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提交的证据不被理睬,该怎么办?

雪花满天飘2018


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

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你提交的证据没有被理睬,并且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的,你可以上诉、申诉,甚至还可以向纪委监察委投诉。 如果上诉、申诉、投诉、控告,甚至另外又想办法起诉等,都没有效果,怎么办?

知道很多人为什么拼命想升级为大V吧,就是希望在关键时刻能拨乱反正。 前些年,微博最火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律师大V在微博上发案件信息,甚至直接向地方头头喊话、挂头头照片等。当然,后来的事情你知道的,于是现在明令禁止律师这么做。

彼(大家都喜欢的那个国家),由于存在制衡制度,基本不会出现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即便如此,他们还有自由媒体这一第三方的力量可以发挥监督作用。此,没有制衡,没有自由媒体,所以很多人才拼命想成为自由的自媒体。


律法人生


刑事案件的所有证据必经合法性审查,包括警察,检察官,律师提交的所有证据。在法庭发现违法,违反程序采集的证据,法官不予采信是正常的。

在法庭上参与审判的当事方都有对他方提交的证据提出质疑的权利,不光律师能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提出质疑,公诉机关对律师提交的证据也可以提出质疑。法庭经过查证,认为诉讼参与方提交的证据明显委曲事实;证据不能证明事实的;违法收集的证据,违反程序收集的证据。不予采信。

如果确实不是上述几种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罪轻或无罪的合法证据,法院不予采信的,可以当庭申诉或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控告,上诉。


内蒙赵荣辉


依我之见:刑事案件律师提交证据‘’不被理睬‘’(即不准予示证丶提交)的行为,系严重的违反刑事诉讼法的‘’非法审判‘’行为,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上诉‘’或者向检察机关控告并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错误。

本人以下试从刑事诉讼法理和实务层面作如下简要分析:

刑事案件经过侦查丶审查起诉丶提起公诉后必须进入法庭审判环节。在上述各环节(除危害国家安全丶黑社会暴力恐怖丶贪污受贿案件外)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均‘’有权依法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丶罪轻丶减轻丶免除处罚的证据,并‘’依法及时提交‘’给办案机关为公安丶检察丶审判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全面综合分析处理案件提供重要依据之一。

A,如果律师将所收集的当事人的有利证据提交给公安侦查机关被拒绝(不理睬),律师可以待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再行送交;

B,如果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在审查起诉环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有权收集有利益于当事人的证据丶检察官必须听取律师的意见(当然就已经包括‘’接交律师移交收集的有利当事人的证据‘’)为最终确定是作‘’不起诉‘’,还是决定提起公诉作重要参考。

C,如果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在当前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革的历史背景,充分体现刑事诉讼证据原则一一‘’谁主张丶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在庭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即当事人委律师主张自己的当事人无罪丶罪轻丶减轻丶免除处罚的意见的话,一审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当事人丶律师有权出示所收集有利当事人的上述证据,并经公诉人丶对方当事人丶诉讼代理质证。

请注意一一‘’谁也无权丶谁也不敢剥夺律师当庭出示证据的权利‘’。

如果在法庭上主持庭审的主审法官非法剥夺律师出示证据的权利,律师依法可以当庭请求出庭公诉的检察官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要求法庭立即纠正剥夺律师依法示证的非法审判行为;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法庭上主审法官非法剥夺律师的依法示证权,当事人律师可以在一审判决后,以法庭违法剥夺律师示证权系严重程序违法的‘’非法审判‘’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百分之百地会依法裁定‘’一审程序违法,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如果该刑事案件在一审法庭违法审判中非法剥夺了律师的‘’示证权‘’,并作出审刑事判决在规定的法定期限十日内没有提出上诉而自动生效。当事人也仍然可以该生效刑事判决非法剥夺律师‘’示证权‘’为由向检察机关以在庭审中法庭非法剥夺律师出示权为由请求检察机关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来纠正错误。

如果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法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真相丶枉法裁判丶徇私舞弊等司法人员渎职犯罪行为的,根据今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规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基层检察院有权立案侦查追究有关司法人员在诉讼中涉嫌渎职的刑事责任。

当然,不能误解当庭的法官和陪审员不能或不宜当庭立即表示采信与否,只能在刑事判决书中对律师出示证据表述是否采信,及不采信的理由。千万不能误认为法官没有当庭表示就是‘’不理睬‘’。


唐先明75443043


不被理睬和不被采信是两个概念。如果不予理睬,则程序和实体均存在问题,可以通过上诉或者再审或提起抗诉申请救济。如果不被采信,则属于法院根据证据的证明力等综合认定,做出的判决。当然也可以通过前述方式救济,这属于被告人的权利。


刘高锋律师


很简单,拖出来打一顿,见一次打一次,要不然这些所谓的官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xiaoaojianghuo


没办法,权在法官手上,任他宰割。


2008132


追究法院、法官的职责,那是法院、法官的基本职责。


让天上火点燃炉中火吧


怎么会呢?提供了线索就减轻了法官的重担。这个律师肯定是负责任的。


无产阶级看世界


只有等你掌权了再办,恶性循环


秀林高山


我怎么看见一个笑话?刑事案件关键证据在律师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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