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拐賣兒童應該判死刑,食品罪也應該判死刑,你怎麼看?

文化寶雞


對於拐賣兒童和製造假冒偽劣食品,應該判死刑的呼聲,我是一萬個贊成的。

拐賣兒童犯罪,會使受害者整個家庭處在一片悲痛之中,父母為了尋找孩子,會弄得家徒四壁,導致夫妻互相埋怨反目成仇分道揚鑣。痛失孫子的爺爺奶奶,也因年老體弱,思孫心切一命歸西。

更可恨的是人販子拐賣來的兒童,以人為殘忍的手段,將兒童的手腳弄殘,或者是大面積燒傷燙傷兒童的皮膚,用威逼和拷打的手段,迫使兒童上街沿街乞討,供他們過奢華的生活,這和魔鬼敲骨吸髓沒有什麼區別。抓住他們,讓他們下地獄,我是一萬個贊成的。

再說食品造假犯罪,這是直接關係到民眾生命的大事。有的不法商家泯滅人性,完全沒有道德可言,無視法律,無視人命。為了牟取暴利,在食物上造假。在食品裡摻上工業化學用品,是屬於慢性毒害人類,有的毒物甚至會毒害幾代人。

可以說,食品犯罪比拐賣兒童犯罪更加嚴重,人類受害面積更廣,就更不能輕饒他們了。如果極刑裡面有剮刷的話,非要把食品犯罪者千刀萬剮不可。


老蔣閒言


這就是老百姓的心聲,一個人販子死刑,老百姓舉手贊成,一個製假造假危害食品安全,死刑,老百姓舉手贊成,藥品安全,死刑,老百姓舉手贊成,如果一個國家,人販子氾濫,食品藥品安全氾濫,人民群眾最起碼的安全保障都保障不了,這個政府也就太讓老百姓失望了,我們的政府,是個好政府,只是希望可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意願,嚴懲人販子,嚴懲製假造假商販,嚴懲藥品造假,樹立一個老百姓擁戴,人民群眾敬畏的好政府


中山GG覔靉


拐賣兒童,是拆散人家的骨肉親情,給受害人和受害家庭造成極其殘忍的、無可挽回的、終生摧殘和傷害。只有將拐賣兒童的繩之以法,處以死刑,才可以威懾再犯者。而那些犯食品製假罪者,不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在食品裡添加化學原料和藥物,病從口入。這是另一種影形的謀殺,大面積的謀殺。所以造假者也應嚴懲,老百姓才能買到、吃到放心無害的食品。


一生好人2262


這兩樣都該死刑!沒商量。人販子拆散家庭骨肉分離,制殘兒童,喪盡天良,天理難容,必死無疑。食品安全更是大於天,關乎著千家萬戶中國老百姓的吃飯問題,如果是你吃進去的每一口都會傷到你的身體,我想殺人的心都會有,況且都有孩子和老人,這是抵抗力最弱的人群。對那些無良無德無底線的奸商絕不能姑息,他們在毀滅的不是一個家庭而是在毀滅一個民族,一個大中國,這些禍國殃民的更應該,必誅之!


沐浴陽光224803284


拐賣兒童死刑,危害食品安全罪死刑,這兩個死刑作為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來說,都會大力支持。這兩個罪都是重罪,都是對社會.對人民有極大危害的罪。

拐賣兒童,使別人好端端的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慘絕人寰。

有的人販子慘忍到把拐騙來的兒童致殘乞討,有的人販子把拐騙來的兒童取器官販賣。對於這樣的人販子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憤。

我國法律對買方比較寬容,這無形中促使了犯罪,沒有市場就沒有買賣,正因為有了買方的推波助瀾,使得人販子愈加猖獗。

建議政府對買方加大處罰力度,使得人人不敢買,一旦買了來路不明的兒童就是死罪。

只有這樣才能殺雞儆猴,殺一儆百,徹底斷了人販子的財路。

至於危害食品罪,更加罪大惡極。十年前,三鹿奶粉事件危害我國無數家庭,網傳三鹿集團原負責人田文華還有四年就出獄了,

本來田文華就應死刑,即使不判死刑也要她把牢底做穿,才對得起廣大受害家庭。

現在的食品很令人擔憂,轉基因,地溝油,有毒食品添加劑。更有不法商敗為讓食品保存更長時間,往食品裡添加甲醛。其利慾薰心到令人髮指,真是喪盡天良。

對於這種違法犯罪人,不處以死刑,能服眾嗎?廣大人民群眾答應嗎?!

食品安食關係到千家萬戶,關係到子孫後代,試問:有誰願意他的子孫後代生活在有毒食品中?


kkk156096999


當你的孩子或者孫子被人販子拐走並人為致殘拿到街上乞討時你認為呢。當你長期吃一種食品,宣傳廣告介紹說很安全,並且對身體健康有好處,但是到最後發現對身體特別有害,你又怎麼認為呢。當你身體有病,需要服用一種藥品才能治好,但是到最後說該藥品是假藥,你的身體狀況已經到死亡的邊緣,你又怎麼認為呢,所以說必須槍斃,要不然違法成本太低,誰都敢做,誰都不怕,而且要把違法人員的財產全部收繳國庫。


姜偉62767933


我一直都是這樣看的!

拐賣兒童帶給一個家庭的痛苦,讓任何一個正常人都難以承受。自己的孩子被拐走,不知在什麼地方,會不會受到傷害?那種感覺想想就不寒而慄!為了錢財,去這樣乾的人不該千刀萬剮嗎?

至於食品安全的問題,同樣為了經濟利益,而不顧別人的身體健康問題,不把一些化工有毒的物質放入食品中,賺取黑心錢,與謀財害命有什麼區別?問題實質,食品安全的危害要大過謀財害命,民以食為天,這些為了利益黑了心的人死不足惜!


蒼海一木113209912


人販子本就該死,因為這類人已徹底泯滅了人的基本良心,為了錢再惡的事都敢做因而就該死。但買孩子的就無罪嗎?沒有買的市場就沒有賣的市場,所以說包括買孩子的人也該死!先有買才有賣,買家比賣家罪惡更大,只有這樣定罪才能真正杜絕人販的途徑。


難得糊塗252128842


1.都是危害兒童,不死刑幹嘛?

2.都有可能讓人死亡,不死刑幹嘛?

3.都是做著傷天害理的事情,不死刑幹嘛?

4.都是昧著良心賺錢,不死刑幹嘛?

5.都是特別讓人憤恨的行為,不死刑幹嘛?


被寵壞的小女孩


本人也多次評說過,拐賣兒童是不僅僅是事的本身。而給社會和家庭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特別是那些把兒童致殘當職業乞丐的。藥品製假與食品造假相對來說是平等的,對這類案例本人也認為製假販假明明知道是害人的,甚至是出人命的。為了個人的利益這麼做,大家說不可恨嗎?所以本人堅持對拐賣兒童的,食品藥品造假的一律判死刑是理所應當的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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