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被三亚警方依法顶格处罚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管员依法查处一起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案件,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

据了解,10月29日9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大队交警路管员接到交警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田独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路管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经勘查,当事人陈某驾驶琼D2**47号二轮摩托车在田独路往亚龙湾方向路段,与同向行驶的莫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造成莫先生受伤及车辆部分损坏。经检查发现,琼D2**47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男,23岁)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予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

男子无证驾驶被三亚警方依法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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