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膛燧發槍,拿破崙稱其為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兵器

滑膛燧發槍,拿破崙稱其為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兵器

拿破崙時期的步槍主力是已經沿用近百年的燧發槍,更準確地說,是滑膛燧發槍。拿破崙稱其為“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兵器,在配上刺刀後尤其如此”。一般說來,這種燧發槍的總長(不含刺刀)約為1.5米,鐵質槍管長約1.1米,口徑16~20毫米,刺刀長度通常略大於0.4米,槍管下方附有一根錐形推彈杆。槍管後部是木質的槍托部分,點火裝置位於槍管右後方。當步兵扣下扳機後,彈簧機構會使燧石與火鐮撞擊生火,點燃火鐮下方藥池內的火藥。由於槍管底部已經鑽出了一個通往藥池的小孔,這樣就會引燃槍膛內的主裝藥,將子彈射出。

總體而言,這一時期的步槍通常能夠正常使用五十年甚至更長時間,奧地利軍隊在1805年仍然裝備改裝後的1754年式步槍便是一個明證。法軍使用的1777年式(後改稱共和九年式)步槍結實耐用,更有著輕便質優的美名。1789年,時為炮兵二級上尉的蒙福爾曾使用四支1777年式步槍各自射擊了10000次,發現它們依然可以正常射擊。蒙福爾隨即將它們編號存放在斯特拉斯堡軍火庫。十六年後,已經成為上校的他取出其中的第2、3號步槍再次測試,2號步槍在射擊4443次後因為操作失誤而炸膛,3號步槍在射擊12281次後仍然狀態良好。法國炮兵副總監伽桑狄評價道:“法國步槍狀況極好,除非出現清理失誤或修理問題,不然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有位英國軍官也感慨道:“比起我們可惡的笨重槍械,他們質地優良的、長管的、輕便的小口徑槍支在散兵戰中更有效。”

滑膛燧發槍,拿破崙稱其為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兵器

展開兩列射擊的近衛軍,第二、三列士兵正在交換槍支

儘管比起火繩槍時代已經安全得多,但燧發槍時代的步兵裝填任務依然是煩瑣而危險的。滑膛燧發槍的基本裝填步驟包括:從彈藥盒中取出圓柱狀紙彈殼(內含一定分量的黑火藥和一顆球形鉛彈);咬開彈殼末端,將鉛彈含在嘴裡(不要嚥下);豎起擊錘,向藥池內倒少許火藥;合上火鐮,將彈殼內的火藥全部倒入槍膛;把鉛彈吐進槍膛,將紙彈殼揉成一團塞入槍膛作為彈塞;用推彈杆將彈藥一推到底,但又要留下適時抽出推彈杆的餘地。

自然,上述步驟在各國軍隊中有著細節上的差異。以法軍為例,僅裝填就有十二個步驟、二十多個動作。不過,老兵卻經常把動作簡化得面目全非。例如一位英國軍官曾這樣描寫滑鐵盧戰場上的兩軍散兵戰:“法國士兵迅速地裝填著子彈,將槍托朝地上猛捶一兩下——以此取代推彈杆的作用,這樣,在我軍射擊一次的時間裡,他們就能射擊兩次。我還偶爾看到我軍有些‘老手’同樣在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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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軍1777年式步槍共和九年改型

當然,用槍托捶地裝填無疑會導致步槍故障率驟增,射擊精度大打折扣。另外,考慮到當時的步兵文化水平和武器製造水準,射擊中必定會頻繁發生事故。

當時限制射擊殺傷效能的主要問題有三點:黑火藥在燃燒時會產生煙霧和殘渣、燧石打火時常失敗、球形子彈與槍膛遊隙過大。

一旦部隊展開第一輪齊射,戰場便會立刻籠罩在黃黑色的詭異煙霧之中,煙霧在步兵陣列上空停留不去,造成能見度大大下降。而火藥殘渣迫使步兵在戰鬥中要定期用別在紐扣或子彈盒上的通針清理槍膛和通火孔。一枚燧石一般可以打火30次左右,保養良好的能夠打火50次。因此,通常情況下實戰中每六到十二次射擊裡就有一次因為通火孔堵塞或燧石打火失敗而無法擊發。

伽桑狄的《炮兵紀要》堪稱拿破崙帝國時代的槍炮百科全書。書中指出:滑膛槍每射擊60~65次,就需要對槍膛進行徹底的清洗和擦拭,否則就會導致彈藥難以裝填。這一操作只能在完全拆卸槍支的前提下進行,因而操作場所應當設在戰場以外。換言之,即使在彈藥補充充分的大會戰中,步兵也很少手持一支步槍射擊60次以上。鑑於射擊會不可避免地帶來槍膛汙染問題,雜亂的射擊更會導致軍官控制力下降,所以即使是訓練有素的老手也不會冒著炸膛或堵塞的危險進行長時間高速射擊。

此外,由於當時製造工藝所限,即使是同一型號的步槍也普遍存在口徑不一的問題。在長期的使用中,槍膛內徑也可能會產生多達幾毫米的偏差。因此,當時的人通常會將子彈直徑製作得比較小,以免堵塞槍口。以法國為例,由於革命戰爭時期槍支質量普遍下降,步槍子彈重量被迫由原先的27克(1/18法磅)降至24克(1/20法磅)。這顯然會不可避免地導致遊隙增大,子彈殺傷效能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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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殺傷效能,自然不能不提到與其息息相關的射程。拿破崙時代的步槍射程可謂眾說紛紜,讀者能夠在歷史、軍事著作中找到100米、200米、300米甚至1000米等各種數據。其實要注意的是,當時使用的滑膛槍之所以名為“滑膛”,就是因為這種步槍沒有能夠穩定子彈飛行軌跡的螺旋膛線。儘管這讓步槍的精度大打折扣,但對步槍的極限射程卻無影響。就最大射程而言,根據巴爾丹的記載,當步槍槍口仰角定為43°30′時,子彈甚至能落到974米開外。然而,這樣的曲射通常會造成相當大的誤差,因此在實戰中大多隻是朝某一特定方向進行遠程騷擾的手段。法軍散兵在戰爭中積累了豐富的曲射襲擾經驗。普魯士軍官德克爾直至戰後還心有餘悸:“要是子彈射擊軌跡為弧線,它就有可能依靠普通裝藥打到1000步(732米)以外。法國人是這方面的行家,他們有時能夠打傷我軍官兵,我們卻不知道子彈從何而來。不過,那些傷員多數是挫傷,實際損害有限。”

一般情況下,平射狀況下的滑膛步槍能夠在200~300米距離上對敵方目標實現有效打擊。巴爾丹宣稱:“步槍(有效)平射距離可以估計為260米,超過這一距離,射擊就沒有把握,而在一半距離上,射擊效果尤為出色。”他在1807年出版的《步兵手冊》中還詳細指出:步兵應當對準98米(150步)遠的目標膝蓋,195米(300步)遠的目標腰部,293米(450步)遠的目標軍帽,390米(600步)遠的目標上方32.5釐米(1法尺)處——根據時人的經驗,這一距離上子彈偏差可能達到兩法尺。俄軍名將庫圖佐夫則在1786年撰寫的《關於步兵勤務與獵兵特別勤務的註解》中指出:射手應當在71米(100阿爾申)距離上瞄準膝蓋,107米(150阿爾申)距離上瞄準人體半高,142米(200阿爾申)距離上瞄準胸部,178米(250阿爾申)距離上瞄準面部,213米(300阿爾申)距離上瞄準頭頂上方36釐米(半阿爾申)。沙恩霍斯特曾於1810年主持各國步槍測試,他將法國、英國、俄國、瑞典滑膛槍的最遠標靶均設為293米(400普步)。可見,當時各國戰術家對滑膛槍的有效平射距離認識雖然有差異,但一般都認為它不會超過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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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不同的射程上,滑膛槍的精度又如何呢?

提到精度,英軍漢格“上校”在1808年公開出版的《致卡斯爾雷勳爵的一封信》中的內容流傳甚廣:“如果滑膛槍的鑽膛做得不算太差,也不像常見的許多槍那樣歪斜,那麼士兵可以用它在80碼(73米)距離上命中人體,甚至能夠在100碼(91米)距離上做到這一點。但是,要是一名士兵在150碼(137米)距離上被瞄準他的一支普通步槍打傷,他就註定是非常不幸的,至於在200碼(183米)距離上用一支普通滑膛槍射擊某人,你可以認為這就和朝月亮開火一樣。我堅持認為並將證明,不論在什麼時候,沒有人會在200碼距離上被瞄準他的人打死。”

這一說法時常被用來說明滑膛槍精度低劣。不過,漢格的目的在於推廣線膛槍,因而說法過於誇張了。其實在1817~1818年的梅斯實驗中,法軍普通滑膛槍面對200米距離上邊長兩米、五人大小的正方形標靶,使用常用的1/20法磅彈重子彈,獲得了21%的命中率,而1/18、1/17法磅子彈由於遊隙較小,取得了較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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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隨著彈道學的發展與軍官教育的進步,拿破崙時代的其他各國也先後進行了多次靶場射擊測試,為後人留下了豐富的分析材料。

本文摘自《線式戰術時代的戰爭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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