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華:品牌不是流量,而是服務的真品質

上海2018年12月3日電 /美通社/ -- 近日,律新社對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的發展歷程進行了專訪與報道,以下是經過律新社授權的全文轉載:

“隨便哪個傻瓜都能達成一筆交易。但創造一個品牌卻需要天才、信仰和毅力。”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曾說。

25年前,作為中國第一位回國創業的留學生,段祺華開創了中國第一家合夥制律所的先河。25年後,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已經成長為一家在全國擁有21個辦公室的國際性大型綜合律所。段和段不忘初心,始終堅持“誠信”和“責任”服務於社會和當事人。

段祺华:品牌不是流量,而是服务的真品质

二十五週年慶典上三位創始合夥人的合影(從左至右:段祺華、周琪、龔曉航律師)

在改革開放的浪潮中,段和段始終站在涉外法律服務的最前線,為外國企業引進來和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了大量優質的法律服務,可謂見證了中國律師行業的從小到大的蓬勃發展歷程。正值改革開放四十週年和段和段成立二十五週年之際,律新社有幸採訪了段和段的創始人段祺華律師,聽他分享段和段品牌的鍛造之路及其對於律所未來的思考。

初創段和段:重重限制之中確立涉外業務方向

追憶段和段的過去,有一段歷史值得被提及。

1978年,與當時許多青年人一樣,段祺華在文革結束恢復高考後,考入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邁出他人生轉折的第一步。同年12月,司法部出臺《關於律師工作的通知》,宣佈恢復中國律師制度。此後10年,律師事務所均以“國辦所”的形式存在。

1988年春末,他在上海美國領事館領到赴美留學簽證,開始了美國華盛頓大學的法學求學之旅。同年起,北京開啟“合作所”試點,律師事務所向市場化民營機構轉型邁出重要一步。但由於體制和觀念上的制約,合作制進展緩慢。

1990年,他在華盛頓大學拿到法學碩士學位,當時,他的學科論文的題目是《論在中國開辦私人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的可能性》。但是,美國導師只給了他3.2分,並開玩笑說:“等你真的在中國開辦了私人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我再給你滿分”。在美國法律界看來,在中國創辦私人合夥律師事務所根本不可能。

1992年初,“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先後到深圳、珠海等地視察,並發表了後來被稱為“南方談話”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彰顯了中國改革開放的決心,進一步改革開放的浪潮由此掀起。同年春夏之交,身在美國的段祺華從報紙上讀到“南方談話”的消息後,他心潮澎湃,實現夢想的時候到了!

因此,段祺華一無反顧地放棄了在國外任法律顧問的優渥待遇,於1992年8月來到上海,正式向有關部門提出,想在上海成立一傢俬人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一石激起千層浪,段祺華的提議掀起了不小的波瀾。那個時候留學人員回國搞貿易、辦廠、進行科學研究、從事教育工作都有相關文件規定,可是《律師法》尚未頒佈,留學生開設私人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根本無法可依。

他用“千辛萬苦”來形容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的開業。回國後,他奔波於中美之間,他跑遍了中國的國家教委、人事部、司法部及上海市各職能機構,對其開辦私人律所的答覆只有一個:不行。直到半年後,他自己也記不得到底打了多少報告,遊說了多少人,一位高層官員終於在一份政府文件上批示:“可以開這個口子。”

1993年4月8日,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在浦東陸家嘴當時的最高樓 -- 四層高的上海玩具公司大樓外裝上了律所的金字招牌,開啟了“段和段金牌律師”的全新徵程。

2018年10月7日,解放日報頭版刊登了“私人合夥制律所的破冰之路”一文。文中這樣表述:在那個只有國營和合作律師事務所的年代,一傢俬人合夥制律師事務所在上海成立,被外界視作中國將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開放的一個重要信號。

隨後,合夥制和個人制律師事務所逐漸成為了行業的主流,段和段的創立可以視為中國律師業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當時,段和段的成立受到了上海媒體和中央媒體的高度關注,相關報道可謂鋪天蓋地,”段祺華將當時媒體的關注原因概括為兩點,“在當時情況下,留學生回國創辦律師事務所是一件新鮮事,當時國內還沒有。此外,拿到特批而成立的段和段,實際上突破了法律上不允許開辦私人所和個人合夥所的禁區。”他還表示,在創立之初即被作為榜樣的形象頻繁見諸報端是段和段品牌化最初的資本。

然而,段和段的開業只是故事的開始,段和段經過特批成立時,雖然開了政策的口子但是卻被“約法三章”:第一、作為回國留學生,不要代理刑事案件;第二、與同行搞好關係,不要再去搶出國前的老客戶;第三、貫徹鄧小平南巡講話中,膽子再大一點,步子再快一點的要求,開闢出當時中國律師很少涉及的涉外業務。

“段和段在這樣的要求下被限定為一家以涉外業務為主的精品導向的律師事務所,但也正是因為這樣才造就了段和段的業務品牌。即時到現在,有這麼多比段和段規模大、名氣高的中國律所,提起段和段,大家都會想到涉外業務。”

品牌的紮根:年年有大案,拿法律服務質量說話

作為第一家初入國際市場的中國律所,段和段並沒能第一時間得到國外客戶的認可。“雖然段和段的主要律師都在國外留過學,有國外(境外)工作經驗,但要開拓涉外業務談何容易。一年下來,律所不僅沒有盈利,還虧損了兩三百萬。”段祺華對當時的情況並不迴避。

那一段沒有業務的日子,曾經一度讓他打起了退堂鼓。但是,當時的段和段已不再是幾個創業者自己的段和段了。一位留學生朋友當時對段祺華說,國家教委赴美邀請留學生回國創業巡迴團訪問美國之後,他是第一個敢於吃螃蟹的人,他創辦段和段成功與否已不是他一個人的夢想,退回美國也已不是他一個人能夠決定的。段和段事實上已經成為中國留學生回國創業的一面旗幟、一個典型、一個榜樣。於是,段祺華決定咬牙堅持。

轉機出現在1993年9月,段和段投標承接了美國勞工部委託的一宗案件,這是美國政府有史以來第一次作為中國律師事務所的客戶出現。美國塞班島有家公司,對3000多名中國勞工強行超時工作,剋扣工資。美國勞工部以違反勞工法狀告該公司,經法院判決,該公司需賠償中國勞工1200萬美元,成為中國勞工史上金額最大的一起賠償案。可當時中國勞工大都回國,並且多數不知此事。段和段發揮事務所所有人的力量,每週工作7天,每天工作16小時,終於將分散在廣東、福建、海南各地偏遠山區的3000多份勞工的血汗錢送還到他們的手裡,分發率高達98%。美國勞工部派專員對發放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此案辦理成功後,新生的段和段律師事務所被世界最著名的法律雜誌《倫敦國際金融法律》列為1000家國際性律師事務所之一。美國勞工部的案件為段和段所的聲名遠揚打響了第一炮。這一案子經全國各大媒體的報道之後,段和段在全國乃至全世界出了名!段祺華表示,美國勞工部的案件不僅鍛鍊了段和段的律師隊伍,而且讓段和段取得了美國勞工部的信任,成為中國律所拿到美國政府案件的第一標。

如果說前一個案子是使段和段得到國內外政府的認可,那麼下面這個案子則展現了段和段律師在涉外國際訴訟仲裁案件處理方面的專業能力,也體現了段和段品牌重要的涉外特徵。

1995年,段和段律師事務所代理了上海玩具公司的一場拖了8年之久的索賠官司。該案發生於上世紀80年代初,當時上海玩具公司受託生產美國帝國玩具公司的塑料玩具彈弓,產品在美國銷售後,發生了幾起彈弓傷人事件。1986年美國帝國玩具公司在美國聯邦加州地方法院起訴上海玩具公司,要求中方賠償。由於當時國內律師事務所不熟悉美國法律,又因無法出國辦案,以至應答對策有誤。1989年10月,美國當地法院作出缺席判決,要求上海玩具公司賠償138萬美元,以後又加上利息需賠償200多萬美元。段和段接手此案後,用了將近一年時間,為客戶制定了數百頁的有理有利的訴狀,列數了7大抗辯理由,終於使美國法院撤銷了缺席判決,為國家挽回了200萬美元的損失。

此後,段和段律所還成功辦理了某國家級石油公司英國鑽井平臺管理合同糾紛案、“波羅的海明珠”房地產直接投資項目、香港“追討鉅額國有資產”大案、某大型航空公司的 “包頭空難”事故在美國被訴案等百餘起震驚中外的跨國案件和項目。隨著中國改革開放,段和段還相繼為可口可樂、麥當勞、微軟等世界五百強公司在中國的投資提供法律服務。

“品牌不是流量,而是服務的真品質!”對服務品質的一貫堅持,對工作效率的執著追求是奠定段和段品牌“精品”地位的重要基礎。隨著一件件大案、要案的磨礪,段和段的這塊金字招牌越發閃亮!

品牌的效應:多地律所紛紛加盟,助推規模化

在前二十年發展中,段和段獲得了作為一家中國律所所能獲得的全部榮譽:

司法部“部級文明律師事務所”、全國律協“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中國十大企業財富智囊機構”、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等。也多次榮登國際榜單,被權威性專業雜誌評定為“中國大陸地區表現最為優異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然而,2008年的那場金融危機直接導致了其客戶群體中外資與內資企業的構成變化。顯然,規模大所更能適應內資客戶的需要,也更具競爭優勢。在觀察與思考中,段和段也於2010年前後作出了改變的決定。

一家帶著海派精緻光環的高端涉外精品所,要如何實現“規模化”並且保持精品所的優勢,這對段和段來說是不小的挑戰。2013年開始,段和段開啟了穩步的規模化擴張,用精選嚴選人員的方式控制著團隊質量和擴張速度,段祺華稱之為“規範的、有約束性的擴張”。

清晰明確的戰略規劃,再加上品牌影響力與一體化管理,“段和段規模化”之路呈現出厚積薄發的後發優勢。尤其是近兩年間勢頭迅猛,一時間在全國遍地開花,段和段成為國內規模大所中傑出的海派代表。四五年時間,段和段已經由涉外精品強所變成了現於全球範圍擁有21個辦公室,員工超1000名(律師超800人)的涉外綜合大所。

段和段在國內的佈局是從一線城市到省會、沿海開放等副省級城市,再到廣大內陸腹地的新疆、西南等地,基本覆蓋和輻射了主要範圍,能夠為客戶提供跨區域、全方位、一站式法律服務。除了香港、西雅圖、金邊,紐約、吉隆坡、曼谷、倫敦、馬德里等地的海外辦公室也在緊鑼密鼓籌備中。

從目前其各地分所的影響力看,所到之處,城市的區位影響力毋庸置疑,各地辦公室的核心合夥人都是當地標杆人物或領軍團隊,他們年富力強並且富有進取精神。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這些團隊和人員的擴展或多或少延續了段和段涉外業務的優勢,不少分所核心負責人都是國內涉外領軍人才。“某種程度上,他們選擇段和段,是選擇了我們這個品牌,然後大家一起再出發,來共創一個更大更好的新平臺。”段和段主任吳堅律師說。

“段和段各地辦公室在加入之前可能都是規模比較小的律所,其發展需要一個全國的平臺。加入段和段之後,各地辦公室可以利用段和段長年在涉外領域的業務優勢,以及精品服務帶來的客戶與行業口碑,接收一些之前不敢接的涉外案件,其收費也會上一個臺階。這就是段和段規模化的品牌效應。”段祺華在接受律新社採訪時,強調了律所規模化和品牌化的重要性。

談及規模化負面效應的應對之道,段祺華表示,段和段對於律所內部的利衝問題等風控事宜十分重視,在深耕多年的D-IMS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的框架內,結合大數據、人工智能和移動客戶端APP的研發,構建了21家辦公室全覆蓋的雲端律所數據平臺,確保全所零利衝,杜絕規模化帶來的風控問題對段和段品牌的負面影響。

段祺华:品牌不是流量,而是服务的真品质

段和段全球合夥人代表合影

品牌的拓展:跨界影視,律政劇提升品牌影響力

2014年,《金牌律師》的熱播掀起了中國律政劇熱潮,讓很多人都出人意料。背後的總編劇兼投資人正是段和段創始人段祺華先生和段和段的合夥人們,劇中很多素材也源自於段和段律師們十幾年來在實踐辦案中的積累。去年,雖然與多年難遇的現象級《人民的名義》同期,《繼承人》依然獲得了不錯的收視率,引發全民對於繼承法律問題的熱烈討論。

談及從律師行業跨界到影視行業,段祺華難掩興奮之情。“我年輕的時候是個文學青年,16歲發表詩歌,24歲發表短篇小說《辯護律師手記》,大學畢業的時候發表了中篇小說《心靈的震顫》。”青年時期豐富的創作履歷,印證著段祺華對文學創作的熱愛。

當時,文學家徐遲在段祺華的創作之路上給予了很多的幫助和指導,段祺華回憶起恩師對自己說過的話,至今言猶在耳,“你現在二十多歲,沒有生活,要寫作是很困難的。你應該先去讀好法律,寫作是到中年以後才能水到渠成的事情。”

57歲開始創作《金牌律師》時,段祺華認為,積累了三十多年的人生經歷和律師經驗,正是當時老師徐遲說的“水到渠成”的時候。因此在劇本創作階段,已經積累好的素材一個個冒出來,他享受著文學創作過程中的快樂。

在段祺華看來,在中國做律政劇,必須具備幾個條件。第一、要有多年的法律實踐經驗;第二、要會創作劇本。在製作《金牌律師》時,他前後請了8個編劇寫劇本,儘管他提供了詳細的案例及故事梗概,但劇本中的法庭戲都表示“不會寫”;第三、會讀英文原著,可以看到世界各國法庭的狀況。他認為中國司法改革的一個重點,就是不應只講法官中心制,更應該強調原被告雙方的抗辯制,只有對抗制,才能發揮律師作用,才能有衝突,有戲劇性;第四、要有資金自己投資,因為國內律政劇的風險太大,沒有什麼投資人願意投拍。

段祺華本人恰好既懂文學也懂法律,又在美國留學多年,在美國和香港都有辦公室,一直從事著律師一線工作,再加上他自身投資拍攝的鉅額資金……所有這些東西加起來,好像也只有段祺華創辦的影視公司能夠去做律政劇。

段祺華表示,“在全面依法治國、建立法治政府的前提下,如果沒有好的影視劇來宣傳和展示我們的法治建設,這很難建立起一種法治的文化。因此,我們的《繼承人》獲得了中宣部和廣電總局鉅額資助,並被定為國家重點影視劇。我做一個案子,也就幾十個人知道,但是我做一部電視劇,是幾千萬人在看,這個影響完全不一樣。就像魯迅說,我用一把手術刀只能救幾個人,我用一支筆可以救千百萬人。”

段祺华:品牌不是流量,而是服务的真品质

段祺華在給演員講戲

自己因為一部電影《流浪者》而走上法律行業,段祺華期待著有天能聽到別人說:“我是因為看了段律師的電影、電視劇而走上的法律道路。”這個樸實的想法,他用一部接一部的優秀劇作在一步又一步地實現著。

婚姻、繼承之後,段祺華的律政劇系列藍圖正在徐徐展開。他計劃之後大約有十幾部作品要做,並且每部劇是法律上的一個專業,接下來是《股瘋狂》三部曲、《辦公室風雲》、《舌尖上的案件》、《公司的帽子》等。正在創作的《股瘋狂》是講證券法的、《公司的帽子》是講公司法的、《辦公室風雲》是講勞動法的、《舌尖上的案件》是講食品安全法的……

律新社瞭解到段律師新投資的電影《入夢人》已殺青,正待上映。目前,影視公司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未來有掛牌上市的計劃。段和段是目前為止國內少有的提供股權激勵的律所,為吸引、留住骨幹合夥人及優秀人才提供了重要“壓艙石”。

段祺華表示,為合夥人提供股權激勵之外,拍攝律政劇也是段和段品牌拓展的一種重要方式,“很多人看了《金牌律師》《繼承者》後慕名前來,希望我們能夠為他們解決一些婚姻家事和財產繼承方面的問題。”

去年7月,段和段內部就改原律所管委會為董事局,並選舉產生了首屆董事局成員,由此完成了從創始人第一代到管理第二代的過渡。

作為兩位從段和段自生培養的中堅力量,年輕一代的管理層吳堅律師、王嘯波律師對於段和段價值、文化的認同感非常高。將段和段打造成一個百年老店,乃至更長的品牌將是他們的使命,正如西方老牌所對文化價值的傳承。

段祺華表示,“我對段和段現在的管理有信心,只要他們認真應用好現在成熟的管理體系,踏實做好手上的業務,段和段未來沒問題。”

談及段和段未來的發展,段祺華告訴律新社,“未來5-10年,在業務領域上,段和段將保持在涉外業務如投融資、併購、爭議解決、跨境跨國的訴訟和國際仲裁等業務領域的優勢外,還將拓展一些關注度較高的互聯網行業和知識產權等領域的業務。至於律所規模,不要求太多人,保持適當的規模即可。”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相信在新一代管理層的領帶下,段和段這塊金字招牌在未來會愈發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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