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補充偵查兩次結束,11月24日重返檢察院,大概什麼時間能開庭?

遼寧飛燕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最長可以延長15天,也就是45天。在這個期限後,檢察院會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如果不提,就會做不起訴。還有可能退回公安機關,讓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而如果檢察院決定提起公訴,會將案件移送法院。至於多長情況下開庭,發分三種情況,如果是速裁程序,最快是7天內審結。簡易程序是20天審結。普通程序就會較長,正常情況下,會在一個半月左右開庭審理,三個月內出判決。經過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但在實踐中,因為案多人少,經常會出現超審限的情況,當然,因為這是一種非正常情況,就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內。


刑事律師翟振軼


依我之見:公安機關經第二次退回補充偵查完畢再次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應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經檢察官審查:

A,如果經審查認為案件經公安機關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案件犯罪事實清楚丶證據確實充分丶符合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證據標準,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人的刑事責任的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件全部案卷材料及涉案髒款贓物隨案移送人民法院。

那麼,法院收到檢察院提起公訴全案移送案卷材料後,什麼時候開庭呢?

B,作為刑事案件自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及全案材料移送法院之日起‘’,如果該刑事案件適用‘’一審普通程序‘’法院應在三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並在開庭前十日內將開庭傳票送達被告人;如果該案件適用‘’簡易程序‘’,以及全國人大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所新增加的‘’速裁程序‘’的相關規定,法院起訴書副本達以及開庭時間等不受一審普通程序相關規定的限制;同時‘’一審普通程序‘’案件從受理到最後結案最長一個半月,而‘’簡單程序‘’受理到結案二十天,而速裁程序從受理到結案十天。

上述從法院受理檢察院提起公訴到案件開庭丶審結時限依據不同的審理程序開庭時間是不樣的,請問提問者:你說的是哪一種審理程序呢?


唐先明75443043


直接回答,11月24日到檢察院,檢察院最長可以到第二年的1月7日,也就是45天。當然實踐中到最後一天的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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