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東法院傾情調解巧結“涉外”民間借貸

華聲在線11月14日訊(華聲在線 吳長髮 通訊員 陳佳琳)近日,祁東縣人民法院民二庭調解了一起特殊的“涉外”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2016年3月18日,被告王某以需要資金週轉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500000元並約定利息,雙方未約定還款日期。爾後,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出具了借條,原告將借款交付被告。借款發生後,被告每月向原告償還利息,一直未償還本金,經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未還款,原告遂訴訟來院。

立案後,本庭立即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送達應訴材料,發現被告下落不明,已不在戶籍地居住,故本庭通過刊登公告送達了應訴材料。開庭前,被告王某主動聯繫法院,表示其已取得老撾國籍,目前在老撾工作。該案由一起普通民事案件瞬間變為“涉外”民事案件。

承辦法官瞭解案情後,發現原、被告矛盾產生的原因是溝通交流不暢,當即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某償還原告李某借款本金500000元,該款由被告王某自簽訂協議之日起五個月內還清;被告王某除已支付的利息外,再償還原告李某借款利息10000元。至此,該“涉外”借貸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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