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三举措“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礼泉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 “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要求。县委对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县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对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30余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纪委自办案件立案审批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全部亲自签批等,亲自对新任用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县委班子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研讨交流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定出台“以案促改”实施办法,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突出县委“六条纪律规定”主线,围绕从严管理干部,出台礼泉县配套实施办法;开展全县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和干部纪律作风排查整治工作,县委中心组带头学习《宪法》《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带动掀起全县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热潮。在县纪委全会期间,县委用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和媒体公开报道的腐败案件对各部门“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并下发《礼泉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时更新《礼泉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同各单位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清单内容的动态更新和落实情况纪实督导。县委常委会9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适时对16名纪检干部进行了调整使用。县委“廉政办”及时给全体班子成员下发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手册,督促各成员逐项对照抓落实,同时向各镇办和部门印发了“五个一纪实手册”,确保了上下一体同推进。

二是扬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牛鞭子”。县纪委始终把党章作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协助县委履行监督知己问责职责。协助县委就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整改情况和环保督查情况反馈意见进行督促落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切实落实“两个维护”;协助县委制定《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措施的实施办法》,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讨论交流会和专项检查、严肃问责等方式,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下发《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和各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应分别承担的7类16项整改任务,及时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承担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工作会议,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严把干部使用廉政回复关,对今年拟推荐提拔交流使用的34名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对1名推荐为省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进行了廉政否决;严把村“两委”换届纪律监督关,先后廉政审核推荐提名的村党支部委员和书记人选1277人,推荐提名的村委会委员1315人,对5名不合规人员取消资格,防止带病上岗;及时出台《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工作措施》等4个文件,将2018年我县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等五项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并以文件下发,夯实监督责任;定期召开全县纪检系统干部“月推进会”,听取各镇办、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汇报,现场指出问题不足,加大整改情况跟踪,并安排工作滞后的单位表态发言,鞭策激励。今年,县纪委书记先后对各镇办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对党风廉政工作滞后的2名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截止10月底,全县纪检系统共受理问题线索413件,转立案235件,党政纪处分247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9件19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4人。

三是发挥巡察“探头”作用,实现“政治体检”。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巡察的“探头“和“利剑”作用,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对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岗位廉政职责、做实责任清单内容等涉及党的领导、基层政权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进行常态化和专项监督检查,实现“政治体检”。今年,县委共开展了4轮常规巡察和扶贫领域、扫黑除恶2轮专项巡察,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真正实现“强身健体”政治目的,有效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礼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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