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10月29日,雲南省文山市政府發佈了“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遛狗規定”。

近年來,惡狗傷人事件頻發,狗患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正逐漸凸顯,社會上呼籲加強犬類管理的呼聲很高。為規範養犬人的行為,近年來全國已有不少城市發出了關於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對犬隻品種、出行要求、遛狗時間等都列出了具體規定及罰則。

“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此次雲南文山出臺的養犬管理規定,與其他地方出臺的養犬管理規定大同小異,之所以被稱為“最嚴遛狗令”,主要在於文山的規定特別突出了“7點至22點禁止遛狗”這一條。


“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通 告

文山城規劃區範圍內犬類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

攜犬出戶時,犬隻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並由成年人牽引。7:00~22:00禁止遛犬。

犬隻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養犬人應當立即清除。

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攻擊他人,對正在傷人的犬隻,任何人可就地捕捉,並按有關規定處置;犬吠影響他人休息的,養犬人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制止。有過傷人記錄的犬隻不得在市區內飼養。

凡在市區內發現無人看管的散養家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門均有權捕捉,並按有關規定處置。

凡阻礙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管理犬隻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對於這個通告,不少網友認為很合理,希望全省甚至全國都能普及。但其中一條規定,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那便是“7:00~22:00禁止遛犬”。

一名持反對觀點的網友表示:“難道要我7點前早起遛狗,下班回來後還要熬夜等著22點後遛狗嗎?”

“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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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EARTH:有些不拴繩子遛狗的人總說“我家的狗不會咬人”,你又不是狗,怎麼知道它不咬人?風影:雖然我也有一隻小狗,但我強烈支持文明養犬,希望昆明也能出臺這樣的規定。冬雪:昆明也應該管管,小區裡很多狗屎,都是清掃人員在打掃。巖茶:應該向養狗者徵收垃圾清運費。旺哥:只願規定不是一紙空文。黃智華:支持,人與狗,孰輕孰重。反對為所欲為:別人早起遛鳥,我早起遛狗,看到太陽初升,趕緊躲回家。小滿想養狗:把狗打造成晝伏夜出動物,是要培養狼性嗎?衝著月亮嗚嗚嗚!beikey:人類越來越文明,寵物的權利不應該降低。
然後呢:是否可以換成這段時間遛狗必須戴嘴套等等。安藍:放任小孩隨地大小便的家長,希望自覺參考本規定,半夜再遛娃。亂彈琴:應該衍生一條規定,熬了一天終於可以在半夜出門的狗們,必須低調散步,不準大聲喧譁影響居民休息。


“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其實很多嚴苛的養狗規定,都是針對少數不文明的狗主人,大多數狗主人素質是高的,可是把這寫在臉上“我養狗、我素質高”,誰會信呢?所以只要有不文明的狗主人出現,文明的狗主人就都跟著背鍋。基於這一點,我看文明的狗主人首先該抱怨的不是嚴苛的規定,而是得一起譴責討伐那些素質底下的少數狗主人,是他們玷汙了狗主人集體的清白、更讓愛犬集體跟著受連累。

“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對於這項“史上最嚴遛狗規定”,假如這一條認真實行,文山市可能出現一個現象:晚上10點,大多數犬隻一起出門,因為狗主人等這一刻已經很久了,考慮到許多人第二天還要上班,遛狗可能在10點後大規模湧現。

很多狗一起湧出小區,排便自不必說,集中的狗吠也不可避免,而周遭居民恐怕也不堪其擾。

何況,“7點至22點禁止遛狗”想要真正落實,只怕也不容易。

一方面,這個時間段太長,期待人們在大清早或者深夜出門遛狗,並不現實;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在這一段時間出門遛狗,誰來監督、處罰?同樣是個值得追問的問題。

從深層意義上講,這還有點“反文明”——如果一個狗主人可以做到最嚴格意義的文明養犬,那對遛狗時間進行限制,不僅給他帶來很大不便,還會限制他的自由,侵犯他的權利。

這種“一刀切”的政策,實質上作出了這樣一種假定:凡是養狗人,都是不守規矩,需要被嚴厲管教的。這種政策只會加劇不養狗者與養狗者之間的偏見和對立,不利於養狗造成的諸多矛盾的最終解決。

如何治理社會矛盾,不僅需要政府部門為民服務的理念,也需要智慧和耐心。智慧,就是政府部門要有能力辨別哪些可做、哪些不可做。耐心,就是要遵循事物的發展規律,循序漸進地開展工作,而不能操之過急、一蹴而就。“7點至22點禁止遛狗”,雖然回應了公眾的需求,卻缺了些智慧和耐心。

城管回應:效果明顯

“史上最嚴遛狗規定”: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幾家歡喜家愁!

目前新規執行除了依靠市民舉報,城管巡邏佔了更主要的部分。當地城管隊員每天巡邏時間為早7點到晚10點,共三個班次。新規出臺後,他們在此前負責市容市貌、城市管理的工作之外承擔起排除“狗患”的工作。

目前,城管隊員發現市民在白天遛狗或者未按規定給寵物戴狗繩的情況,以勸導、教育為主,並無實際處罰。而依據現行《雲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禁止在公共區域亂倒垃圾、汙水,任意堆放雜物,隨地大小便,放任寵物便溺”,城管部門可以對違規者處以300元至數千元不等的罰款。

從執行效果來看,文山城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通告發布後,養犬人的自覺性大大提高,白天在街道或小區幾乎看不到有人遛狗,市民在規定時間遛狗也都會給寵物佩戴狗繩。

城管隊員每天勸誡違規養犬人的數量也從十多人下降到目前的四五個。此外,這幾天已沒有接到關於市民違規遛狗的投訴,而在過去,這樣的電話幾乎每天都有好幾個。

在本次文山市政府發佈“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中還有一條內容引得當地市民關注——凡在市區內發現無人看管的散養家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門均有權捕捉,並按有關規定處置。

據當地城管部門介紹,此前文山對養犬人辦理狗證並無強制要求,辦理人數較少。此次新規發佈後,無論是當地城管部門還是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市民打進來諮詢與辦狗證或接種疫苗相關的電話明顯增多,相應業務辦理的人數也多於平時。北青報記者瞭解到,當地關於無主家犬的處理辦法還在進一步細化中。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新規出臺對養犬人的日常活動有了嚴格的約束,勢必會影響這部分群體的利益,但是為了保證更多市民的出行安全以及城市的文明、美觀,目前將繼續依照此通告執行。

期待文山市成為“史上最嚴文明規範遛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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