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錫林郭勒太僕寺旗招募35名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01
招募計劃及崗位
計劃招募警務輔助人員35名(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
02
招募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招募程序,嚴格審核監督,採取面向社會公開招募的方式,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軍隊退役士兵中選拔優秀人才。
03
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戶籍條件:具有太僕寺旗戶籍(2018年10月1日前取得太旗戶籍)或系太僕寺旗生源、兵源(從太僕寺旗入學或入伍)。
2、學歷和專業條件:除特警外勤輔警退伍軍人崗位要求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以外,其他崗位均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當符合所需的專業要求。
3、年齡條件:
(1)特警外勤輔警普通高校畢業生崗位、蒙漢兼備崗位和退役軍人崗位,要求年齡在26週歲以下(1992年11月1日及以後出生)。
(2)財務會計崗位和監所護士崗位,要求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3年11月1日及以後出生)。
4、參照《2018年公安院校在內蒙古地區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報考特警外勤輔警普通高校畢業生崗位、蒙漢兼備崗位和退役軍人崗位的,要求身高不低於170cm,要求單側裸眼視力4.8以上,體重指數(單位:千克/㎡)在17.3至27.3之間,即體重指數=體重(公斤)除身高(米)的平方。
04
招募程序
(一)發佈招募簡章
2018年11月14日至23日在太僕寺旗政府門戶網站、太僕寺旗電視臺發佈招募簡章。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在太僕寺旗公安局大門西側接待室。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節假日不休息)。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前,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募簡章,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並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報考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取消招募資格;填寫內容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寫的,資格審核不予通過。報名時,報名人員須攜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以及學歷證書、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能夠提供學歷驗證證書的要提供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退役軍人須攜帶退役證書及複印件。
(3)報考人員每人交納報名費20元,考務費50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由旗扶貧辦出具證明,可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2017年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報名費和考務費;2018年畢業生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和提供相關資料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以及未完成繳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領取《體能測評通知單》(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 體能測評
報考特警外勤輔警普通高校畢業生崗位、蒙漢兼備崗位和退役軍人崗位的人員必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部《特警訓練大綱》組織,測試項目為3000米跑,在19分鐘內完成的為合格;未完成測評項目、超出19分鐘完成測評項目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予招募。
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體能測評通知單》。
體能測評結果及時公佈。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
(四)筆試
1、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2、每個崗位的招募計劃與參加考試人數的比例達到1∶2方可開考。其中特警外勤警務輔助人員蒙漢兼備崗位招募計劃與參加考試人員達不到1:2的,所空缺的崗位改為退役軍人崗位。其他崗位招募計劃與參加考試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減少招募崗位。
3、筆試只提供漢語試卷,可以使用蒙漢兩種文字作答,但是同一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作答;其中報考蒙漢兼備崗位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題。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同一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
4、筆試結束後,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作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時公佈。
根據招募計劃和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募計劃數與進入體檢範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末位出現並列的,並列人員全部進入體檢範圍。
(五)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對考生身高、體重、面容、外觀、血壓、視力、色覺、聽力和嗅覺等重點項目,由體檢醫師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範進行現場檢查。體檢實行單項淘汰,考生出現一項不合格項目後,不再繼續進行其他項目。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招募。
同時,由旗公安局依據《吸毒檢測程序規定》對考生進行尿液檢測,對尿液檢測呈陽性的吸毒人員,取消招募資格。
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05
薪酬待遇
(一)薪酬
警務輔助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層級工資構成。試用期滿後,按照《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規定確定層級。以後,按規定辦理層級晉升手續。
具體標準如下:
1、基本工資:參照太僕寺旗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確定,2018年為每月2750元。
2、層級工資:按照公安部統一規定的九層層級劃分,層級工資標準為100-900元。試用期人員不享受層級工資。
(二)社會保險
警務輔助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繳部分由旗財政保障,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負擔。
2018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招聘46名教師簡章
01
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高中及其他教師46名。
掃碼查看崗位表
招聘條件和範圍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落戶手續),年齡在35週歲(1983年10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
3.按照自治區相關政策,在我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工作志願者”“大學生村官”“企業人才儲備”“特崗教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退役士兵及二連浩特市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可報考定向崗位。
4.須取得與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進入二連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駐市單位且一直在崗工作人員,不受戶籍、年齡限制,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進入二連市公立學校且一直在崗的代課教師不受戶籍、年齡、專業限制,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6.必須服從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聘用崗位統一調配。
03
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採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以11月23日下午5:30為報名截止時間)
3.報名地點:黨政2號樓2樓東側大廳(地址:二連浩特市創業北路00222號)
4.報名諮詢電話:0479—7524442
5.報名須知:
(1)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同一次招聘考試,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本人1寸藍底彩色照片3張。服務期滿的“六類人員”及公益性崗位人員須持相關服務期滿合格證書。在崗工作人員須填寫《二連浩特市在崗工作證明》,由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3)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鑑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後,再進行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並對所出具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准考證發放
本人持身份證於規定時間地點領取准考證。
准考證領取地點:黨政2號樓2樓東側大廳(地址:二連浩特市創業北路00222號)
(三)考試
考試設筆試和麵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70%,總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面試時間、地點在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elht.gov.cn)上另行公佈。
1.筆試
(1)筆試試卷由專家組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卷。
(2)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不指定複習材料,內容為教育相關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應聘“蒙授”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並用蒙古文作答;應聘“漢授”崗位和“蒙授漢語文”崗位的人員,筆試須用漢文作答。對筆試中出現兩種以上文字或不按規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
(3)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方可開考,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經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定向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該崗位的招錄名額調整到相應的普通崗位。
2.政策加分
對於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2.5分。
筆試結束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公佈。
3.面試
(1)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範圍人員,末位出現並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採取試講的方式。
(3)面試按學科分組進行。考生進入備課室後給定說課、講課內容,備課時間20分鐘,說課時間2分鐘,講課時間6分鐘。
(4)應聘“蒙授”崗位,面試須用蒙古語作答;應聘“漢授”崗位和“蒙授漢語文”崗位,面試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面試總分為100分,當場打分,當場公佈,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
(6)對於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招聘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或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30%+面試成績×70%
考試總成績如在錄取末位出現並列,以面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
5.公佈成績
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由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名單,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在相關媒體進行公佈。
(四)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04
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於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任何招聘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在考錄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各類(即公務員、事業編及同工同酬類崗位)公開招聘考試等處理,考生違紀、違規事實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未盡事宜及臨時通知,請隨時關注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elh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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