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下滔天大罪的日本軍官,逃回日本後,結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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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最難忘記的歷史應該就是上個世紀的抗日戰爭,而中國人最痛恨的人之中,也必然有這樣兩個罪孽深重之人,他們就是曾在南京大屠殺之時犯下“百人斬”罪行的兩個日本軍官。

這兩人一個叫野田毅,一個叫向井敏明,這二人手持刺刀的囂張模樣還被登在當時的日本報紙上。野田跟向井所屬的十六師團,是所有侵華日軍中最殘暴的一支部隊,在中國境內犯下種種罪行之後,這支部隊被調到了菲律賓。後來美軍在菲律賓殲滅了數十萬日軍,其中就包括幾乎全殲了京都師團。野田二人只是低級軍官,按理說應當衝鋒在前的,沒想到兩人不僅活了下來還被遣返回日本,可見其真正在戰場之上也不過只是怕死之徒罷了。

東京大審判之時,中國派去受降的代表裡有一個叫高文彬的檢察官翻譯,在幫助檢察官做大量案頭工作的時候,發現了刊登二人罪行的報紙。高文彬感覺氣憤至極,就將這份報紙遞交到了東京法庭,可對方卻一直不予受理,理由是遠東軍事法庭是高級法庭,只受理級別較高的甲級戰犯,野田和向井僅僅是兩個尉官,級別太低,歸不到法庭受理範圍內。

作為中方駐東京代表法官梅汝璈也知道了這件事,他將報紙和材料寄回了南京,交到了宋子文手上。宋子文以國民政府的名義直接發函件到東京,表明態度說這二人雖然級別低微卻犯下滔天惡罪,一定要將他們繩之以法。中國當時作為四大戰勝國之一,由政府所發的函件自然是要比一個檢察官翻譯提交的申請要更被受重視,因此軍事法庭當即就把這件事轉給美軍憲兵隊,令他們去抓捕這兩人。

中國方面也盡了很大努力,找到了京都十六師團最早的名單,一個一個查出原籍,再到原籍去找。可是這兩人的原籍已經被轟炸成了廢墟,居民已經所剩不多,所以搜尋工作一時間斷了線索。好在天網恢恢,美軍憲兵隊有次在東京街頭巡邏,遇到個喝酒鬧事的前日本兵在叫囂自己是當年南京的“百人斬”,憲兵隊領隊恰巧聽得懂日語,就上前將其逮捕押回審問。一番查證過後發現這人並不是要找的兩人,而是叫田中軍吉。

田中被逮捕以後還在那吹牛說野田向井只是他的手下敗將,他曾經殺過三百多人等等。美軍一聽這人原來也是個百人斬,於是就先把他扣了起來。田中軍吉酒醒之後開始認慫了,經過審訊之後就帶著憲兵隊去找另外兩人。先找到了正在路邊賣小日用品的野田毅,隨後野田又帶著他們進到山裡找到了正在販賣山貨,且因為生意矛盾又跟樵夫打了一架的向井。全部抓到之後就把這三人送回到了南京接受中國人民審判。

在審判過程中,這三人還把罪過推到了日本媒體頭上,說自己根本沒有殺那麼多人,只是為了配合媒體的宣傳才吹噓自己等等。不過任憑他們如何辯駁,在後續越來越確鑿的證據面前是無法否認自己的罪行的,於是這三人被判處在雨花臺當眾槍決。他們的親屬在好多年之後甚至又到日本法院起訴拍照的報社,說因為他們的虛假報道導致這三人被當作罪犯,還一直告到了日本的最高法院。

日本法院拒絕了他們的申訴,並且判定說: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張報紙是杜撰的,你們無法起訴這家報社,也無權要求賠償。其實從日本法院的判定中也能看得出日本的大多數人,包括很多如村上春樹之類的名人都是願意承認戰爭暴行的。

歷史不能忘記,但我也希望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之上,中日兩國可以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五抖七六


日本軍官不敢說,但是在南京大屠殺裡,舉行殺人比賽的兩個人是沒跑掉。

很難想象,在1945年日本投降後,中國代表團參加遠東軍事法庭之前,這兩個人的罪行在中國幾乎沒有人知道。這也許就是報應吧,中國代表團在日本無意翻到了報紙,上面記載著兩人殺人競賽的全過程。這兩人最後才沒有逃脫正義的審判。因此所有的資料都是來自二戰時期日本的《東京日日新聞》(現在的日本《每日新聞》)。

鐵證報紙

參賽雙方:

野田毅:鹿兒島縣—肝屬郡—田代村人,侵華日軍第十六師團第九聯隊第三大隊少尉副官野田毅。

向井敏明:山口縣—玖珂郡——神代村人,侵華日軍第十六師團第九聯隊第三大隊少尉(兩人分屬於第三大隊不同的作戰單位)。

起因:

野田毅突發奇想,向向井敏明提出殺人競賽。以誰先殺滿一百個中國人為勝利,賭注為一瓶葡萄酒(這一定是揹負人命最多的一瓶葡萄酒)。

武器:

野田毅:名刀——關的孫六(這個名字這麼古怪,這把刀算是名聲臭了)。

向井敏明:祖傳無名寶刀。

過程:

1937年11月,在侵華日軍由淞滬戰場向南京進軍的途中,兩人開始了瘋狂的競賽。

在距離無錫八公里的地方,野田毅在一個無名村子殺了四個人。後在橫林鎮殺了九個人(在我現在住的城市,常州),在威關鎮殺了6個人,在常州車站殺了6個人,前後一共殺了25個人(每一個“人”字都代表了幾條生命,怎麼下得去手)。

兩人參與了南京大屠殺

向井敏明也不甘示弱,在橫林鎮和手下一起殺了55個人。在常州車站附近又殺了四個人。據說他自己殺的人在這個時候達到了56個人。(從這裡可以看出來他殺的一定是平民,一支部隊殺56個人,其中52個是他拿刀砍的,抗日神劇都沒這麼厲害)。

兩個人同屬一隻部隊,靠的比較近。向井敏明就去嘲諷野田毅,野田毅說了一句非常無恥的話:我是軍隊副官,又從來不殺逃跑的人,肯定沒你殺的多(恕我直言:你是不殺逃跑的人,你專殺平民)。

然後兩人繼續比賽,並且發誓一定要超過對方。到了丹陽的時候,野田毅弄了個大動作,很快就追上了向井敏明。兩個人的殺人數量都達到了80人。

在南京紫金山下,兩人再次碰面。野田毅106人,向井敏明105人。由於不知道誰先到100的。就決定再來一次,比賽條件升為150人。此事就此以後不了了之。

性質:

野田毅絕對是一個厚顏無恥的人,在向日本國內做演講的時候,直言不諱自己在戰場上其實就殺了四個人。其他的要麼是戰俘,要麼就是平民。在對方手無寸鐵的情況下,已經投降的情況,施加暴行。向井敏明的資料則不多。

結果:

兩個人都是下級軍官,如果沒有這場競賽,他們會無罪回國。如果沒有中國代表團的機緣巧合,他們很可能能逃脫制裁。但是沒有如果。

他們兩個人都被按照最高級別的戰犯審理。石美瑜審判長宣佈二人死刑。兩人在被緩刑的40天裡,各種求饒,醜態盡出(那些無辜的人才值得同情)。

槍決,講道理我覺得應該用鈍刀處決

後續:

向井敏明拒不認罪。並在遺書中為自己申辯,在我看來這就是想求饒免死。

向天地神明發誓,完全沒有殺害過俘虜和平民。我絕對不接受南京大屠殺事件等罪的罪名。我視死為天命,將日本男兒堂堂之軀化為中國之土。但我的靈魂將回歸大八洲 。

如果以我的死,可以消除中國抗戰八年之痛苦經歷的仇恨,可以成為日華親善、東洋和平之緣,把我像棄石一樣丟棄,我也感到榮幸。

為中國的奮鬥而祈禱!為日本的奮起而祈禱!

中國萬歲!日本萬歲!

死後變作護國之鬼!

天皇陛下萬歲!

向井敏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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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歷史


遠東軍事法庭只審理甲乙等級的高級軍官,中下級軍官由各地組建的軍事法庭負責,士兵基本上被直接遣散。

遣散後的士兵迴歸社會,該種田的種田,該做生意的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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