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清朝可不可以不簽訂一系列賣國的條約,與列強死戰到底呢?

一德格天1


第一階段簽訂一切在我們現代人看來的不平等條約,可是當時清政府卻不這樣子想,比如1843年7月22日(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英簽訂《五口通商章程》裡面就有一條,領事裁判權意思就是英國人在大清刑事犯罪時,交給英國領事按英國法律他們自行處理,清朝的衙門不得干涉。



這個就是國家失去了司法權,不過這個階段清朝還是以天朝上國自居,就算被暴揍了一頓還是覺得咱們地大物博,沒有問題,現在的人覺得怎麼可以歪果仁犯法就不管了,這怎麼可以,還必須不得干涉。其實提出這個領事裁判權的並不是英國人,而是清朝這邊,當時的負責談判的官員覺得這事兒交給他們英國人自己狗咬狗挺好,反正只要不給我這兒的衙門添麻煩就好了,有這種混蛋邏輯也真是夠了。

第二階段,這個時間就真的是喪權辱國了,因為這不是什麼司法權什麼英國人犯罪的對於大清皇帝和官員們來說的小事兒了,也不是割讓香港或者外國在華租界這種彈丸之地(雖然現在的人覺得祖國領土神聖不可侵犯,但當時清政府真是蝨子多了不怕癢,反正也簽了這麼多了,也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表情)了。這就是真正讓大清把最後的老底子都給賠晚了的中日《馬關條約》。一共向清政府勒索了兩億三千兩白銀,對於清政府來說割讓臺灣什麼的都是不痛不癢就是白花花的銀子就心疼了,關鍵是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這時候是真的感受到了喪權辱國。


接下來就是1900年以清政府以光緒的名義向大英、美、法、德、俄、奧匈、日本、意、西班牙、荷蘭、比利時十一國同時宣戰,這可不就是題主這個問題,不簽訂合約,準備死磕到底。這老太后不清醒大臣們可不糊塗,特別是李鴻章,所以以他為首的南方各省才搞出來個東南互保,才拯救了大清搖搖欲墜的江山,這次可不一樣,要不是後來的一戰可真的是要賠到子子孫孫。

所以結論來了不籤合約,那就是不可以。而且打不贏。與列強死戰到底只會死到底,因為根本就不是一個層次的戰爭。


雜說一通曆史


可以啊,如果大清有骨氣,死活不肯讓步,確實可以與列強死拼到底,最壞無非是大清亡了,但對中國無疑是好事。

1840年爆發的鴉片戰爭,其實已然證明大清帝國武力的不堪一擊(但回過頭來鎮壓老百姓造反還是綽綽有餘的)。此時大清坐擁1300多萬領土、3億多人口、90多萬常備軍,而對手英國只派了不到兩萬軍隊,如果大清的威猛大兵一擁而上,可以做到45:1。

當然實際上不可能,大清也只動員了近20萬人,其實兵力對比為10:1,在具體戰場上更低。

不論如何,清粉熱愛的皇阿瑪打不過英國人,幾乎是一觸即潰。1840年的廈門之戰,清軍被打死9人,英軍無;定海之戰,清軍死3人,英軍無;沙角之戰,清軍戰死277人,無。虎門之戰:清軍戰死250人,英軍無。廣州烏湧之戰,清軍戰死446人,英軍無。廣州之戰,英軍終於死了9個人。三元里之戰,英軍死了5——7人。第二次廈門之戰,清軍在廈門島南岸陣亡40餘人,在鼓浪嶼陣亡33人,英軍戰死1人。乍浦之戰,英軍戰死9人,清軍陣亡273名。吳淞之戰,清軍88人陣亡,英軍戰死2人。鎮江之戰,英軍傷亡最為慘重,死亡39人。

威猛的大清帝國,其實很知道退讓,立馬就和英國人簽訂了條約。從此以後,一直到八國聯軍侵華,也都是這樣一個邏輯:

道光皇帝不服——〉打!——〉打不過——〉南京條約

咸豐皇帝不服——〉打!——〉打不過——〉北京條約

光緒皇帝不服——〉打!——〉打不過——〉馬關條約

慈禧太后不服——〉打!——〉打不過——〉辛丑條約

最後宣統皇帝沒來得及重演這一幕,因為革命黨來了。

那麼打不過是不是可以不顧一切地打下去呢?當然可以,那就是大清亡了。如果大清亡了又會怎樣呢?

可能之一:大清滅亡——〉新王朝繼續老思路!——〉又被滅

可能之二:大清滅亡——〉新王朝真正的維新變法!——〉類似日本的君主立憲道路

可能之三:大清滅亡——〉成為外國列強殖民地!——〉若干年後革命或是殖民者自動放棄,成立共和國。

可能之四:大清滅亡——〉直接成立共和國,但真正實現近代化還是一條漫長的路。

最爛的結局是一,最好的是四,但其實都比大清不滅亡來得好。當然,對於清粉而言,就沒那麼多宮鬥阿瑪和老爺可以跪拜了。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我認為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為什麼要說不可能呢?且聽我道來。

首先咱們要知道清朝和西方列強之間的實力差距,咱就以1840年鴉片戰爭為例。此時的英帝國已經完成了第一次工業革命,其工業發展程度領先世界。它的鋼鐵產量,工業產值,經濟總量,軍隊實力及政治制度的先進性均處於世界第一。咱們在來看下清朝,雖說清朝當時的GDP還處於世界前幾位,但是我們要看到的是,其經濟結構以小農經濟為主,沒有大規模的工業生產,也沒有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關係。在加上清朝軍備廢馳,百姓愚昧,統治階級腐朽墮落,戰敗也就不足為奇。
然後要說的是清王朝統治階層知道西方列強的目的是什麼。西方列強通過堅船利炮打開中國國門為的是通商和佔領市場––其實就是經濟掠奪。十九世紀後,西方列強們發現扶持傀儡政權,通過代言人進行經濟掠奪比直接武力佔領殖民地要划算的多。在加上西方列強也沒有把握有效統治如此龐大的帝國,所以對清朝政府不會往死裡打。清王朝的統治者們就是發現了這一點,才不斷的簽訂賣國條約。


其次說的是太平天國運動。清政府很清楚西方列強們要的是錢,而太平天國要的是命,畢竟明朝的教訓還歷歷在目。清政府為了鎮壓太平天國運動調動了全國的大部分的人力、物力、財力,哪還有力氣和列強們死磕。為此還藉助列強們的力量組件“洋槍隊”用來鎮壓農民起義。
最後要說下“洋務運動”

。清王朝的有識之士們發起“救亡圖存”的“洋務運動”需要西方列強們的幫助,比如說:提供技術、向列強借債、人員聘請等等。在這個關鍵時刻就更不可能和列強們拼命了,畢竟錢沒了就沒了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但是命要沒了,那就真的是煙消雲散了。
所以說:清朝只能簽訂一系列賣國條約,而不能與列強們死戰到底。


十八般武藝7


統治者的想和我們這些被統治者的想法可不一樣。理論上清朝可以死磕到底,但是實際中它不會。

不單清朝不會,絕大多數封建王朝都不會。封建社會“家天下”,帝王將本家利益放在國之前,或者說他的家就是國。他首先想著的是怎麼保住自己這一家一姓的家族,想的是自己的政權而不是國家。

封建王朝首要利益是在內部牢牢地建立自己的通知,防範內部人的搶班奪權才是他的重中之重。何況清朝是以少數民族統治天下,對漢人的防範一刻也不會放鬆。

雖然我們現在說滿漢蒙古等諸族都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成員,但那個時候可沒有這個概念,就像慈禧說道“寧與外邦,不予家奴”,滿清對國內的警惕勝於對外國的入侵。

所以當與列強發生戰爭時,最終的結果定是清政府妥協退讓,不惜喪權辱國以保住自己的政權,以保住滿人對全國的統治地位。

還是同樣的道理,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清政府不惜和洋人勾結鎮壓太平天國運動,當清廷不得已實行君主立憲時,皇族和滿人成員佔據大多數內閣席位,且控制重要事務,等等事件可以看出統治者首先要保住的時自己家族的利益,可不會在乎人民的呼聲。你高喊“與洋人死磕到底”喊到死也沒有用,而且很可能你最終不是死於洋人,而是死於自己人手中。

東晉,祖逖北伐為何東晉朝廷不予大力支持?北宋開國初北伐勢力,為何開始“守內虛外”?南宋朝廷建立初為何不斷貶斥抗金將領?其實道理都是一樣的,統治者想得首先是保住自己的政權,確保內部的穩定,甚至先要鎮壓內部存在的農民起義,所以他們不顧外敵在前。

如果自己的政權都保不住,家族統治奔潰了,那國也就完了。

封建時代,統治者甚至不敢放手發動人民來抵抗列強的侵略,讓人民這把到磨快了,能擊傷侵略者,更能危險自己的命。

在封建時代,天下是君主的天下,然後才是天下人的天下。天下人向與列強死戰到底,君主卻怕自己損失慘重而被另外的人取而代之。

所以清朝一定會列強簽訂哪怕是賣國的條約的,不會死戰到底的。

不單清朝不會這樣做,家天下的專制獨裁的政權都不會這樣做。


微史春秋


講個冷笑話聽聽。

小明是我們班最不畏強暴的戰士,他屢敗屢戰,後來終於被——打死了。

清朝歷史,好像是中國史上最容易令人生氣的一段經歷。哪怕它有康熙盛世,但總敵不過晚清那幾十年的窩囊樣子。中國大地潮起潮落無數載,王朝衰敗是常態。平日裡我們看到的也就是些自己人關上門來互抽嘴巴的暴力集會,類似張作霖打張學良,張學良怒懟老子張作霖的家庭內部糾紛。清朝倒好,不到三百年的歷史,竟有四分之一的時間是被外國人騎脖子上欺負,欺負完還不算,咱還得卑躬屈膝給人家送上勞務費,點頭哈腰說辛苦了,您手麻沒?如此差距,國人對晚清時代的憤恨,可想而知。老祖宗驕傲了一輩子,最後卻折在了這一哆嗦身上。後人沒點火氣,實屬不正常。

於是便會有如上的問題,清政府為什麼會那麼窩囊,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破釜沉舟、死戰到底,老外能不害怕?

其實,這樣的想法,清政府不是沒做過。鴉片戰爭、甲午戰爭,這都是奔著死戰到底去的。甲午時期,光緒帝激進到賜主戰派尚方寶劍,誰慫滅誰。八國聯軍侵華,慈禧太后比光緒更衝動,殺了不少主張剿滅義和團求和外國的大臣。

以庚子之變為例,眾所周知,八國聯軍侵華的起因是因為中國的義和團滅洋人、洋教的運動。十萬義和團湧入京城,受清政府整編,發糧、發餉,發武器。清兵、團民,圍攻外國使臣駐紮的東交民巷,持續大炮轟炸。老佛爺大手一揮,一不做二不休乾脆一次性跟十一個國家宣戰。要知道,我國曆史上還沒有一個王朝有如此底氣,秦滅六國,那也是挨個拾掇。慈禧此舉,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受洋人威脅半生,老佛爺那個揚眉吐氣,一雪前恥,別提了。

可最後呢?慈禧趁著夜色跑路,清政府簽了一個歷次賠款最多的合同。教訓告訴我們,縱然你是條漢子,敢拿板磚拍鋼鐵俠的腦門兒,結果也是以卵擊石。咱想高調,可實力它不允許呀。

最後聊聊我們該如何看待歷史?

如上的問題屬於主觀性提問,而歷史是個客觀性問題。一個國家、一次事件、一種運動是萬不可以摻雜感情傾向的。歷史不是人,霍元甲的孤注一擲可以用解氣、英雄的態度看待。國家則不可以,好惡可以形容人,但不可以可以形容歷史,歷史說得是利弊。

舉個例子:

庚子之變中,當義和團和清兵圍住東交民巷時,董福祥所率的甘軍圍攻十幾天而毫無進展,老太后一生氣,主戰派端王命裝備德國克虜伯廠重炮的武衛中軍分統張懷芝援助。大炮打了一天一夜,使館卻毫髮無損。

這正常嗎?這可是德式重炮,這東西在一戰主要用來轟炸頑固要塞。原來,使館未攻下的真正原因是裝有重炮的清軍壓根就沒有把炮口對準使館,而是對著使館後面的空地,放了一天一夜的空槍。下此命令的是張懷芝的上級長官榮祿,榮祿當時屬於主和派。假如,使館被夷為平地,清政府就沒有緩和的餘地了。與榮祿持同樣觀念的,有李鴻章、張之洞、袁世凱等。所以才會與列強有互相保護,互不侵犯的東南互保的秘密協議。

對於義和團運動,慈禧就是主觀的意氣用事,她恨洋人、怕歸政。李鴻章們認識則要清楚的多。所以辛丑條約簽訂後,李鴻章彌留之際會怒斥“毓賢誤國”。(毓賢就是主張招撫團民,拿團民對抗洋人的義和團運動的始作俑者。)


王老四他大舅


其實籤與不籤,中華會受到那麼一定的侵犯也許是逃脫不了的必然了,這是歷史的車輪。


我用幾個分列回答:


1.為什麼列強會來侵犯中華?


這個問題用以前學過的歷史課本就能回答。清政府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不與外界交往,不實行開放的外交政策,沒有跟上近代科技的提升與進步。清王朝的衰敗,社會矛盾激化。

英國完成工業革命,為獲取商品商品市場與原料產地,而清王朝又是那麼一塊大蛋糕,自詡天國卻無力守護,成為群狼之飼。




2.為什麼外寇不直接進攻,而是簽訂條約?


那些外敵賊寇的目的只有一個,無論是簽訂合約,割地殖民,還是洋槍火炮,大舉進攻,其實都是為了侵佔中華而已,不過是方式不同罷了。為什麼不直接進攻呢,


侵犯一個國家,以經濟、文化、思想蠶食最為上等,既不耗費實力,又能完整的保留所需的商品與原料。並且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在於中華泱泱大國,幾千年的歷史沉澱,且人口巨大,要想直接來侵犯,還真沒那麼容易。


可憎的,無論是東洋鬼子還是西洋鬼子,還是無恥的侵犯了中華,燒殺搶掠,斂財奪寶,無惡不作,給中華大地造成了很大不可磨滅的傷害。



3.清政府為什麼選擇簽訂條約?


清末名臣義士也不少,既能安邦定國,又能拼死抵禦,為何清政府會選擇簽訂條約呢?


真的打不過,沒有辦法的緩兵之計罷了。


歷史的車輪滾滾而來,當時的清王朝已頹,皇帝掌控不了朝堂,內外矛盾激發,關鍵的就是中外差距巨大,一時無法進行彌補,簡單來說,清政府也只能暫時簽訂條約。




4.可不可以不簽訂條約,拼死一戰呢?


因為我們跳脫出來看歷史,所以會說,既然面臨喪國,還不如拼死一戰。但是身處當時的歷史環境,自然以最穩妥、最平靜的方式去解決,清政府的軍隊打不過洋鬼子,又有何辦法?





綜上所述,清王朝下的中華在當時的世界已經面臨了一個群狼環伺的境地,這是歷史的進程,倘若是強漢、盛唐,便不會發生此類的事,不是講他們的冷兵器能敵得過洋槍火炮,而是從政策上他們就能率先學習外國的先進文化。而也許其實就是因為幾千年的傳承導致清王朝的盲目自大,所以被侵略。

而正是如此,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步入近現代的社會,我們的前輩先烈又拋頭顱灑熱血的驅除外敵,恢復中華,迎來了今天嶄新而強大的中國。


歷史始終是個科學,我們其實改變不了歷史的定律,但是要在其中盡力的扮演好一個歷史者的角色,這就是所謂的改變歷史。



望十安的酒


這個問題你想多了,包括清朝在內的古典王朝對基層的控制也就控制到城市這一水平,在廣大鄉村地區是以村民自治為基礎,這有點類似於歐洲中世紀,不管是國王還是主教都很難對封臣的領地以及自治城市施加影響力。這就是一個古典王朝相比於一個近代化國家最大的劣勢,就是對基層控制力度低,無法對基層進行有效的動員。

所以,清朝在面對列強的時候很難動員群眾去和洋鬼子死磕,因為根本動員不起來,老百姓的看法很簡單,管他誰當皇帝,我能踏踏實實過日子就行。而清朝能動員的,就僅僅是被他們當家奴使喚的八旗子弟以及那些深受忠君愛國思想薰陶的傳統士大夫了。

相比於一個近代化國家,其動員能力是非常強的,在二戰之前,日本雖然只有二三十萬常備軍,但是如果日本發起動員令,那麼日本可以隨時動員200萬人參軍作戰。而且這200萬人不全是新兵蛋子,有預備役,有退伍兵,他們接受過對應的訓練,知道自己應該去哪支部隊報道,應該歸入哪個兵種。更可怕的是,日本當時已經普及了近代化教育,這些軍人至少都有小學文化,而且當時日本主流價值觀很具有煽動性,就是七生報國,為天皇效忠,為侵略戰爭獻身,所以這幫人只要稍加訓練整合就有著不錯的戰鬥力以及強烈的戰鬥意志。

即便是國民政府,由於沒有完成全國的近代化改造,沒有推出讓全國各階層普遍接受的價值觀,所以國民政府動員力也比較差勁。當時國民政府賬面就近兩百萬軍隊,但是打光了就全沒了。所以迫不得已,國民政府一度拉了壯丁去補充軍隊的缺口,而且大多數都是目不識丁的文盲,說句不好聽的能學會隊列條令走不成順拐就不錯了,還能指望他們有什麼戰鬥力。

所以,在軍事失敗,又無法動員國民死磕的情況下,妥協只能是唯一的出路。

全文完


北洋海軍炮手


根本打不過啊!

從國力和軍事實力來說,差距太大了。從人民抗戰意識上來說,基本都還是麻木的,你也動員不起來,除非那時候毛澤東就冒出來做群眾思想工作!如果堅持抵抗,沒準到徹底淪為殖民地的時候,然後冒出箇中國式的甘地。

簽訂這些不平等條約,就成為半殖民地,如果不簽訂,就成為徹底的殖民地了。清政府不可能冒著這麼大的風險。

一個長期閉關鎖國的國家,軍事和經濟實力落後於敵人幾十倍上百倍。而且視外國人為洪水猛獸,不學習也罷,還一味躲避逃避。這樣的基本國情,基本沒有獲勝的可能。也沒有不投降的可能。


重新讀歷史


當然可以,參考俄塞俄比亞。也不一定會垮,在鬥爭中學習是人的本能。鴉片戰爭再繼續,英國加兵,朝廷會很難,但難不過太平天國時。只不過地方割據,漢人豪傑趁勢而起的情況必然發生。太平天國時湘勇能力扛下來,但如果與列強放對,則會有更多漢奸政權產生。


四十方惑


是可以的。不過這個只是一種假設,從人性的角度來考慮,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就是折中求和,特別是到了晚期,國力式微的狀況下,統治者為了維持和平的狀態,會犧牲所有可以犧牲的東西,去維持他們的心理狀態,這個跟民族的劣根性有很大的關係。因此指望反對侵略,拒絕求和,拒絕簽訂協議估計是不太可能。當然放在元朝或者是唐朝,就另當別論了,畢竟那時候的國力非常的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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