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付了首付也过户了,房东突然表示不卖了,该怎么办?

牧儒囧途


题主的问题是,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买方已经交付首付款且房屋已经完成更名过户,卖方提出不卖了,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首先,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缔约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行为均由合同法调整,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该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缔约双方均需遵守。除非合同具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撤销或无效的情形,否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并履行合同。

其次,回到题主的问题看下,房屋买卖双方不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已经交付首付款并且已经办理完毕房屋更名过户手续,可见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签订的合同已经盛夏,并且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为此买方交付了首付款双方已经办理完毕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从题主给出的条件看是卖方违约提出房子不卖了,买方没有违约行为,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又不具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撤销或无效的情形,那么卖方的行为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卖方必须继续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直到合同履行完毕。

再次,如果卖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诚实信用、契约精神是社会的基石,是参与商业活动的各方都需要遵守的基本规则,无论沧海桑田,唯愿初心不变。


庄周为蝶梦


我去年十二月底买了套二手房交了订金,签了合同到今年二月底交清房款,年过完房价立马涨了,交尾款时房东说如果你资金紧张就不用买了,我没说话。最后房东说不行我给你五万利息,我说钱我凑够了,不紧张。房东就不高兴了,谁都知道过完年房价涨了,如果为我好,为啥不早点打电话说,非要等到我交尾款的时候说。(违约金十五万)搬过来后才知道有人出了比我多了八万的价格买这房。



有这样一种案例,大家可能不太清楚,房子过户的时候是先付首付,再过户,等房产证下来客户是要拿房产证再贷款,贷款下来直接转给原业主,这样子原业主才算是收清全款,有时候因为银行放款太慢,几个月都下不来,这就造成业主迟迟收不到钱,业主如果需要钱周转就会很烦躁,想不卖了,他也会以为是客户不想给尾款,这样就造成误会。

准备足够的尾款吧,现在银行批款慢,同意利率上浮的优先,有关系的优先,如果你们签合同的时候注明的有放款时间约束那你准备好尾款即可,到时间银行还没有批尾款你可以全款购买,如果是没有约定尾款时间,完全可以拖,银行不会告诉你不放款,只会告诉你目前需要排队,或者是银行暂时没有额度,有额度后第一时间优先放款。

这个真不新鲜,前几天石家庄电视台民生观注节目就播出了一出这么奇葩的原房主死活不腾房的闹剧。房款一分不差都收了,也配合更名过户了,回头一看房价坐上电梯上去了,原房主只能把良心扔垃圾桶里,脸更不要了-就是不腾房。打官司是肯定的,可法院执行局来强制执行了,他要死要活的能咋滴?就这么奇葩。



你是全款买的还是按揭的,如是按揭,仅仅是付了首付款,按揭的款项还没有给买家,即使过户了,户名是你了,房子也还不是你的,因为整个交易过程还没有结束,必须要银行将余款(按揭款)全部打给了买家,整个交易过程结束,房子才是你的。法院支持这个。不能孤立的看有没有过户,过户有了房产证只是整个交易过程的中间环节,目的是为了买家有资格持房产证去银行按揭,因为按揭不了,整个交易始终完成不了。所以在房产交易的背景下,仅凭刚过户的房产证,但如果按揭款还没有发放,没有给卖家,交易就没完成。但如果总款(首付款十按揭款)全部给了买家,并过户了,则另当别论。


小虾趣事儿


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合同签了,定金交了2万,申请贷款也已经批复,还有一个星期就准备房管局过户,此时房东不卖了,房价这个时候涨幅接近15%,但是按合同一方违约赔10%,跟房东各种谈判,最终一个星期之内房东赔付了预期损失(房屋价格上涨损失,同等户型楼层市场价格差,利率调整带来的损失等等)。因为当时两种方案,一是拿到赔偿赶紧了结重新选房,以免久拖不决,房价、利率存在变数。二是走法律程序干到底拿到房,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最终综合考虑选择第一种方案。

与题主所描述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是看目前处于哪一步。一、如果已经房管局过户,拿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那此时你就是房屋产权人,无论原房东搬没搬走,你都有权利赶他走,再不济报警或者起诉。二、如果仅仅房屋交付,还没有办不动产权证,两种选择,要么要房,要么要赔偿,看你选择哪一个,先谈判,谈不拢就起诉,因为你已经付了首付,履行了义务,实属对方违约,道德上法律上处于优势地位。

此类中途房东变卦,违约不卖房,在最近两年是比较常见的,房价涨幅比较大的情况下,房东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动不动就涨价,即便签了合同也不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房,过户等等,还动不动就威胁不卖了,一来没有契约精神,二来不懂法律,三来一房二卖赚差价,按合同赔的话也还有的赚。所以买房需谨慎,从看房、签合同、贷款、过户、交房等等交易的周期比较长,差不多得个半年多时间,需要步步为营、思虑周全。


lawyer聊法


房子只要过户了,那你就是房子主人了,根本不存在原房主卖不卖的问题,完全可以不搭理他,你甚至可以强行入住你的房子,如果有阻拦,报警,拿房产证宣告主权,完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关键问题是,我觉得你的表述是有问题的,因为付了首付,是不可能过户的,这里的过户是办理产权证的意思,不是他腾出房子你搬家,这不叫过户。

卖家突然不卖了,大概率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房子涨价了卖后悔了,这样的人有点狗人的意思,不讲诚信,唯利是图,但是,在金钱面前很多人原形毕露也是正常的,所以卖家反悔的案例实际有很多,这点不奇怪。

那么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首先看你的态度,是不是坚决想买这个房子,如果是,到法院起诉,要求执行买卖合同,有案例,法院是支持的。

第二,如果你不想找各种麻烦,那么合同作废,原房主赔你二倍定金,再加上首付的利率,你不买了。

第三,如果合同有问题,比如不合法,像城里人买农村房子,法律是不支持的。

第四,如果这个房子原房主又卖了一家,并办理了产权证,那么房子归产权证所有的第三方。

你看看你是哪种情况,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但都要尽早下手。其实,到法院起诉,是想保住房子的最好办法。


韩东言


首先,房子过户以后其产权就已经移交,虽然整个交易还未完全结束,至于银行不放款额度,卖家毁约又是其它法律问题,属合同纠纷,不影响房屋产权判定,如果对方不交房,可以起诉!

其次,看看大家购买二手房的经历吧,运气很重要!

1 我有个客户,客户200万买的中间流程走下来3个多月,房子涨了30万,房东也知道还是一起配合完成了(素质蛮高)等交房当天房东就说了一句话,你买这房子挣了,买的是时候,一下涨了30万,我心里也比较难受,你请我吃顿饭吧?就旁边餐馆!

2 我就碰到良心卖家,谈好签合同时48万,到过户时已经涨到65万!原房主一分钱都没加!和我全程办完了手续,现在房价已经75万了!原房主就说了一句话:你买得真划算!

3 我哥中介,说去年很多这种人,农民工都很诚信,涨价也不毁约,就一些手里很多房的老板不是东西,老是因为房价涨了就毁约,不诚信。老是店里吵!

4 想来我买房的房主是靠谱的!买房到手四个月,中间一直在涨价,房主一直说你们买到了,但是没有毁约!

5 我觉得我最老实,签了协议之后房价猛涨,而且买主办理贷款手续用了大半年时间,朋友都说我卖的房子亏了,但是还是按协议交房给买主了。

6 我在聊城,也是买的二手房,原房东太差劲,房价涨了,我都付完全款了,把我电话拉黑,微信不回,没办法,我去她单位找她,还说给她留了不好影响,她是妇产科医生,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7 上个月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定金交了一万,等在银行交首付时,房主是老公公名字。“房子是给小儿子媳妇结婚的”。老公公推有事来不了,过了几天约好在去交首付时,又不来,经中介多三经问不想卖了,违约金赔了七千。一个字“累”!

8 我买的时候50万,当时觉得贵了点,但是实在需要(学区房)就没看房交了一万定金,卖家收了3000,中介留了7000(房主不在家,没见着房子)。半年后房子涨到了65万,房主回来了要加价5万,最后加价3万成交。虽然加价了,但是整个过程还是挺顺利。感谢卖家。

9 我们买房也加了钱的.不然不去过户.天天装怪.最后加了8万.对这种没有契约精神的卖家很无语.没有诚信卖家,那怎么做人啊,房子涨了不卖了,如果跌了你是不是陪给人家钱啊?买你的房子先付给你钱是不是你要赔给人家高额的利息啊,真的不可思议这种人……

10 还好我碰到的是好卖家,我的也涨了,但是房东没说什么,虽然可能他心里后悔得肠子都青了!买房运气很重要!就看老天爷站不站你这边了!多多烧香拜佛吧!


游戏大咖王


题主似乎没说清楚,你是全款买的还是按揭的,如是按揭,仅仅是付了首付款,按揭的款项还没有给买家,即使过户了,户名是你了,房子也还不是你的,因为整个交易过程还没有结束,必须要银行将余款(按揭款)全部打给了买家,整个交易过程结束,房子才是你的。


法院支持这个。不能孤立的看有没有过户,过户有了房产证只是整个交易过程的中间环节,目的是为了买家有资格持房产证去银行按揭,因为按揭不了,整个交易始终完成不了。所以在房产交易的背景下,仅凭刚过户的房产证,但如果按揭款还没有发放,没有给卖家,交易就没完成。但如果总款(首付款十按揭款)全部给了买家,并过户了,则另当别论。

如果契税交完了,不卖也不好使了,契证出来房子就是买家的了,想后悔都晚了。可以退给他,你跟他不熟吧?你拿了多少钱就像网贷那样算利息就行了,你不是银行跟他也没交情,只有按不认识的人之间那样谈生意算利息了,最后他该给你多少你自己算去。就讨厌这种言而无信的人,我家买房时就遇到这种情况,全款付的也过户了,但原房主总是纠缠不清,讨厌死了。所以我现在要买房从不考虑二手房,就怕碰上没信义的人。想要当然可以啊 我们都是文明人 不能你说不要我非要给你 你说要不给你 当然给 转手加几万再卖给他啊 已经过户这房子就是你的了 想要就买回去


春日盛宴


你这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我是做房产的,我们做房产的目的就是保证双方房屋顺利过户!

你的条件都达到了,户都过了,还有什么怎么办?你的流程已经走完了,就等银行放款了!房东怎么表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了,他已经失去了话语权!

如果房东强制占房不走,你完全可以报警,或者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你知道吗现在房东不同意已经来不及了,现在已经过户了,如果反悔那意思就是户要从新过回来,这样事情就比较复杂了,第一税费要从新缴纳一边,因为增值税肯定少不了!有些城市刚买的房子还不能交易,意思就是想过回来都不行!第二你要把贷款还掉才能过户,而且下次买房就是二套房,二套房同样增加!

所以对于你来说吃亏吃大了,坚决不用管这事,你自己过户了!


FDC吴林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有这么一个规律:房价上涨,买家找律师;房价下跌,卖家找律师。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房价上涨了,卖家觉得亏了,所以就想违约,然后就出现了“突然不卖了”;而房价下跌了,买家就不开心,高点买入后就跌,自然想及时止损,但这跟股票不一样不能抛售,只能找借口违约。前几年房价一直在涨,所以大多都是买家在找律师,2017年底情况情况就变了。但房价这个事情,谁说的清楚,值不值亏不亏不就在一念之间。

每个人看待问题的切入点不一样,因而最终走向也不一样,笔者也很认可最高赞答主的观点,但也有可以深入讨论的空间。

买房人可能面临的状况?

在笔者经手的二手房交易中,过户当天买家也会支付一笔房款,或者是最后一笔,或者是倒数第二笔,不动产登记制度很多人提,我觉得即便不说题主也清楚,为什么还会来提问呢?想必是履行过程中有瑕疵,买房人的主要义务是付款,过户意味着过户前大家还很友好,所以问题就出在过户之后,也就是说,买家大概率存在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甚至可以推测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买家根本违约情况下,卖家就会享有约定解除权,除非尾款的金额特别低,否则即便到了法院,法官很可能会支持。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卖家没有按期交房。虽然你法律状态上占优,但房子住不进去的话,说什么也白搭,执行法官都害怕的事情,别说是一个小小的买房人了。什么,你问怕什么?房子里住两个看起来奄奄一息的老头老太,谁敢动谁敢碰?话说回来,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题主都有理由担心,但这是全部情况吗?并非如此。


买受人还要小心哪些情况?

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买房人应该担心自己的处境吗?即便买房人没有遇到违约不卖情形,有些情况也是需要注意和小心的。

买卖不破租赁。

你买了房子过了户也交了房,结果入住时发现里面竟然住了一家人,这就奇了怪了,你看房、买房、过户、物业交割来看,房子都是空的,到你入住的时候怎么就有人了呢?你还在纳闷儿,人家拿出来一份《租赁合同》说,我们一年前租了这个房子,租了20年,年初重新签的合同,因为各种原因之前没有住,最近刚搬过来,你是谁跟你有什么关系?这你还能干嘛,你就是能把人强制赶出去,人家拿着租赁合同打官司,照样还能住20年,你说气人不气人,是不是要小心?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当你还在为租赁合同生气的时候,承租人闹明白了,敢情你把他们住了好多年的房子买了,这下不干了说你出多少钱,我也出多少钱,我甚至可以比你高,这房子我们一家人住了好多年,早就有感情了,更何况法律上“房主在卖房时应提前告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单是优先购买权倒也没什么,无非是加价,但如果存在20年租期的租赁合同,就算没有优先购买权,你也不会想买了吧。


被认定为无权处分。

之前有案例是买房人都快过户了,出卖人的爱人出来了,说这房子是他的,他们早就离婚了,房子是不可能卖的,然后去找出卖人早就没影了,过没多长时间房子就被卖给了别人,夫妻俩都找不到了。那如果已经过户需要担心吗?虽然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但如果出卖人和家属设计一下,比如一个人卖的时候,假装两个人在你面前吵架不同意卖,而且录音录像了,后面再交易一方不出现,另一方甚至连手授权都没拿就交易了,事后跳出来也是可以的,并不是说不能设计。

如何应对卖方违约?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在房屋交易中也是这样,买房人要尽可能快地完成交易,如果过完户对方不收尾款,或者银行账户注销,或者不交付房屋,都不要在不卖的这个事情上航纠结,要把房屋交易的所有流程走完。

不收钱就提存,不过户就强制过户,不交房就先确认权属,总之出卖人想让你卡在哪里,你就越不能停在哪里,一旦停在了他设计的环节,那就成了出卖人的主场,他把你的思维和情绪都拉到他的主场上,你怎么可能战胜他?

那你有嘀咕了,这些我都不懂呀,怎么办?那记住一句话: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抓紧找房产律师吧。


吴向东律师


房地产交易是以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来标志着财产所有权转移的。也就是说房子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财产所有权既视为转移了。买主就是房屋的主人了,买主对于该房屋就拥有所有权,即对该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了。

房子付了首付也过户了,房东突然表示不卖了。这是不诚信的表现。这种反悔是毫无道理的,法院也不支持这种反悔。除非他能够证明买卖合同存在于欺诈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要求撤销或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否则的话,房屋就是你的,他爱咋告咋告。



卖主突然不卖,虽然原因有多种多样的,但是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你只要买房手续合法,房屋就是你的。至于说卖方的纠缠可以和平解决,如果解决不好,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都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当然也许会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卖方不想卖了,他既不到法院起诉,也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只是制造障碍,在以后对该房产办理其他事务的时候不予配合。这对于买主来说是非常闹心的,所以说买房子能碰到一个好卖主也是不容易的啊!

对于那些故意刁难的卖主,可以多次找其沟通协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再给予一点经济补助,最后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


法重情深


作为一名房产经纪人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我不知道提问这个问题的朋友你在担心什么?


既然房子已经过户过来了那么这套房子也就代表以后就是你的了、不管之前业主出于什么原因而后悔不卖了,房子已经过户首付也已经交了,可以说是一切都尘埃落定,只要你们一起去了房管局过了户那么就具有了法律保护,哪怕他们耍赖叫人来你家里闹你也不要害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我们地产行业遇到了很多不讲信用的业主,还没有过户之前就是交了定金,没过多久房子涨价了业主就反悔不卖了,或者坐地起价提高价格,遇到这样的业主也是非常的头疼,也只能慢慢得去引导说明白情况,人与人之间不可以失去基本的信誉,既然签订了合同那么就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哪怕以后房子涨价上百万也是跟你没关系了,因为你都已经收了定金也就意味着卖给别人了,


当然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谁都心里不舒服,大家都希望和气生财,不管卖的一方还是买的一方都可以做到合作愉快,没有任何纠纷,

提问这个问题的朋友你的情况还好,你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房子照样住,因为现在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哪怕你现在卖给别人都可以,其他人无权干涉,他现在属于你的财产是你花辛苦钱买来的房子,所以不需要担心会怎么样,估计也就是房子涨价了原来业主反悔了,但是木已成舟现在已经过户了,那么他也就无法干涉你的房产了,你也要强硬一点,也不要担心对方恐吓什么的,顶多也就是吓唬吓唬你,所以不要担心什么问题,安心的住进去,

我是 江西小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感谢大家阅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