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的通报

关于一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的通报

经查,2017年7月,金厂沟梁镇石桥子村在落实刘献沟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对随迁户身份证明材料核实不仔细,导致张某某家多获得房屋建筑面积25平米;在贫困户认定工作中,疏于审查,将随迁户错识错评为贫困户,致使6名随迁户违反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违规获得补贴人民币60000元。2018年11月,旗纪委监委给予石桥子村党支部书记边树俊、副书记崔淑华、村委会委员申桂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财物由原渠道返还财政。

从这起典型案例看,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犹存,对脱贫攻坚不上心、不负责,工作不严不实不精细,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伤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打赢脱贫攻坚战是重大政治任务,需要能力素质,考验忠诚担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于通报的典型案例,要举一反三、揽镜自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不担当、不务实、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全旗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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