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繳納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為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為企業繳納。

《勞動法》中也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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