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強制扣押車輛 被執行人主動還款40餘萬


近日,在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申請執行人李某主動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提供財產線索,並積極配合執行工作,被執行人周某的車輛被執行法官強制扣押,最終促使周某主動還款40餘萬元,有效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7月27日,李某與周某簽訂《建築用鋼筋供、需合同》,約定李某為某物流園工程提供鋼筋,由周某的兒子小周簽收貨物,合同還約定送達第二批材料前,周某須結清第一批材料貨款,雙方還約定了違約責任。簽訂合同後,李某根據周某的要求分3次將第一批鋼筋送到指定地點,貨款共計40.4416萬元,由小周簽收。8月18日,周某支付李某2萬元後,剩餘貨款38.4416萬元一直未支付。經數次催繳,周某一直推諉,李某遂以周某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為由訴至法院。

上述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法院審理後,判決周某應向李某支付貨款38.4416萬元及違約金。判決生效後,周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李某遂向海南二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海南二中院執行局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周某名下除有一輛奧迪轎車外,並無足額財產可供執行。因周某逃避執行很難聯繫上,執行法官遂將周某賬戶全部凍結,並將其名下有車輛等執行情況及時反饋給申請執行人李某,要求其積極提供周某的財產線索。

2018年11月21日下午,執行法官接到李某線報,在海口市華海路某公寓樓下發現周某的奧迪轎車。接報後,考慮到海南二中院距離海口有2小時車程,如不能及時控制,該車輛隨時有可能被開走。執行法官當機立斷,將情況報告領導並協調秀英法院調配執行力量協助扣押的同時,迅速準備相關扣押材料,第一時間驅車前往現場,於當晚21時許,順利完成對周某車輛的扣押。

周某在車輛被扣押後主動與執行法官聯繫,表示一定積極籌措資金履行還款義務。2018年11月27日,周某將40.384948萬元執行案款轉入海南二中院案款賬戶,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目前,李某正在辦理領款手續,其對執行法官和幹警的快速反應、果斷執行表示肯定和感謝。

海南二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李政表示,本案申請執行人李某結合之前對被執行人的瞭解積極找尋執行線索,和執行法官形成聯動配合,對本案車輛的扣押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也使申請執行的案件得到了實質性的進展。他強調,申請執行人主動配合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非常重要,在執行過程中積極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更有利於其債權權益及時兌現。

(孫大偉 羅鳳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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