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讀」老舍:論讀書


「薦讀」老舍:論讀書

若是學者才準唸書,我就什麼也不要說了。大概書不是專為學者預備的;那麼,我可要多嘴了。

從我一生下來直到如今,沒人盼望我成個學者;我永遠喜歡服從多數人的意見。可是我愛念書。

書的種類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決定念什麼的全權;自幼兒我就會逃學,愣挨板子也不肯說我愛《三字經》和《百家姓》。對,《三字經》便可以代表一類——這類書,據我看,頂好在判了無期徒刑以後去唸,反正活著也沒多大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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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書也與咱無緣:書上滿是公式,沒有一個“然而”和“所以”。據說,這類書裡藏著打開宇宙秘密的小金鑰匙。我倒久想明白點真理,如地是圓的之類;可是這種書彆扭,它老瞪著我。書不老老實實的當本書,瞪人幹嗎呀?我不能受這個氣!有一回,一位朋友給我一本《相對論原理》,他說:明白這個就什麼都明白了。我下了決心去唸這本寶貝書。讀了兩個“配紙”,我遇上了一個公式。我跟它“相對”了兩點多鐘!往後邊一看,公式還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們“相對”下去,它們也許不在乎,我還活著不呢?

可是我對這類書,老有點敬意。這類書和第一類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類書不是沒法懂,而是懂了以後使我更糊塗。以我現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歲的時候,我現在滿可以作聖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緊跟著就糊塗了;昨兒個晚上,我還捱了小女兒——玫瑰唇的小天使——一個嘴巴。我知道這個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兩歲。第二類書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紙上沒印著一句廢話;懂不懂的,人家不鬧玄虛,它瞪我,或者我是該瞪。

我的心這麼一軟,便把它好好放在書架上;好打好散,別太傷了和氣。這要說到第三類書了。其實這不該算一類;就這麼算吧,順嘴。這類書是這樣的:名氣挺大,念過的人總不肯說它壞,沒念過的人老怪害羞的說將要念。譬如說《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羅馬的悲劇,辛克萊的小說,《大公報》——不知是哪兒出版的一本書——都算在這類裡,這些書我也都拿起來過,隨手便又放下了。這裡還就屬那本《大公報》有點勁。我不害羞,永遠不說將要念。好些書的廣告與威風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認那些廣告作得不錯,誰管它威風不威風呢。

“類”還多著呢,不便再說;有上面的三項也就足以證明我怎樣的不高明瞭。該說讀的方法。怎樣讀書,在這裡,是個自決的問題;我說我的,沒勉強誰跟我學。第一,我讀書沒系統。藉著什麼,買著什麼,遇著什麼,就讀什麼。不懂的放下,使我糊塗的放下,沒趣味的放下,不客氣。我不能叫書管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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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讀得很快,而不記住。書要都叫我記住,還要書幹嗎?書應該記住自己。對我,最討厭的發問是:“那個典故是哪兒的呢?”“那句書是怎麼來著?”我永不回答這樣的考問,即使我記得。我又不是印刷器養的,管你這一套!

讀得快,因為我有時候跳過幾頁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練習跳遠。書要是不服氣的話,來跳我呀!看偵探小說的時候,我先看最後的幾頁,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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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讀完一本書,沒有批評,誰也不告訴。一告訴就糟:“嘿,你讀《啼笑因緣》?”要大家都不讀《啼笑因緣》,人家寫它幹嗎呢?一批評就糟:“尊家這點意見?”我不惹氣。讀完一本書再打通兒架,不上算。我有我的愛與不愛,存在我自己心裡。我愛念什麼就唸,有什麼心得我自己知道,這是種享受,雖然顯得自私一點。

再說呢,我讀書似乎只要求一點靈感。“印象甚佳”便是好書,我沒工夫去細細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評。“印象甚佳”有時候並不是全書的,而是書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為這一段使我對這全書有了好感;其實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壞了全體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歡兩天的,我就感謝不盡。因此,設若我真去批評,大概是高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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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我不讀自己的書,不願談論自己的書。“兒子是自己的好”,我還不曉得,因為自己還沒有過兒子。有個小女兒,女兒能不能代表兒子,就不得而知。“老婆是別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擁護,特別是在家裡。但是我準知道,書是別人的好。別人的書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給我一點我不知道的東西。自己的,一提都頭疼!自己的書,和自己的運氣,好像永遠是一對兒累贅。

第五,哼,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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