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被指“頂替上學”者丈夫:學籍是頂替的,成績是自己的

近日,河南長葛市女子黃海霞稱“被堂姐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引發網絡熱議。

11月26日,被指冒名的當事人的丈夫張寶成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妻子黃風玲(現名“黃海霞”)當年因沒有考上大學,復讀後使用了黃海霞的學籍參加1993年中招考試,但498分的成績是妻子自己考的,被許昌師範學院錄取,不存在“頂替上大學”的情況。

河南被指“顶替上学”者丈夫:学籍是顶替的,成绩是自己的

張寶還稱,黃風玲當年就讀的官亭鄉職業初中(以下簡稱“官亭職中”)的任教老師和同學出了兩份證明,稱是黃風玲參加的1993年中招考試,同村親戚也出了一份證明,證明黃海霞(原名“黃偉霞”)於1992年下半年輟學到鄭州市崗河擺攤賣豬肉。

此外,張寶成還提供了黃風玲當年參加中招考試的“中專考生登記表”,以證明在填報中招志願時,照片是黃風玲本人。

張寶成稱,上述證明交給了當地教委,正等待調查結果。

關於網傳“神秘中間人電話要求給錢和解”一事,張寶成也回應稱,並非是自己的家人,也未曾委託任何人給黃海霞打過和解電話。

河南被指“顶替上学”者丈夫:学籍是顶替的,成绩是自己的

1993年中招考試帶隊老師的證明 受訪者提供

女子指被堂姐頂替上大學

11月24日,河南都市頻道官微@都市頻道報道稱,河南許昌長葛市女子黃海霞1993年參加中招考試時,以498分的成績考取許昌師範,卻沒有接到錄取通知書。數十年後,她得知自己被錄取,而上師範的名額被大伯家的堂姐黃風玲頂替。目前,黃風玲任教於長葛市第一小學,仍在使用“黃海霞”這個名字。

報道稱,黃海霞提供的“初中畢業生登記表”顯示,其中登記的姓名為黃海霞,照片是黃海霞本人,而在“考生體格檢查表”裡,照片已經變為了黃風玲的照片,姓名仍為黃海霞。

對此,長葛市公安局於2010年回覆稱:黃風玲存在頂替黃偉霞在官亭職中的學籍檔案的問題”。2018年,長葛市教體局一工作人員則向都市頻道記者表示,黃風玲不存在頂替師範生學籍一事。以上兩種結論,被網友認為是“兩種調查結果”。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1月15日,記者將此事反映給了長葛市教體局,教體局黨務辦公室工作人員當時回應稱,一個星期後才能出調查結果。一週後,記者再次聯繫了長葛市教體局,地方回應:“這個結果是完全一樣的,是一致的,不存在截然相反,是你們的誤解、誤讀。那個認定的是不存在頂替她師範生的學籍。”

河南被指“顶替上学”者丈夫:学籍是顶替的,成绩是自己的

黃風玲的中專考生登記表 受訪者供圖

被指頂替者丈夫:分數是妻子自己考的

關於以上爭論,11月26日,當事人黃風玲丈夫張寶成告訴澎湃新聞:“都是一個結果,我妻子用了黃海霞的學籍,但498的分數是自己考的,志願是自己填的,並沒有頂替她的師範生錄取資格,因為黃海霞根本沒參加考試。”

張寶成說,黃風玲和黃海霞均曾就讀於官亭職中,1992年,黃風玲參加中招考試未被錄取,而進行復讀,“當時復讀學生不能參加第二次考試,所以要借別人的學籍。”他稱,1992年黃海霞輟學前往鄭州市賣豬肉,臨近1993年考試時,黃風玲則在學校的安排下,使用了黃海霞的中專學籍參加了中招考試,並以498的分數考取許昌師範。

“黃海霞輟學賣豬肉這件事我們家的人都知道。”張寶成還出示了一份其稱為同村親戚出的證明,表示1992年下半年黃海霞的父親曾帶著大女兒和二女兒黃海霞,前往鄭州做零售豬肉生意。

此外,張寶成提供了黃風玲在復讀期間的“中專考生登記表”,主要用於填報志願,表中寫道畢業時間為1993年8月,志願為“許昌師範”,並敲蓋了“體檢專用章”。“照片是黃風玲的,這個表格可以說明填志願和體檢都是我妻子本人。”

張寶成還向澎湃新聞提供了兩份黃風玲復讀期間老師和同學的證人證明。老師在證明中稱:我的學生黃風玲,現名黃海霞,92-93年在原官亭職中學,並參加93年中招考試,當年我也是帶隊老師之一,住在供銷社賓館。

而另一份黃風玲同期參加考試的同學在證明中寫道:1992年8月至1993年7月,我與黃風玲(現黃海霞)是同班同學,一同參加中招考試,當時居住在汽車南站供銷社賓館。

張寶成表示,目前所有證明和材料均已上交教委,在等待調查。

對此,長葛市教育體育局官方微信11月26日通報稱,近日,網傳“長葛女子十年寒窗疑被堂姐頂了學籍上師範”。長葛市對此高度重視,市紀委監察委先期介入調查,併成立了由市紀委監察委、公安、教育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將公開發布。

河南被指“顶替上学”者丈夫:学籍是顶替的,成绩是自己的

同村親戚證明黃海霞曾於1992年前往鄭州賣豬肉 受訪者供圖

【對話張寶成】

“‘神秘電話’不是我們打的,也沒委託人打”

澎湃新聞:當年的情況能否和我們介紹一下?

張寶成:首先黃海霞的真實名字叫黃偉霞,她和我妻子都是一個爺爺奶奶的,他父親是我岳父的三弟。1992年黃偉霞就已經輟學回家了,後來他父親帶著她到鄭州崗河賣豬肉去了,這個我們家裡人都知道的。

我妻子和她是一個學校的,但1992年沒有考上,當年的政策是,第一年沒有考上就沒有考試資格了,很多人為了再試一次,都會找輟學的學生借學籍,再參加一次。當時我妻子才十五六歲,學校讓她去考試,她就去考試了,用黃海霞的學籍也不是她決定的,是學校安排的,這種事也不是說我們想用誰的學籍就用誰的學籍,都是快到考試的時候,學校再統一安排。這在那個年代也很常見,我後來在走訪搜尋證據的時候得知,當年還有一些學校開設復讀班,但整個班的學生都沒有考試資格,都是後來再借的。

但成績是我妻子自己考的,這個是肯定的,她的老師、同學這些都可以做證,我自己也蒐集了一部分證明,此外,我把她老師、同學的身份證號、聯繫方式、工作地點都交給了教體局,到底是誰考了498分,一調查就清楚了。

澎湃新聞:你現在怎麼看這件事?

張寶成:因為這件事幹擾我們家十幾年了,她(黃海霞)如果有真憑實據,不要無理取鬧,可以直接去法院告我們,也可以去紀委告我們。這件事幹擾了我家十幾年,我老岳父是家裡的老大哥,他好意思讓他的弟兄們受苦受累嗎?但這件事現在讓我們落得個什麼罵名?

澎湃新聞:網絡上報道的“神秘中間人和解電話”,是你們這邊打的嗎?

張寶成:不是,我們家人沒有打過,更沒有委託任何一個人給她打電話,而且我們肯定不會給她錢的。她糾纏了十幾年,如果要給她錢解決,早就解決了。

“目前蒐集了很多證人證明,都交給教委處理”

澎湃新聞:就此事黃海霞之前有沒有找過你或者黃風玲?

張寶成:一直都沒有聯繫過我們,也沒有到學校或者家裡找過我們,之前她一直都是和我二叔或者岳父糾纏這件事。因為我岳父身體不好,我們家很早就搬到了縣城,家族裡的事情,基本上都是交給二叔來負責,所以黃海霞經常去找我二叔,也在村子裡說過要我們賠她錢,要賠100萬之類的。但我二叔是個知識人,也不能和她在大街上對罵,他也說“我們能怎麼辦?兩邊對著一個父母,不都是罵自家人嘛。”

澎湃新聞:對於2010年和2011年公安局和教體局的結果,你怎麼看?

張寶成:無論是公安局還是教體局,都說了是頂替學籍,沒有說是我妻子頂替了她的錄取結果去上學了,因為考試是我愛人自己考的。所以兩個部門的結果都是一致的,不存在什麼“兩份調查結果”、“完全不一致”。

現在我又走訪我愛人的老師、同學,蒐集了一邊證據,一部分寫成了證明,簽名蓋了指紋,一部分我把他們的身份證號、工作地點、手機號都提供給了教委,只要一調查,到底是誰考的試就清楚了。現在我們就在等教委的調查。

澎湃新聞:目前這件事是否對你們的生活和工作產生了影響?

張寶成:現在學校的小學生看到後,都會問我愛人是不是有兩個名字。但現在我愛人還在學校正常教學,校領導也表示,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該怎麼教書就怎麼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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