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的初秋,隨著一紙合約的簽訂,歷經庚子拳亂、八國聯軍蹂躪的北京城,終於恢復了往昔的寧靜。這表面的平靜,卻無法掩蓋古老王朝背後的衰敗與頹勢。帝后黨爭、地方離心、革命四起、列強環伺,內憂外患如夢魘般纏繞著早已風雨飄搖的大清王朝。
當洋務、自強皆告失敗時,“變法革新”再次成為挽救王朝危局的希望,哪怕戊戌血腥政變的記憶還未消散,菜市口的鮮血還在流淌,為了延續這個衰老王朝的生命,慈禧太后不得不重新正視那個曾被她親自否決的“變法”之策,清末“新政”的大幕由此徐徐拉開。
挽救大清的最後希望
清末“新政”中最為重要的一環,莫過於將大清國體由君主專制改變為君主立憲的立憲運動。
關於“君主立憲”的倡議,其實早在1880年代就已出現在中國,1898年康有為與梁啟超領導戊戌變法時,就是打著“君主立憲”的旗號。只可惜康、梁二人在政治上過於激進與幼稚,對以慈禧太后為代表的“守舊勢力”發起“無情打擊”,最終反遭徹底鎮壓,“君主立憲”的呼籲也隨之不了了之。
戊戌變法失敗了,但並不代表“君主立憲論”也就此銷聲匿跡,其擁護者依然大有甚者,世人所熟知的張之洞、張謇、孫寶琦等,均是力主“君憲”的清廷大員。到了1904年,面對內外交困的時局,身為湖廣總督的張之洞,率先上書朝廷,奏請立憲,並進獻了一套自己私刻的《日本憲法》,希望清廷能以此為借鑑,改制革新。隨著張之洞的表態,各地督撫,駐外使節也紛紛上言請立憲政。慈禧太后面對雪片般飛來的“立憲”奏章,本不願做積極回應,但一個事件卻改變了她的想法。
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日本擊敗老牌強國俄國,成功“脫亞入歐”,一舉躋身世界一流列強行列。儘管日俄戰爭本是日、俄兩國為爭奪東北亞的勢力範圍在中國自己的國土上爆發的一場“不義之戰”,然而面對日本的大勝,大清上下竟是又驚又喜,當時報章上皆大力鼓吹日本的勝利是“黃種人對白種人的勝利”。更重要的是,日本在1889年頒佈了《大日本帝國憲法》,成為“立憲國”,於是這場勝利更被描繪成“立憲國家對專制國家的勝利”。
清廷內外既驚訝於日本對俄國的勝利,更喜悅於“立憲”的魔力,一時之間號召大清也應效法日本儘早“立憲”的呼聲甚囂塵上。
面對著這般刺激,慈禧也坐不住了,稱讚道:“日本有憲法,於國家亦甚好!”,簡直就是個“救國良方”嘛!終於,1905年,在大臣們的多方奏請下,慈禧太后下詔,宣佈設立督辦政務處擬定大綱,施行十二年預備立憲,並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日、英、法、美等國政體,並準備著重向德國、日本這類二元制君主立憲國家學習“立憲”之法。
立憲大法的陰謀
就這樣,大清在慈禧太后的一紙詔令下看似走上了“君主立憲”的康莊大道,但實際上晚清的“立憲”之路依舊迷霧重重,前路難辨。清末“立憲”的動機本就不單純,慈禧與親貴們之所以答應“立憲”請求,其最主要的原因並非對“立憲”的作用有什麼深切的體認,而只是迫於形勢,為延續王朝壽命,在不得已之下借“立憲”搪塞眾人之口。
自庚子國變後,隨著漢人地方督撫權勢的增長,以及士紳階層的發展壯大,清廷內部的滿漢衝突日趨嚴重,而在海外,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已明確打出了“反滿”的旗幟,各地的武裝反抗鬥爭可謂風起雲湧。望著全國上下日漸尖銳的滿漢矛盾,向來標榜滿漢和睦的清廷著實有些慌了神,滿人是國之宗親,得罪不得,漢人雖是被統治者,卻是國家的主體,一旦處理不好激起民變與起義,對於國勢孱弱的清朝可吃不消。
此時,張之洞等漢人大臣呈上的“立憲”之法,便成為慈禧等人的“法寶”。因為,“立憲”是由漢人官員主動提出來的,如加以採納,便可表明清廷對漢人政治訴求之尊重,安撫其情緒,從而減緩消弭和漢人對滿人的怨氣。再者,立憲工作曠日持久,慈禧太后當時已年過七旬,恐怕也難以見到立憲告成的日子。
既然,立憲可以安撫民心,確保自己在有生之年大清的安定,如此良策何來不用之理呢?不僅是慈禧太后,滿清親貴也對“立憲”打著自己的算盤。君主立憲,本意是實現君主權力同人民的妥協,下放權力給人民。相應的,人民在參政的同時,也維護了皇族的地位。可是親貴們不是這樣想問題的,他們覺得國家的權力就應該牢牢抓在滿人的手裡,分權?想都別想。派遣出洋考察政體的五大臣就懷揣著這種心態,因此,剛考察完日本,五大臣之一的載澤便匆匆上書稱:“立憲政體利君、利民,獨不利於官!” 立君、立民,卻不利官,這還得了,以後立了憲,漢人爬到自己頭上,滿人親貴們還不都得“喝西北風”去了。
於是,清廷在滿人權貴的壓力之下,決定在“立憲”運動中加入一條“官制改革”的法案。這個“官制改革”說起來冠冕堂皇,是為了改革中國陳舊的官制,以適應世界潮流,但實際上親貴們是想借著改革來分割、回收漢人大臣的權力。
晚清自平定太平天國之後,以曾、左、李為代表的漢人地方督撫勢力逐漸坐大,滿清權貴們對此自是頗為忌憚,而庚子國變期間發生的“東南互保”,更是讓他們害怕這些手握重權的漢人大臣終有一天會不奉大清號令、另立政權。因此,打著“立憲”的名目,將過去漢人督撫手中的財權、軍權收歸中央,成了親貴們心心念念之事。
一項政體改革,最為重要的就是廣開言路,讓百姓真正明瞭改革的意義。日本在明治維新伊始,明治天皇即頒佈《五條誓文》,宣誓要“廣興會議,萬機決於公論,上下一心,大展經綸”,積極倡導“文明開化”。可在滿漢的權力鬥爭下,滿清權貴們卻急於將“立憲”的話語權掌握在自身手中。
為此,清廷接連封報館、興黨獄、嚴申學堂戒律、禁止紳民討論政務。要求民眾只能被動地接受由清廷欽定的“預備立憲”章程,不允許自由宣傳和討論立憲政治。 這導致清末整個社會的憲政意識,相比明治維新時期日本轟轟烈烈的“自由民權運動”,可謂相去甚遠。
可以說正是在權力的傾軋與爭奪下,清末憲政一路磕磕絆絆。短時看來,這些因素尚無法對“立憲”構成什麼實際的困擾,但由後世的眼光看,這些深層次的矛盾卻恰恰為日後清廷“立憲”的變異乃至王朝的最終覆滅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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