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鑑定查實一宗300餘萬元走私鑽石案……賺取“帶工費”?

深圳海關隸屬羅湖海關近日鑑定查實一宗為賺取“帶工費”、涉嫌走私價值300餘萬元鑽石入境案件。

深圳海关鉴定查实一宗300余万元走私钻石案……赚取“带工费”?

海關關員查獲的鑽石

汪蘭輝/攝

早在今年3月6日,一名香港中年男子經羅湖口岸入境時,被海關關員抽查。“當事人行李很簡單,只在腰腹間垮了一個腰包,但在我們要求他接受檢查時,他卻表現得有點不知所措,手還不由自主地抖了起來。”關員說,“隨後,我們依法對該名男子進行查驗,發現在當事人的腰包中,裝著四個透明塑料袋,一包裝著數十顆切工精美、半個指甲蓋大小的鑽石,兩包細細閃閃亮晶晶的小鑽石,以及一包裝著十餘顆深藍色水晶狀的不知名石頭。”

深圳海关鉴定查实一宗300余万元走私钻石案……赚取“带工费”?

11月,經廣東省金銀珠寶檢測中心鑑定,本次查獲的物品為鑽石和坦桑石,其中大顆鑽石28粒、重27.9克拉,小鑽石2088粒、重223.2克拉,碎鑽675.3克拉,坦桑石11粒、重19.2克拉,上述物品價值約3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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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員查獲的鑽石

汪蘭輝/攝

據關員介紹,該名男子聲稱不知道挎包裡是什麼東西,僅為了賺取些許“帶工費”就答應幫人帶過關。一失足成千古恨,等待當事人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羅湖海關提醒市民朋友,在境外獲取、攜帶的自用的黃金飾品、珠寶首飾,尤其是珠寶、鑽石等高價值、貴重物品入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對超過免稅額度經海關認定可予以繳稅放行,對單一不可分割的將全額徵稅。

以幫人帶貨賺取“帶工費”、通過倒賣賺取差價進行牟利等目的,尤其是以人身綁藏、行李夾藏、偽裝等方式企圖逃避海關監管攜運入境的,已經涉嫌走私。海關將持續不斷強化打擊“水客”走私的高壓態勢,為守法旅客營造良好的通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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