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癌症的理賠三步曲
第一步:社保醫療的大病登記
癌症確診之後,第一時間就是做「社保醫療的大病登記」,大病保險是國家給咱們的福利,是專為治療大病產生的高昂費用而生,要好好利用起來。(沒買社保的趕緊買)
適用人群非常廣泛,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統統包括。
大病醫保分為和農村居民大病醫保、城鎮職工大病醫保(醫保是單位交的)。
只要提供相關資料,這裡一般都不會卡住,畢竟大病醫保是國家的出的錢,核保流程會比保險公司寬鬆許多。
(提供住院(含門特)醫療費票據;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出院小結(出院記錄複印件,加蓋醫療保險章);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複印件。轉診和異地治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
第二步:電話報案
買了商業險的話,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理賠。
病理報告是確診癌症的金標準,必不可缺的。
一般來講,腫瘤的診斷需要經過五個步驟,分別為臨床診斷、影像診斷、手術診斷、細胞病理學診斷、組織病理學診斷。這五步可靠性依次遞增,組織病理學診斷為最高級別、最可靠的診斷依據,是確診癌症的金標準。
然而每種癌症的診斷手段各不相同,拿肝癌來說,以前很多保險公司只接受空芯針穿刺、鉗取、切取或切除活檢組織而做出的病理診斷報告,但有病人身體過於虛弱,穿刺可能會造成死亡的危險,因此給後面的重疾險理賠造成很大的困擾。
這時候,就要跟醫生、保險公司作積極溝通,畢竟現在很多保險公司也會接受CT報告、癌胚抗原指標、醫院診斷結合起來的綜合判斷。
第三步:遞交理賠資料
一般都是遞交病歷+病理報告,資料越詳盡越好,最好把你手頭有的所有資料都遞交過去,可以縮短保險公司核保理賠的時間。
這個階段的糾紛就開始多了,一般的坑點有三個:
1、 既往症
2、未如實告知
3、原位癌
1.既往症
癌症是大病,對應的賠付保額動輒幾十上百萬,保險公司自然會審核嚴格些,TA們首先懷疑的就是「既往症」。
既往症指被保險人在投保之前,身體上已經發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異常,即所謂的「既往症」。若有既往症,在投保時一定要詳細告知保險公司,否則分分鐘拒保。
其實上面的真實案例一也算是因既往症被拒賠。
2.未如實告知
健康告知分為無限告知和詢問告知兩種。
無限告知是指對告知的內容沒有明確性的規定,投保人應將健康狀況、及相關重要事實,全部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比如香港保險,一般都要求投保人履行無限告知義務。
詢問告知又叫有限告知,即投保人只需對保險公司詢問的問題如實告知,對詢問問題之外的內容,則無需主動告知。
我國大陸的保險,都是採取詢問告知的形式。
因此,對於健康告知,我們建議的原則始終是: 問啥答啥,如實告知;不問不答,看清定語 。
3.原位癌
每個癌症都是從原位癌開始的,這時候癌細胞只出現在上皮層內,而未破壞基底膜,更沒有發生浸潤和遠處轉移。
可以這麼說,原位癌還是個孩子,胚胎中的孩子,尚未算真正的癌症,因此也不在保險條款責任範圍內,會被拒賠。
上面的真實案例三就是因原位癌被拒賠的。
既往症、未如實告知、原位癌就是保險公司合法拒賠的三大法寶。
我們這些普通消費者能做的就是買保險時如實告知健康情況,不要抱著僥倖心理。
如果真的不幸患癌了,也不要驚慌失措,記住癌症理賠三步曲,大病登記,電話報案,遞交理賠資料。
人間有真情,人間有真愛,在保險領域國家還是很保護我們這些老百姓的,所以也不要過分擔心理賠被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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