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信用評級機構不能丟了信用

8月17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給予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簡稱“大公國際”)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限期整改,並暫停債務融資工具市場相關業務一年。同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也表示,將暫停大公國際證券評級業務一年。

「觀點」信用評級機構不能丟了信用

大公國際是中國主要的信用評級機構之一。圖為董事長關建中。

根據監管部門現場檢查,發現大公國際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大公國際與關聯公司公章混用,內部控制機制運行不良,內部管理混亂

二是在為多家發行人開展評級服務的同時,為發行人提供諮詢服務,收取高額費用,有違獨立原則

三是部分高管人員及評審委員會委員資質不符合要求

四是個別評級項目底稿資料缺失模型計算存在數據遺漏等。

由於部分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部分公司債在交易所發行,對應的監管方不同,因而此番由兩監管部門分別作出處罰。對此,大公國際回應稱,將按照要求逐項對照、徹底整改,同時也會將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訴材料提交有關部門。這一事件暴露出來的國內信用評級機構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

以評級機構向發行人提供諮詢服務為例。一般來說,評級機構向債券發行人提供評級服務,並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是其經營主業。但是,評級機構同時還可以向發行人提供諮詢服務,幫助旗下產品獲得理想評級。如果同一機構對債券發行人同時開展兩種業務,就會帶來一個問題:評級機構不僅給結構性產品評級,還就如何設計這些產品提供建議。“左手評級,右手諮詢”,很難相信這樣的評級機構還能出具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報告。

再以底稿缺失、數據遺漏為例。衡量評級機構評級質量的最主要標準就是其評級結果是否保持一致性,其採用的評級方法是否具有科學性。如果因內控機制、工作制度不健全造成一些資料缺失、數據遺漏等,就會對評級的一致性帶來負面影響,甚至會引發評級結果出現較大差異。

此外,國內評級機構目前的付費制度為發行人付費。在此制度下,發行人花錢請評級公司評級,意味著評級公司如果不給出發行人預期的評級,對方可能不會買單。因此,評級機構給出的評級,往往會出現虛高的情況。在經濟形勢大好時,二者還能做到“雙贏”。但隨著違約事件增多,高評級企業也不斷“爆雷”,一些評級機構被頻繁“打臉”,多年累積的信用也被透支。

讓信用評級機構守住自己的信用,評出優質的信用,監管部門還應對違反評級機構執業標準、評級質量把控不嚴、內控制度嚴重缺失等行為繼續重拳出擊。

同時,評級機構也應完善內控機制,制定科學的評級方法和完善的質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防火牆制度,嚴格防範利益衝突,用專業能力提升信用區分度,更好地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觀點」信用評級機構不能丟了信用

來源 | 經濟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