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的時效限制?

再審的時效限制?

再審的時效限制?

請您注意申請再審的期限:

申請再審,應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3、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4、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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