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纪委监委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包头市纪委监委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今年以来,包头市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工作安排,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和基层社会管理“五个领域”内的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发方案,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落实自治区纪委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提升整治效果,市纪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针对“五个领域”的问题整治分别成立了督导检查组,由有关纪检监察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和派驻纪检组共同开展工作,既提高了效率,又增强了针对性,有力地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各督导检查组按照责任分工和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整合了整治力量,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是召开会议,推进工作。《方案》制发后,市纪委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大会,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进行动员部署。会上5个地区、部门就集中整治工作做了表态发言,会议对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压实了各地区的工作职责。会后各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导检查。针对督导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平衡、成效不明显、战果不突出,个别单位行动迟缓、责任心不强,缺乏有效整治手段等问题,市纪委监委于3月中旬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区部门明确工作任务,拓宽线索收集来源,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5月初,市纪委监委又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了1至4月份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各地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三是严查严处,严肃纪律。包头市纪委监委在加强宣传教育,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的同时,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抽调精干力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33件,立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33人,市纪委监委监委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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