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总统和州长给的命令相左,国民警卫队听谁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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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国总统和州长发出的命令相左,国民警卫队听谁的?

搞清这个问题就要知道美国国民警卫队的性质,更要了解一下美国的国家制度。美国国民警卫队,简称联邦国民兵,是美国武装力量的重要后备力量。也就是说,美国国民警卫队是美国军队的预备部队之一,美国另外一支后备部队是联邦后备役部队。



而美国国民警卫队最早创建在1636年12月3日,当时是为了保卫殖民地而建立在波士顿的一支民兵武装部队。对,美国国民警卫队最早就是一帮子民兵组织,为了保卫地方安全而设立的,而且成立之时,还没有美国,属于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美国最早独立十三州的主要反抗英国武装力量,主要也是这些民兵,最后演变成后来美国国民警卫队。也就在1824年8月25日,美国民兵组织正式改名国民警卫队。



而国民警卫队虽然也属于美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但是它隶属于美国各州政府的地方武装力量,而美国又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属于各州搭伙过日子,各州都有相当的独立性,也就是说,美国是先有的州后有的国家,而作为保卫各州的国民警卫队当然是听州长的命令,而不是听从美国联邦政府总统的命令。美国总统能够指挥的动的部队是联邦政府军队。

一旦美国进入战争状态,美国联邦政府有权收编各州的国民警卫队,变成美国联邦政府军队的一部分,这时国民警卫队自然要听从美国总统的指挥,当然这时的美国武装力量也不分什么国民警卫队和联邦部队了。



正如电视剧《亮剑》中李云龙团长所说“枪炮声一响,全团都得听我的。”用来形容美国军队再合适不过了,美国的战争一来,美国全部武装力量都要听从美国总统的。

以上就是“大正”多于该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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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国民警卫队是美国州政府领导的武装力量,受命于美国各州州长,在正常情况下,总统与州长命令相左,当然听州长指挥;第二种情况,在发生战争的时候,美国联邦政府有权利将国民警卫队归入现役部队,这时候,当然听总统指挥。

正常情况下,国民警卫队听从州长指挥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部分立法权、军权及大部分行政权。国民警卫队属于民兵性质,归美国各州政府管理。在正常情况下,美国州长会指派一名副州长专门管理国民警卫队。在维持社会秩序、救灾等方面,国民警卫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国民警卫队属于明白性质,每一名成员都有正式职业,有任务的时候才会召集到一起。不过,为了保证国民警卫队的作战能力,每年有48个周末日的训练任务。

由于美国联邦制的体制,美国国防部对国民警卫队只有指导权,而没有领导权。因此,作为美国军队最高长官的美国总统,根本也没有权利指挥国民警卫队。和平时期,美国总统只能向州长发出请求,州长同意的情况下, 才能调动国民警卫队。

战争爆发以后,总统有权利征召国民警卫队

1903年,美国通过了民兵法案,国民警卫队的很多事务开始由联邦政府负责,如联邦政府统一提供军械等;1916年,美国又通过了国防法案,规定国民警卫队需要与正规军一样受到法律约束。由于美国正规军数量并不多,后备役力量常常不足,而美国又经常对外发动战争。因此,在战争时期,美国联邦政府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征召国民警卫队进入正规军序列,参与美国对外战争。例如,在阿富汗战争,美国国民警卫队就有不俗的表现。

美国总统既是美国的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三军总司令。因此,在国民警卫队征召进入正规军序列以后,要服从美国总统的指挥!

欢迎大家讨论,美国凭借国民警卫队能够战胜俄罗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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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总统和州长的命令相左时,总会有一个是违背宪法的。国民警卫队的职责是保护国民,撼卫宪法,而不是保护州长和总统,哪个命令对国民有益,不违背宪法,国民警卫队就听谁的。美国宪法规定,当上级的命令违背宪法,军人有权拒不执行,如果军人认为上级的命令涉及残杀平民,可以拒不执行,但如果明知会造成平民伤亡而未避免的,会被认为是有罪。


春韭秋松


不要讲得白宫象个小型联合国,人家真正是依法执政,权力泾渭分明。不是比谁的头脑发热就可抢老大当,随心所欲发号施令。老大还是老大,国际层面的事,开关国门,各州还是听白宫统一调度。不信你去打美国一个州试试。


空星影幻


人民军队忠于党。


妞妞的他


小编你是来搞笑的吧,国民警卫队𣎴是黑社会组织及军阀,更不是某个政府部门的私人武装,他的组建设制会有一整套法律程序,听谁指挥对谁负责都按法律程序进行


曾髙兴


这问题根本不会存在。现代政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根本不会出现越权问题。


shuntenggua


美国的军队是给国家服务的。他们听宪法的!


白发断尘


说是法治没错,不过当历史发展到某个关键节点,往往是某个处于关键位置上的人决定历史走向


梅焘


谁都不听,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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