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由試點轉向常態化

《人民日報》: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由試點轉向常態化

《人民日報》( 2018年11月05日14版)

從安徽省黃山市政府瞭解到:安徽與浙江兩省日前簽署《關於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的協議》,標誌著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由試點轉向常態化、長效化的新階段。

從2012年起,在國家財政部、原環保部指導下,皖浙兩省在新安江流域實施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根據此次簽署的協議,皖浙兩省共同設立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資金,其中2018年至2020年兩省每年各出資2億元。與前兩輪試點的實施方案相比,此次新籤協議的實施方案有兩大變化:一是水質考核標準更高;二是補償資金使用範圍有所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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