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被判敗訴寄存600萬無法取回,澳門“多金案”有結果了

永利被判敗訴寄存600萬無法取回,澳門“多金案”有結果了


一名內地苦主涉寄存六百萬元現金籌碼於澳門的“多金貴賓廳”後,無法取回款項。事主繼在初級法院民事庭取得部分勝訴後,上訴至中級法院。據悉,中院裁定“多金貴賓廳”和“永利”敗訴,認為貴賓廳接受寄存籌碼有利於博彩活動,“永利”對貴賓廳負有監管義務,因此判兩者需負連帶責任賠償事主全部損失連法定利息。

賠償損失兼利息

案情顯示,一三年,事主於“多金貴賓廳”開設會員賬戶。一五年六月,事主寄存六百萬元現金籌碼於“多金貴賓廳”。

同年九月,該事主打算取回上述籌碼時遭到拒絕,理由是事主於永利內寄存籌碼,是通過“多金貴賓廳”聘請的一名前賬房主管進行,事件與“多金”並無直接關係。

初級法院審理案件時,事主取得部分勝訴,僅裁定“多金貴賓廳”須向原告賠償,但“永利”不負有連帶責任。合議庭認為,雖然“多金貴賓廳”在貴賓廳內設置獨立賬房是為了博彩中介業務,然而,並非任何人在貴賓廳內寄存籌碼,均自動地被視為與博彩中介活動有關,因此在未能確定事主與“多金貴賓廳”之間作出的法律行為屬於博彩中介範圍,不受幸運博彩相關法例規範。事主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

籌碼為博彩而設

據悉,中院不認同初院的有關觀點,指“多金貴賓廳”是在“永利”的同意及批准下,在涉案娛樂場開設貴賓廳賬房並接受寄存籌碼,籌碼是為博彩活動而創設。貴賓廳接受寄存籌碼,一方面能吸引存碼者再次到娛樂場,增加和客戶接觸的機會;另一方面,貴賓廳則可利用作週轉及增加籌碼流量,對娛樂場博彩活動有利。基於此,中院認為貴賓廳接受寄存籌碼與博彩活動有直接關係,裁定“永利”與“多金貴賓廳”需負連帶責任賠償事主。

事件回顧

2015年9月,多金集團賬房前經理懷疑捲款潛逃,幾十名受影響的存戶至今仍未取回存款。

多金在2015年被賬房總監虧空20億元一事,有4人入稟要求多金及其當時經營所在的永利澳門旗下為於新口岸的永利澳門娛樂場返還原來存入多金賬房的6400萬元款項,但是法院駁回其中3人申請,只判其中一人得值,並認為永利對今次原告人的合同關係不存在連帶關係,因此多金須向其中一名原告事主支付600萬元及利息。

當時入稟的4名事主,分別要求多金及永利澳門以連帶責任方式,返還他們存入的1700萬、900萬、3200萬及600萬元款項。當中有2人聲稱分別向多金作出4次貸款,並將現金存入多金位於永利的貴賓廳賬房,當中有一人獲發收據。另有2人分別寄存900萬及600萬元現金籌碼,並獲發存碼單。

澳門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合議庭表示,認定原告曾經多金的一名前賬房主管在涉案的賬房存入600萬元現金碼,當中產生的法律關係為建立於原告及金多之間,因此多金應對該前賬房主管的行為負責。

不過,鑑於多金進行的博彩中介業務時不受永利的指令約束,故兩者之間不存在任何委託的關係,亦非任何人在娛樂場的貴賓廳寄存款項均自動地被視為涉及博彩中介活動,因此不確定原告與多金之間作出的法律行為屬於博彩中介範圍,故此只構成單純的典型合約關係而已。因此永利在今宗案件不負有連帶責任。合議庭因此判多金向原告支付600萬元,並自2015年9月30起計的利息,向永利要求返還存款的要求則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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