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拴绳的狗,都应该当街打死

7月18日凌晨,32岁的龙女士因感染狂犬病,死于西安一家医院。让家人不解的是,6月20日下午,龙女士被狗咬伤后,按照医嘱先后打了4针疫苗,本以为可以躲过一劫,但最终还是徒劳。

事实上,与公众的认知不同,被猫狗等动物咬伤挠伤之后,仅仅打疫苗并不能确保安全。据专家解释,疑似狂犬病毒暴露之后,后期处置包括三部分:伤口处理,狂犬病疫苗接种,如果有必要还要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

如果不幸被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咬伤,上述三个环节如稍有疏漏,都可能导致狂犬病发,而这意味着100%的死亡率。

龙女士事发的还是西安,狂犬病疫苗理论上不会存在问题。在三四线城市以及更落后的村镇,狂犬病疫苗的运输和储存,就比较让人担忧。前几年,各地基层有多起狂犬病疫苗非冷链运输保存,甚至过期失效的新闻曝出。

没拴绳的狗,都应该当街打死


在有关部门的重视下,这些乱局都有重大改善。饶是如此,基层群众遭遇猫狗等伤害之后,可能遭遇的生命危险,远超过大中城市,也是不争的现实。

再回到西安,西安市疾控中心数据显示,该市2016年全年报告犬伤45092例,2017年前六月报告犬伤病例30692例,犬伤人数有增加势头。再加上部分人被狗咬伤后压根儿没去医院就诊,所以实际犬伤人数肯定还要更多。西安人口883万,这相当于每不到200人中,每年就有一人被狗咬伤。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流浪狗。在过往案例中,也有家养犬类如藏獒要死咬伤路人之后,狗主人否认所有权的情节,也让犬伤日益成灾。随着中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目前已接近60%,城市的人口密度不断增大,人犬矛盾越来越突出。

在媒体对流浪狗处置方案的线上调查中,有87%的网民选择“希望城管直接扑杀”。我不认为这些网民都毫无爱心,就我本人而言,我不但主张对流浪狗直接扑杀,更建议对任何没有拴绳的犬只,除了城管和公安,其他人都有当街处置的权利。

在我居住的郑州,我见到的遛狗人士,能为狗拴绳牵引的目测1/10都不到,都是放狗疯跑。以前我不太在意,自从有了孩子之后,每次到附近的市政公园玩耍,都会战战兢兢。当我提醒狗主人看好自家的狗时,得到的回应都是,“我家的狗不咬人”。

从犬只品种来看,大多数小型宠物犬,还有部分大型犬金毛和边牧等,攻击性确实都不太强,跟我小时候在农村见识过的中华田园犬比,它们战斗力弱爆了。但是,一旦狗脱离主人的牵引,路人何以判断它们在跟着主人遛弯儿,还是很可能携带狂犬病毒的流浪狗呢?

做为无辜路人,我们并没有责任做出精准判断。让我们承担判断失误的代价,更是流氓逻辑。按照西安和很多城市的规定,合法喂养的犬只在户外活动时,必须备有2米以内的牵引绳,倘若有这根绳子做标示,外人自然有能力在第一时间判断,并且远离这2米的半径。可是,我们踩到了太多狗屎,又能看到几根狗绳?

没拴绳的狗,都应该当街打死


相反,狗主人越是说自家的狗不咬人,我就越怀疑他们没有为狗接种狂犬疫苗。因为,狗性越温顺,智商越高,咬主人一家的可能性就越低。以狗主人们体现出的素质,我有理由怀疑他们为了省钱省力,免掉了那几针疫苗,把危险留给他家防盗门外的可怜市民。

即使狗很温顺,但毕竟是畜生。我自小被狗咬过两次,都是自家狗咬的。第一次在我7岁时,在放羊时和弟弟打架,随行的小花狗被激怒,冲上来一人给我们一口,我大腿上的犬牙印至今还清晰可见。

后一次被咬,是另一条很聪明的狗,我喂它吃肉,手离它的饭盆儿近了一点,“汪” 地一口,我右手食指便鲜血直流。我大声训斥它,它貌似也知错,头伏于地,“呜呜”不已,但它遇到类似情形,还是控制不住情绪,后来又咬过其他人。

在情绪上,犬类都比较容易被激惹。即使城市公园里看起来无害的宠物犬,如果遇到大声嬉闹的小孩,很容易发生事故。我带孩子就遇到过好几次险情,孩子们在草地上追逐打闹,小狗“汪汪”大叫,围着小孩子们转圈,也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愤怒,口牙离小孩的腿脚越来越近。

最近一次遭遇,我喊了两次,那狗主人都在旁边继续玩手机,我警告他,“再不管,我就一脚踢死你的狗”,他才过去抱走狗。这种事情多了,我就考虑再出去游园,是否要带上辣椒喷雾和甩棍,来对付那些狗,当然不排除狗主人。

郑州城管并不是没有针对犬只饲养和活动的规定,但多年来执法都是一阵风,这几年来彻底放任不管,让遛狗成为公害。那些狗主人固然公德心和素质低下,但负有管束之责的有关部门,惯于惰政坐视,才是公害肆虐的根本原因。

同样原因,也导致了流浪狗肆虐,受害者往往还是投喂他们的爱心人士,或者没有防护意识的孩童。有网民建议,可以参照欧美的做法,政府部门捕捉流浪猫狗后,先暂养一段时间,待没人收养再实行“安乐死”。

我认为这种做法在当下中国并无实施的可能性。一来中国还有那么多群众等着扶贫呢,遑论猫狗?二来在缺少监督和透明度的情况下,本来用以解决问题的方案,还易造成更新更严重的问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中国养狗人和爱狗人所体现的素质,已让他们钟爱的犬类不配享受欧美同类的待遇。至少有了官办犬只收容所之后,我经常去的那家公园里,犬类肯定会越来越多,孩子们会更加危险。

所以,当街扑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目前看来最好最人道的方案。有的狗仅仅是走失?那也该杀,因为狗主人肯定没有为它拴绳,这是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我们需要讨论的,只是以何种方式扑杀,可以减少它们的痛苦。对一些刚出生不久的小狗,可以让民间公益组织介入,为它们做好体检后,实施免疫和绝育手续,再送养有缘人。在恻隐之心和公共利益之间,绝对精准的平衡是做不到的,人类能做的,只是尽力。

当街扑杀,在道德上也没有太多可指摘的。多扑杀一只流浪狗,可能就会少一位龙女士这样的受害者。不要跟我谈流浪狗携带狂犬病毒的比率有多低,只要狂犬病毒的死亡率持续在100%,纠结于一两条狗是否“更干净”,既毫无价值,还会造成现实危害。

不但流浪狗该扑杀,没有拴绳的任何犬只都应该被就地处决。它们的危害一点不亚于流浪犬只,没理由厚此薄彼。除了这样的霹雳手段,我看不出有其他办法可以教会狗主人们使用牵引绳。

流浪狗和没有拴绳的家养狗,都是人类低素质和疏失的产物,让它们为这些付出生命的代价,从“万物平等”的角度看,有点不太公平。然而,十三四亿中国人,并不是每个人都要活得像哲学家一样。我们奔忙于街头艰难糊口,我们在下班之后,拖着疲累之躯,带孩子到户外玩一会儿,要是再被咬几口送进ICU,在痛苦中等待必然的死亡,那时候又能找谁去喊冤?

说到底,人命永远高于狗命。如何让狗活得更好,是养狗人和爱狗者的事儿。他们要做不好狗事儿,我们就有权砸烂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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