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弒母少年,還需要專門安排老師為其補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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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知道如何評價?

殺人後還如此說到:我殺的不是別人,是我自己的媽媽!

這樣無知的話居然能出知一個12歲的孩子嘴裡,可以想象家裡是如何的教育,又是在一個什麼樣的環境長大!

看報道,砍了自己母親20多刀,還拿母親電話給自己請假,還給警察說媽媽出去了!由此可見孩子對生命的漠視!

我也不禁想問?難道14歲以下就能殺人放火,並無責?家長的擔憂我想每個人都會存在,萬一他一不高興殺了老師和我家孩子怎麼辦?反正他殺了他自己母親,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樣他還沒有覺得自己做錯,就這樣迴歸社會真的好嗎?

再去殺幾個,是不是也不用坐牢,一樣什麼事情都沒有迴歸到社會?

我也無法想象一個12歲孩子的價值觀居然能扭曲到這樣!我還是希望更多公務人員,能夠深思一下14歲以下兒童犯案如何解決,如何一個方案!就這樣草率的讓他回學校!試問誰敢?不要以一句他還小,不懂事就把所以錯誤都撇的乾乾淨淨的!不教育好,不重新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以後長大也是社會的毒瘤,會犯下更大的罪!

願逝者安息,養不教,父之過!作為父母還是深思一下自己吧!



吃天鵝肉的蝸牛


古有甘羅12歲拜相,今有惡魔12歲殺母,上下五千年都難得一見!

如何處置,考驗的是有關部門的智慧,但智慧這個東西,他們有嗎?

殺了人,沒有懲處,倒更像是在獎勵,這就是他們的智慧?

我只擔心,此風一開,會不會有更多的青少年覺得風裡來雨裡去地上學太苦,都回去把自己親媽殺了?或者,老師批評幾句就把老師也殺了?他們會不會覺得,殺完了國家會有獎勵,會配備專門的老師上門講課,還有專門的心理醫生、保鏢,戰戰兢兢地像皇子一樣伺候著自己?

如此處置是不是在鼓勵不明事理的青少年大開殺戒?因為他們或許會理解為: 殺人無罪,殺人有獎!


順著長江歸大海


我理解不了來給他補課的老師是怎樣的心態,能全神貫注的上課嗎?還是邊上課邊走著神怕發生別的啥事情,這件事發生後,我心疼過那個兩歲的孩子,甚至想過如果那個幼兒沒人要,我能不能將他養大,但怎麼也同情不起來這一家人,用很多新聞裡的描述,妻子死了丈夫在採訪的時候面帶微笑,警察帶著孩子確認現場,爺爺摸了摸孩子的臉(這些行為也許有人為誇大的成分),這種家庭裡出來的孩子不是光有文化知識就可以了,根深蒂固的遺傳誰又能改變,所以說,當務之急絕對不是補課的事,也不是更名換姓換個大家不認識的學校就可以了,這對這個學校的老師包括家長和孩子是多麼的不負責任,個人認為這並不是發生這件事情後的第一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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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極其荒謬的決定!拍屁股、拍腦袋的決定!有學生生病耽誤課,沒見到哪個教委、哪個學校主動提出要老師去單獨輔導?難道這個弒母的學生比哪些好孩子還值得關照?就算是打架鬥毆,也會收到校規的處理或處分,這殺人的,如果回到學校,該給怎樣的處分?這不是很可笑麼?這殺人的和他的父親,都不值得原諒和幫助!


船上也有好人


題主您好!

學校為什麼要安排老師補課?

12歲少年還屬未成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相關條款,未滿14週歲了,免於刑事。又因為《未保法》規定,必須接受教育。可以說學校為其補課是法律的要求。即使是不合理且與群眾感受相牴觸。雖然感情上不合理,但在法律未改變的情況下,首先要遵守法律。


現實情況下,做為學校的老師和學生的家長,在感情必然是有牴觸和怨言的,這也是合情合理的,這名少年即使復學,也會受到老師和同學的歧視,難免會再次走向邪路。所以,學校選擇派老師為其補課,一入面遵守了法律法規,一方面照顧了學生家長的情緒和學生的擔憂。也算是一個不得已的辦法。至於能不能落實,我們不能做評判。

有人問,為什麼不能送少管所?是因為未保法規定,少管所只接收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少後罪犯。因為14歲以下免除刑事責任,16週歲以上,負全部刑事責任,此少年兇手12週歲,不符合條件,所以不能入少管所。



那麼有沒有其它辦法呢?少年兇手人盡皆知,即使異地入學,也會被查出真實身份,異地入學,我認為是不可能了。其父有六位老人要照顧也沒有精力看管少年分手,如果放之社會,說不定還會做出更大危害。所以,我認為,少管所酌情處理,接收少年兇手,並督促其切實改造直至16週歲,目前來說是唯一的辦法。

我本人對此事也很憤慨,但事已至此,任何怒火也不能判處其死型。唯希望司法執法機關,能夠考慮周全。給群眾一個交待,也能舉一反三,制定相應的措施,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


往事如風孔雀君


不想著中國社會里還有那麼多品行純良的孩子沒有很好的教育環境和機會,卻想著讓老師專門為這樣生性兇殘、品學低劣的人補課,腦殼有包麼?

一個正常的人就要有懲惡揚善的道德觀,不要想著標榜自己有顆善良的心,那充其量也是“該死”的農夫(農夫與蛇),更不要把譁眾取寵當成是標新立異。



貴州山野人家


教育局長親自補課!局長夫人給予母愛!局長子女給予兄弟姊妹情!這真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oo漫步人生oo


假如把這種惡魔放回學校,可想而知,還有誰敢與他同班,試想一下,在他心裡殺人是不犯法的,萬一與同學老師一言不合他就拿刀開始行兇(他有行兇的條件,有力氣有膽量)可能以後受傷害的更多呵。

基於此,建議切莫讓這個少年返回學校,先進行心理教育和適當磨合再返回學校


笑看天下59


這個小殺人犯和一般犯錯誤的學生是犯罪和犯錯誤的區別,性質不同所以不能用教育犯錯誤的方法來對待犯法的學生。他年齡雖小,但幹了一件成年人不敢幹的事情,令人匪疑所思。哪個老師願意給他補課,對他嚴厲他或許把老師給殺了。唯一辦法就是收監,到十八歲送新疆大沙漠勞改去,終生服刑。


雲天2647


光補課是不夠的,將來組織還要給安排工作(最次也得是事業單位),找不上老婆了,組織上還得給介紹對象,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出組織對未成年罪犯的關心和愛護,這是一個難得的榜樣,所以一定要好好對待~~~操!實在編不下去了。希望能追蹤報道,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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