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廠商發通知聲援華為,將處罰買蘋果手機員工的行為值得鼓勵嗎?

鄧繼敏


從民族和國家情感上

這些公司的做法有值得稱道的地方,想對國家盡一份心力,也是對作為製造業科技企業標杆的華為的一種致敬。


從商業運作上

可以看出,這個公司的業務與華為有關聯,這算是危難中見真情,也是很好的公關技巧,客觀上有拉近供應鏈關係的作用,能夠為自己贏得好的市場機會,畢竟華為在技術方面有其獨特的優勢。


具體做法上

1、獎勵屬於企業激勵和價值倡導的範疇,是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體現,無可厚非。

2、收繳和處罰有違反勞動法的嫌疑,畢竟蘋果手機至少目前是市場自由買賣的商品,是員工用正當勞動所得換來的,除了法定的行政機關,其他人員和機構是沒有沒收和處罰的權利的。

3、獎勵出口,限制進口使用,雙重標準,與美國佬的做法如出一轍,算是針鋒相對的回敬。


總體上

這種做法有其積極的一面,不過事實上對於整個事態的變化沒有任何影響,從這個角度上,這種做法有投機的成本和炒作的嫌疑,當然,真正的是什麼,只有他們公司自己知道。

相比較而言,華為《致全球供應商夥伴的一封信》更能準確的體現華為的精神,價值觀明確,理性而堅定。


鏡頭iread我讀


我看到這個新聞後,認真查閱了該公司的文件內容,整體上說體現了這個公司從實際行動出發對華為的支持,但其中有兩條,也是最引起爭議的兩條:

第3條:員工購買蘋果手機,按照市場價格,公司給予100%的處罰。

第5條:公司及員工購車,停止採購美國品牌。

一個公司作為一個法人組織,對於員工購買使用國產品牌進行獎勵是公司自主行為,任何人無權干涉,而且也屬於倡導性的激勵措施,沒有任何問題。但員工是否購買美國品牌產品也屬於個人消費行為,與公司經營行為沒有任何關係,公司也無權對員工的個人消費行為作出“處罰”行為,法律法規都無權對個人正常的消費行為作出處罰,一個公司的“紅頭文件”更沒有這個權力!

表達對華為的支持無錯,但一個成熟的企業,所作出的任何決策都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你可以對員工購買使用國產品牌進行獎勵,這是企業的權力。抵制美國品牌卻不可以採取“強制力”,可以用倡導、建議的方式提倡員工不購買、不使用美國品牌產品。也可以禁止美國品牌產品進入本公司或用於本公司業務。也就是:你可以買,那是你的自由,但你不能帶到公司,不能用於公司的業務。

如果我是該公司老闆,我會把第3條和第5條做一個簡單的修改:

第3條修改為:本公司建議員工不要購買蘋果手機,禁止在公司以及在工作聯繫中使用蘋果手機及其附屬產品,違反規定的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5條修改為:公司購車停止採購美國品牌,建議員工購車不採購美國品牌,本公司停車場地禁止停放美國品牌汽車,所有涉及業務工作用車均禁止使用美國品牌汽車。


天下論談


這一決策的出發點值得稱讚,每一條款的字裡行間都洋溢著愛國情懷,首先我對該公司深明大義的國貨情節表示欽佩。但是,如果從法律視角來看的話,該通知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嫌疑,建議予以修改完善。

據報道,夢派科技官網今日發佈一篇題為《關於聲援華為的通知》公告,公告表示,公司所有相關產品設計,優先使用華為海思的芯片方案,員工個人購買華為和中興手機,公司給予市場價格 15% 的補貼。但是,若員工購買蘋果手機,按照市價,公司給予 100% 的處罰公司辦公設備、連同員工購車均停止採購美國品牌,但員工或代理商若取得出口美國訂單,將給予雙倍獎勵等。
顯然,該通知裡第3點、第5點稍有不妥。第3點說如果員工購買蘋果手機,價格多少則罰款多少。也就是說,公司禁止員工購買iPhone ,如有不從則將會被罰款。但是,公司是否有權禁止員工購買iPhone 呢?

從法律上來說是否定的,因為公司應當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而是否購買手機、購買什麼品牌的手機,屬於員工作為消費者享有的自主選擇權,公司是無權干涉的,更不能因此罰款。

第五點公司禁止員工購買美國車,同樣侵害了員工的消費自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實,如果站在理性思考的位置來看,自近代以來就有過很多次“支持國貨、拒絕洋貨”的愛國運動,但是這樣做在本質上和閉關鎖國有什麼區別呢?我們要從根本上弘揚國貨,要努力提升國貨品質,而不是一昧禁止洋貨。事實上,在經濟全球化日益發達的今天,要禁止洋貨談何容易?

因此,我建議將第3點、第5點改為“建議不購買iPhone 和美國車”要好些。


冰焰


美國非但不讓華為進美國市場,還呼籲其盟友共同抵制華為,如今居然直接對華為高管下黑手。!美國把華為往死裡整,我們為什麼要對美國公司畢恭畢敬?!不給美國一點痛它會收手嗎?!我支持這種行為!


Unstoppable20


都是些名不見經傳的,而且不懂法,或不守法的小公司,博眼球的成份更大!任何一個知法守法的企業都不會發這樣的聲明或公司規定!什麼蘋果手機就要上交,不然就罰款甚至開除!你懂法嗎?知道物權法和勞動法嗎?你有什麼資格要求員工上交自己的私人財產,又是哪一條法律規定,不交就開除!如果想博眼球可以,本著自願的原則,有償收購員工的蘋果手機,再給購機補貼!記得,這是在員工自願的基礎上!你這樣的強制行為,和那些打著愛國的旗號打砸搶日本車和車主的暴徒有什麼區別!愛國是對的,但是打著愛國的旗號博眼球、損害員工利益,侵犯人權就是一個垃圾公司!公司的所有者及決策者就是地地道道的流氓無賴!

另外,說什麼用蘋果手機就洩密的,麻煩你們想想,安卓、iOS、微軟等系統,你公司的電腦芯片、包括你現在能發評論的英特網,包括手機的通訊基帶。。愛國請理性,我支持抵制美國的一切產品!但不許有些人打著愛國的幌子耍流氓!

我從不用蘋果,我家人也是,這和愛國沒有關係,因為我不喜歡蘋果!我討厭美國,痛恨日本,這個和愛國有關係!!

愛國,是每一箇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守法也是我們的基本義務。一個不尊重中國法律的企業,你何談愛國!請不要把愛國當成你們沽名釣譽的工具!!!


亦真亦幻


我是科技數碼隨時答,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

深圳廠商發通知聲援華為,將處罰買蘋果手機員工的行為值得鼓勵嗎?

值得鼓勵,因為既然你身在公司,就要服從公司的紅頭文件,比如公司的規定,這和上班打卡是一樣的,如果你不打卡的話,那麼就是按照缺勤計算的,這是一樣的道理,如果你接受不了的話,可以主動辭職,我想這個問題應該是公司都有想過的。


關於鼓勵不鼓勵這樣的做法,對於企業來說的話,於情於理來說都應該是鼓勵的,但是前提是對於現在使用蘋果手機的會怎麼樣沒有說,我想應該寫出來,現在使用蘋果手機的,可以免費更換一臺華為手機。


總結

看了下面很多的回答都是建議更改,但是我想公司其實做這樣的決定,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再者就是真正想辭職的人,找什麼理由都會次辭職的,如果是不想辭職的人的話,我想這一段時間應該不會去購買蘋果產品的。


所以總體來說的話,這種做法值得鼓勵,華為作為國產品牌的驕傲,就像在今年的1月份的時候,華為mate10被美國禁售是一樣的,雖然抵制有些過激,但是要讓他們知道中國人的厲害之處,不是說想欺負就欺負的,再者就是讓美國清晰的認識到,惹怒華為是什麼樣的後果,很多人說日本的事情,為什麼要抵制蘋果產品,我們要知道5G網絡日本並不發達,這一切的源頭都是美國的千針引線的,所以抵制蘋果的手機,抵制美國的汽車都是應該的。


名族大義面前,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這個是不能改變的,也是人人需要做的,如果連這份堅持都沒有的話,這樣的人才不值得擁有。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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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數碼隨時答


為什麼不值得鼓勵呢?美國為了自己國家的公司利益,直接動用政治的手段!我們這是個人的自發性愛國行為有什麼不妥?不要忘了,華為的總裁還沒有回來呢,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拿出之前我們抗擊樂天的團結,把美國有關的利益方一次性震懾到位,讓他們知道我們中國人不是不是軟柿子,不是好惹的!


安智科技狐


沒什麼不可以,一個美國政府一個國家都可以用權力否決一個公司,那我們一個公司對待愛國熱情的決定又有何不可?何必為一些人所謂的愛國熱情有可能損壞國際貿易,扯淡,這些人就是膽小怕事,一旦國家有難第一個躲遠的人。因為當美國決定對我國企業使用卑鄙手段制止發展的時候,這些人在哪?


沙漠梵海


值錢鼓勵,咱中國人必須團結一致,萬眾一心,一致對外,退讓只會讓敵人更進一步,更加肆無忌憚,更加囂張。別人不讓咱生存,那就只有殺出一條血路


聽風小舍


有人說國家都無權干涉個人消費,沒毛病,國家是大家庭,遇事必須冷靜,顧全大局,其他倡導抵制也就是讓有愛國之心的人自覺,體現國民應有的團結,當然小部份人已採購的,也有一部份置國家心聲不顧的,覺得事不關己,或者說自己只是大海一滴水,小看自己,其實做為公民,愛國就得點滴做起,自覺響應支持國家,舍小為大!話說回來,公司是我個人的,發部的也是聲援華為的內規,做為私有企業我有權做出這樣規定,在不欠員工一分錢的情況下,你確得不妥,可以辭職,你覺得企業有這魄力與骨氣,你就留下來好好幹,幹好自己的事,即是養家也是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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