,孩子生下來就捨不得,想看著他一天天的成長,也想找個可以帶小孩的工作!由於照顧孩子,公司,工資都不如前夫,於是被鄙視和漠視!終於露出了鳳凰男&媽寶男&渣男的面目,謝謝他的冷漠和把持不住!對我也是一種解脫,由於我的堅持,得到了老闆的認可,拿著不錯的薪水,還可以帶小孩!所以說人只要有目標,就一定要朝目標努力!我的目標是~帶著孩子掙錢,把我和兒子的日子過好!再接再厲!


杉慕紫


由於某些原因,不得不離婚,兒子是誰帶我覺得這個人經濟能力一定要好,能給以良好教育,健康和高品質生活的保障,如果自己生活都成問題,那孩子跟著你就是受苦,而且會窮一生都是有可能的,當然了很多人說有愛就行了,在這個現實的社會,醫院會因為你有愛就讓你住院,給你免費開藥嗎,別人家的孩子都請家教,都報興趣班,如果你沒有錢,你的孩子就開始就決定了輸的畫面,誰的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呢,有一首歌也是唱得好"有一種愛叫做放手”這不一定是情愛,父愛母愛也是這樣

,如果你不能給孩子一個好的未來,或者是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而你離婚的另一半確能滿足,那你就應該好好想想了,因為有時你除了能給孩子愛以外,其他都無能為力,有時候其實小孩的意見並不是那麼的有意義,如果孩子跟誰你們尊重孩子的意見,那你們離婚這麼不尊重孩子的意見呢,而且你讓孩子選擇,這本來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把所有的壓力都壓在孩子身上,兩個父母只是要一個結果而已,這是不負責任的感覺,小孩能懂什麼,孩子想要的是一個家,如果這個家都不存在了,那他也沒有多少其他想法了,因為他就是個小孩,還不知道世界有多大,也不知道這麼去思考更多的問題,這就是我想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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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給媽媽帶,,尤其是從出生開始,孩子就跟媽媽一起的,像爸爸那種經常不出現,偶爾冒個泡還捧著手機的,這種情況的,不管什麼原因離婚的,孩子還是跟媽媽好,孩子的衣食起居,身體健康指數媽媽最瞭解的,如果男方是個負責的,那麼在離婚後可以儘量在經濟上給女方減輕一下,畢竟一個女人單獨照顧孩子,還要上班,難免顧不上,但男性不一樣,如果沒離婚的時候,孩子的事不是自己老婆管就是自己的老媽管,那孩子更加不能給男方,因為離婚了,孩子就算給了男方了,孩子還是交給奶奶帶的,根本跟孩子沒什麼感情的,,,反正不管啥情況,孩子還是跟在媽媽身邊最好了,


雪若傾觴655


離婚後,無論孩子跟著誰,都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影響。感情走到盡頭,無疑孩子受到的傷害最大,儘可能彌補孩子的情感缺失。

不管孩子跟著哪一方,不要向孩子灌輸不利於健康成長的思想,不要整天在孩子耳邊說另一方的過錯,尤其在孩子還未完全分辨是非曲直時,只會加重孩子心中的仇恨。

一段失敗的婚姻,不能把所有的過錯歸咎在一人身上,即使由一方造成,責任只不過有輕重之分。

離異已經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不能再讓孩子承受過多的心理負擔,大人們之間的情感糾葛,與孩子無關,更不能把孩子牽扯進去。

不管孩子跟著誰,雙方都要給予孩子更多的愛,婚姻的結束,可對孩子的愛遠遠未結束。


茶色華年


男人帶的男孩子才會男人味十足。當然,這要孩子爸本身就是“男人”才行。

爸爸帶男孩可能在生活、飲食、起居等方面不如媽媽帶,但對於離婚家庭而言,這也是正常情況。生在父母不得不離婚的家庭,說明孩子人生經歷中本里就有這篇作業。

不管誰帶,都應該知道自己就是孩子言傳身教的榜樣,必須調整心態,以正能量面對孩子和生活,對孩子耐心點,最好不要因為自己婚姻的坎坷而對孩子發脾氣。

當然也不要因為離婚而過度補償孩子,演變成溺愛,溺愛孩子的壞處我就不需要再強調了。

祝天下所有家庭幸福美滿;祝所有孩子都能健康快樂成長!


境由心定1015991


應該試實際情況而定,但是普遍是母親更合適一點,我們老家有句話叫:死媽不如死爸爸。話雖然不好聽,但是現實生活中,男人再婚的概率遠大於女人,還有句俗話是:有後媽就會有後爸。這句話裡的後爸不是指媽媽再找的後爸,而是有了後媽,親爸也會變後爸。我身邊就有這種例子3個,所以感觸比較深。所以結婚離婚都要慎重


小妖42590645


看誰更適合一些噻!一、誰的工作穩定就判給誰。眾所周知,公務員和國企、事業單位的工作時間穩定,能抽出更多的時間來陪孩子和教育他,比起那些東奔西走的打工一族要好得多。二、誰的收入高就判給誰。孩子判給相對富裕的那一方,起碼物質條件能基本滿足噻!這樣即使另一方暫時沒錢付撫養費的話,孩子也不至於餓肚子。三、誰會教育就判給誰。我們餐廳的張大姐,教育兒子時一時氣憤,居然把兒子的胸前用剪刀捅破了皮,嚇死我了😱現在她老公專程放棄西藏的工作趕回來陪著孩子,才緩和了母子倆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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