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開始我省啟動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青海新聞網訊 11月27日,記者從省總工會了解到,從明年1月1日開始,省總工會將在全省範圍內啟動實施青海省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凡青海省行政轄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已參加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含臨聘人員),按規定交納職工醫療和生活互助保障金(以下簡稱“互保金”),均可由單位工會統一組織參加青海省職工醫療和生活互助保障計劃2019年活動(以下簡稱“2019年活動”)。未單獨建立工會的單位,由區域性、行業性工會組織所屬單位職工統一參加(參加活動的職工簡稱“參互職工”)。參加2019年活動的職工每人需交納100元互保金。

2019年活動保障期限為一年,從2019年1月1日開始施行,到2019年12月31日結束。與2018年活動相比,2019年活動主要體現了“有效減輕職工住院醫療費用負擔”特點,即:將職工住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待遇後的所有自費醫療費全部納入職工醫療互保補助範疇。以第一期活動參互職工實際住院醫療費測算,住院自費醫療1萬元以下的參互職工可多結報互保補助金96.72萬元,1萬元-10萬元的可多結報互保補助金589.66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可多結報互保補助金200.18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可多結報互保補助金167.54萬元。

除在西寧地區的青海省人民醫院、青海大學附屬醫院、青海省心腦血管病專科醫院、青海省中醫院、青海紅十字醫院、青海省婦女兒童醫院、青海省交通醫院、青海省康復醫院、青海省藏醫院、青海省婦幼保健醫院、西寧市第一人民醫院、西寧市第二人民醫院、西寧市第三人民醫院,13家醫院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報互保補助金外,在全省各市(州)、縣(市、區)都設立了服務網點,方便職工群眾結報互保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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