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年金保險的預定利率是4.025%,這個4.025%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都說年金保險的預定利率是4.025%,這個4.025%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在年金保險的宣傳文案裡,當然不是官方的宣傳文案啦(監管不允許用利率宣傳保險),總是會看到一個數字“4.025%”,被描述為預定利率,如果把他當做利率來講,比銀行三年定存和銀行小額理財產品的預定利率高,比合法合規的P2P低,前者風險小,後者風險大。無論是保險公司有國家法律背書也好,銀行和合規合法的理財公司允許倒閉也好,今天不討論資金的安全性,只是就事論事,“4.025%”是怎麼來的?

2013年8月,監管出過這麼一個文件:

中國保監會關於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發〔2013〕62號

各人身保險公司、各保監局:

為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保險費率形成機制,推動保險公司經營管理和保險監管的創新,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我會決定實施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身保險費率政策調整

(一)普通型人身保險,是指保單簽發時保險費和保單利益確定的人身保險。

(二)普通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由保險公司按照審慎原則自行決定。

分紅型人身保險的預定利率、萬能型人身保險的最低保證利率不得高於2.5%。

(三)保險公司對人身保險產品進行定價,應當符合有關精算規定。

(四)保險公司採用的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不得高於保單預定利率和中國保監會公佈的法定評估利率的小者。

二、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配套措施

(一)普通型人身保險保單的法定評估利率。

1、2013年8月5日以前簽發的普通型人身保險保單法定評估利率繼續執行原規定。

2、2013年8月5日及以後簽發的普通型人身保險保單法定評估利率為3.5%。

3、中國保監會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對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養老保險業務實施差別化的準備金評估利率。2013年8月5日及以後簽發的普通型養老年金或保險期間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單,保險公司採用的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可適當上浮,上限為法定評估利率的1.15倍和預定利率的小者。

(二)分紅型人身保險保單法定評估利率為2.5%。

(三)中國保監會鼓勵保險公司發展風險保障業務,發揮經濟補償功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計算長期人身保險業務的最低資本時,與風險保額相關的最低資本等於風險保額與相應計算因子之乘積。各保險責任計算因子如下:

都說年金保險的預定利率是4.025%,這個4.025%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四)保險公司根據代理協議向代理銷售保險的個人支付佣金的,佣金佔年度保費的比例以所售產品定價時的附加費用率為上限。

(五)前述配套措施第(三)款、第(四)款適用於所有長期人身保險業務。

三、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審批與備案

(一)保險公司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或者備案的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

(二)保險公司開發普通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不高於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評估利率上限的,應按照《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

(三)保險公司開發普通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高於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評估利率上限的,應按照一事一報的原則在使用前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在中國保監會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之前,保險公司不得再次報送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批。

(四)保險公司報送普通型長期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批或者備案的,除按照《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提交有關材料外,還應提交《費率改革產品信息表》(見附件)。

(五)保險公司報送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批的,最近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於150%;保險公司報送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備案的,最近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於100%。

(六)保險公司報送的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違反法律法規的,自中國保監會認定之日起1年內,該保險公司不得報送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批或者備案。

四、其它

(一)本通知中“2.5%”、“3.5%”等利率,指年化複利。

(二)本通知自2013年8月5日起施行。

(三)中國保監會1999年6月10日發佈的《關於調整壽險保單預定利率的緊急通知》(保監發〔1999〕93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廢止。

(四)中國保監會此前下發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費率改革產品信息表

都說年金保險的預定利率是4.025%,這個4.025%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原文請查看鏈接:http://bxjg.circ.gov.cn/web/site0/tab5225/info2525290.htm

字兒真多,可是通篇看完,都看吐了,依然很困惑,你到底把4.025藏哪兒啦?是不是找錯文件了?

文件的第二條,第(一)款有這麼兩段話:

2、2013年8月5日及以後簽發的普通型人身保險保單法定評估利率為3.5%。

3、中國保監會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對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養老保險業務實施差別化的準備金評估利率。2013年8月5日及以後簽發的普通型養老年金或保險期間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單,保險公司採用的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可適當上浮,上限為法定評估利率的1.15倍和預定利率的小者。

這兩段話可以提煉出兩層意思,用人話說的簡單點,就是:

1、現在,普通型人身保險保單法定評估利率為3.5%。

2、現在,普通型養老年金或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單,法定評估利率可適當上浮,上限為法定評估利率的1.15倍(即3.5%的1.15倍,4.025%)和預定利率的小者。

“4.025%”就是這麼來的。

都說年金保險的預定利率是4.025%,這個4.025%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