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 被三亞警方依法查處

近日,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路管員在開展交通違法整治工作時,依法查處一起駕駛人無證駕駛且駕駛無牌機動車案件。

據瞭解,11月13日23時許,交警支隊吉陽大隊路管員按照支隊統一工作部署,在鳳凰路與迎賓路交叉路口設卡開展整治行動,依法截停一輛無機動車號牌正三輪摩托車並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駕駛人彭某文未能提供其機動車駕駛證。經公安系統信息核實,駕駛人彭某文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詢問,交通違法行為人彭某文(男,44歲)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悉,交通違法行為人彭某文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機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目前,三亞市公安局已對交通違法行為人彭某文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1600元處罰。

三亞警方提醒,無證駕駛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承擔全部責任。

男子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 被三亞警方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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