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12歲弒母男孩,欲到無人認識的學校就讀,你怎麼看?

最後一隻大蝦


這個事情,這幾天我也是有一直在關注,看了很多報道也看了孩子父親的回應。整體看下來之後就是氣,特別氣。

第一孩子沒有感覺自己錯,直到現在都沒有看到哪篇報道說孩子知錯了,後悔了,痛哭了,難受了。我看到的報道里面孩子說殺的是自己媽媽不是別人。記者去賓館採訪,孩子還在嬉鬧玩耍,問他恨媽媽嘛?他說恨。人都被你殺了還恨呢?就光這點這孩子就不可饒恕,不可能被社會接納。

第二記者去採訪孩子的父親有沒有責怪孩子,父親說他還小不懂,只是個孩子。我天哪,看的我想爆粗口了,真不知道記者怎麼忍住的,也是佩服。而且言語間也沒感覺這父親對自己妻子的死有多大悲傷。有的孩子作業沒寫好沒寫完,還挨頓打罵呢!這孩子殺人了,父親卻一句小,不懂。就解決了。太可怕的教育方式了。現在12歲的孩子不比大人懂的少啊!

第三現在搞的他殺人了,社會不接受他,大家不接受他,好像是社會的錯,大家的錯一樣的感覺。就是圍繞孩子不能上學了,孩子以後誰教育來說了。看了孩子父親在頭條發的說法,我再次想爆粗口。大致內容我個人看了就是哭窮,需要救助。需要救助也要看事情性質的,就你們這態度這想法,哎!真是夠噁心的。

第四這件事情的影響,現在不能光看到這個12歲孩子殺了自己母親,沒有悔改,還要大家接納,還想像沒事一樣學習生活的事情。關鍵這會不會引起一些孩子的效仿,孩子有不喜歡的人或者說因為某件事情而恨一個人,孩子會不會像這個12歲孩子一樣,去殺人。反正他殺人都放了,我殺人也沒事。學校欺凌,留守兒童沒有父母在身邊守護愛護,這些不是不可能的,想想都恐怖啊!所以這件事帶來的影響太惡劣了

孩子該何去何從我不知道,但是絕對反對入校,不管哪個學校,你想著你的孩子受教育,別的家長們還想著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呢!你只看到自己孩子殺母還可憐不被接受,我們大家看到的是一個殺母還微笑的惡魔👿👿。口口聲聲呼籲社會教育,孩子連個悔意都沒有,社會應該也只想伸巴掌了。

真是氣啊!


玉美人廣場舞


把一個殺人犯放到無人識的學校中,無異於惡狼入羊群。

三歲看大,五歲看老。十二歲性格基本已塑成,嗜血的謬種,絕對改變不了的。

不能把這種孽子放到社會中,放在學校裡,這就是一個炸彈,不知何時爆炸,荼毒生靈。

千萬不可低估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一個成年女人在格鬥上,力量未必是他的對手。

我家就有個十二歲的女孩,她的思維接近成人,有時她對事物的分析比我還精準。營養,教育,環境都在改變我們孩子的認知。

聖女婊的思想,什麼他才十二歲,他還是個孩子。

他是殺人犯!

一個正常的十二歲孩子,敢拿刀殺雞嗎?敢宰羊嗎?敢剖魚嗎?敢砍狗嗎?

大多孩子看到殺雞宰羊的,都會心生憐憫,不忍直視,更不要說動手了。

他敢摸刀弒母,絕對是骨子裡冷酷到冰點。二十多刀,血流一地,分屍。竟然能在另一個房間安然入夢。這是人嗎?

這是魔鬼。

他若到新學校,萬一與同學之間有矛盾摩擦,誰敢保證他不摸刀!

這種孽子,進監獄是唯一出路。

對他慈悲,就是對無辜的殘忍。



七色花666


我只想說,我孩子就讀的學校別來。去那些聖母表的學校,不能保護一個殺人犯未成年的權利,就侵犯其他未成年的權利。


港城114


我就想知道,從古至今,弒母的結果是什麼?怎麼到了現代,文明程度高了,懲罰反而都沒了?


灰灰106853591


我覺得還是在牢裡過比較合適。


魔香姐姐


湖南沅江12歲弒殺母男孩,欲到無人認識的學校就讀,你怎麼看?

真好笑,無人認識,一個十二歲少年,因在家抽菸被母親發現,其母親加以管教後遭到他的殺害……這麼一個驚人的新聞、事件,如今這個網絡時代再加上有電視臺報道,再說了,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傳十,十傳百……反正最近一些日子網上把他的行為早已傳開了,他已經是網絡中的"紅人"了,試問還會有誰不認識?大家不要再欺騙自己了……

個人認為對社會負責,最好還是要有專門人員來管教才可以,否則,誰能保證他今後不會再做出以前的事來……當然,大家希望他能變成一個懂事、懂理……



家人平安147354958


頭條上一說,可以看到頭條的家長們要注意了,年滿12歲的轉校生,性別男。家長們要密切關注了


果果69977843


因為家庭原因,毀了一個女人!孩子已經知道錯了,如果在得不到社會上的同情和認知,這個男孩長大會一步步返還給社會,從新開始吧,改變一個孩子變好變壞就在一念之間了,不要糾結過去了


姐攀不得


我就問一下,如果這個男孩隱藏身份,在其他家長不知道的情況下轉到班級裡,結果和小孩再次發生衝突,畢竟孩子之間的衝突不可避免,如果這時候人家孩子生命受到威脅,這種情況學校全權負責和賠償麼?還是教育局全權負責其它孩子的生命安全?誰敢負擔起這個責任?如果都不敢請將這個孩子所轉到的班級和學校公佈給同班家長,畢竟人孩子放在你學校是去學習的,而不是隨時準備失去的,人交了錢來上學,但是單純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證,這難道不應該給所有班級裡面的家長和孩子一個選擇的機會?

二十多刀啊,全部砍在了他母親的身上,這不是孩子小不懂事兒,也不是情緒激動失手,這是報復性殺人啊,十二歲的孩子報復心理就已經這麼重了,就算他長大了學歷再高,心理如果還是這樣,那他還是一個反社會人類。不是說就不給他機會了,只是為何要拿別的孩子的生命安全給他買單?現在重要的是讓他上學麼?當下最重要的不應該是治療他的心理疾病麼?真不知道現在未成年保護法到底是在保護孩子,還是讓他們傷害人。未成年保護法也該改改了,未成年人惡性殺人導致死亡的,跟成年人的法律一起走吧!


皮皮29386073



我認為可行。

這涉及到“問題學生”的教育問題。《義務教育法》規定:未成年學生,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當然也包括問題學生。問題學生的教育需要社會、學校、家庭的共同努力。

如果當地學校拒絕接收“弒母”學生,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這樣的惡性事件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當地學生肯定是畏之如虎的!而且這樣的環境也不適合“弒母”孩子繼續學習。但我們不能就此把包袱拋給社會、家庭。如果“弒母”學生不再接受學校教育,那麼不久的將來。“弒母”孩子可能會成長為一個對社會危害更大的人。到那個時候,也許他會因為仇視那些曾經不讓他繼續上學的人而報復社會的。

所以我們要給予“弒母”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給他換個環境學習成長,只要學校和家長共同努力,相信他會成長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在此,我公開回復一下朋友們!

感謝朋友們的評論!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當時只是想到給孩子換個環境,或許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很顯然,是我考慮不周!歡迎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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