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深悟透新《條例》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2018年10月1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佈實施,《條例》的再次修訂,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再一次釋放出越往後執紀越嚴、處理越重的強烈信號。紀檢監察機關作為政治機關,必須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好《條例》,切實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

一要強化政治建設。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強調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決定黨的建設方向和效果。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是黨的十九大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政治職責和政治使命。當前,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主流是好的,但從近年來查處的典型案例來看,深入分析發現都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說明還有一些黨員幹部政治站位不高,缺乏政治敏銳性,特別是一些基層黨員幹部錯誤地認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高級領導幹部的事,離自己很遙遠,對自己可有可無,尤其越到普通黨員,越認為自己沒這方面的責任,這些都是政治站位不高和政治覺悟不高的表現。新《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新增的11條內容中,5條都是增加到黨的政治紀律裡面的,將政治紀律與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列為審查重點,明確規定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要從重加重處罰,突顯了黨中央真正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的堅定決心。紀檢監察機關作為政治機關、作為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專責機關,必須深刻把握紀律建設的政治性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扛起“兩個維護”的根本政治責任,自覺地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一項長期政治任務,在深學、常學上下功夫;自覺把“兩個維護”落實到強化監督、執紀審查、調查處置、問責追責等每一項工作之中,在履行監督第一職責中,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突出政治監督,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審查調查工作中,要突出政治紀律問題,嚴肅查處違背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破壞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特別是“七個有之”等問題,對違反政治紀律的人和事優先查處,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要樹牢為民情懷。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近年來,我們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正風反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從我縣查處的案例來看,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然存在,特別是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新《條例》著眼於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對扶貧脫貧、掃黑除惡、生態保護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都有所涉及,完善了對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處分條款,為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紀檢監察機關擔負著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特殊歷史使命,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堅守人民立場,充分履行紀檢監察為民的使命,加大對廣大群眾關心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和重點項目、民生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加大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查處力度,重點開展扶貧領域、生態環境、營商環境中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使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正風反腐就在身邊,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三要認真履職盡責。新《條例》突出與時俱進,劃出紀律“紅線”,是我們幹好紀檢監察工作的基本遵循,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做到學以致用,用新《條例》指導工作,在工作中認真實踐,切實用好新《條例》這把新時代紀律建設新標尺。強化監督,在履行好監督首要職責、第一職責上積極作為,強化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日常監督,保持高壓態勢,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聚焦“關鍵少數”,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真正體現對幹部的關心愛護。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精準有力有序懲治腐敗,提高辦案數量、質量和效率,對履職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作為執紀者,必須對自己有更嚴格的要求,“打鐵的人”必先成為“鐵打的人”。要把學習新《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重要的政治任務,主動、認真、全面學習新《條例》,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準確把握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一刻不停增強監督本領。堅決貫徹落實好省紀委出臺的“十條禁令”,自覺戴好“緊箍咒”、架起“高壓線”、築牢“防火牆”,努力造就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律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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