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具体如下:

一、资产管理人变更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公司将与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协议,并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管理人的相关条款。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人,持股计划草案中与之相关的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草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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