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搬”家中,损害赔偿得巧解


“你看你们以前是同学,现在儿子也是同学,双方各退一步,张某你就还支付2000元的后期复查费给周某,其他费用就不出了,这个事就这么解决。你们看怎么样?”4月2日,经过一番调解后鹤峰县铁炉司法所长饶金海提出解决方案。

“行嘛,饶所长纳闷说我就纳闷依,我同意这个方案”。

“那要得,我也退一步,其他的误工费等补助我都不要了”,听完饶金海所长提出的最终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先后表态道。

事件还原:3月22日早晨,家住铁炉乡犀牛村村民周某正在为邻村张某家新建住房盖瓦时,突然脚下一滑,瞬间从楼顶摔至地面,右脚疼痛难忍,随即送往当地医院检查,经医院检查认定周某右侧髂骨翼骨折,经过一周的住院治疗,3月29日出院回到家中休养。

家里的顶梁柱受伤,周某的妻子多次找到张某讨个说法,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张某遂找到铁炉司法所申请调解。

周某腿部受伤,到所里来调解不方便,考虑到特殊情况,饶金海决定亲自上门,把调解现场“搬”至周某家中。一开始周某的妻子态度坚硬、情绪激动,拿出她的算账簿要求张某赔偿误工费、后期复查等费用上万余元,张某表示自己已主动承担住院的所有费用,不愿再多赔偿。

耐心的听完事情的原委和双方的诉求后,饶金海先是打出“感情牌”,从侧面劝解双方都是一个乡的人,两个儿子还是同学,没必要闹得不愉快。紧接着又讲法明理,劝解张某要主动承担法律责任,适当的补偿后期的检查费用。在他的“巧嘴”下,经过4小时的“谈判”,最终双方签订补偿协议。


(湖北省鹤峰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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