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拒不支付勞動報酬 “住”進自己建的看守所

正義網河池11月8日電(記者鄧鐵軍 通訊員韓璐潞)包工頭梁某好不容易拿下了看守所部分工程,卻不曾想看守所建成後,自己卻被“住”了進去。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梁漢忠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對梁漢忠以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其支付尚未付清的5萬多元農民工工資。

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間,梁某經轉包獲取到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看守所部分工程,合同簽訂後,他招收了多名民工到建築工地工作。2016年3月工程竣工,梁某收到工程進度款51萬餘元,另有約1萬餘元工程款未結清。領到工程款的梁某將其中的部分款項用於還高利貸、理財,並未足額髮放民工工資,尚拖欠覃某某、韋某某等21名民工的工資122896元。

被託欠工資的民工多次打電話給梁某。起初,梁某以沒有結得工程款為由拒不支付,之後,梁某就索性不再接電話,斷絕聯繫。2017年3月,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舉報後,先後通過發短信和發出勞動保障監察指令書形式責令梁某支付所欠工人的勞動報酬,但梁某不予理會,拒不支付,還長期藏匿在外。

該案被移交至公關機關,公安機關予以立案並將梁某列為網上在逃人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年4月,當梁某在南寧火車站購買車票時,被系統報警,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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