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多年终于快熬出头,天上却掉下俩“债权人”要分钱……

一起借款纠纷“闹剧”前后长达八年,债权人黄力提起诉讼和财产保全,又申请了强制执行,却依然没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整件事波折不断,半路还冒出了两个“债权人”,要从债务人的房产拍卖款里分一杯羹……到底怎么回事?

这两位“债权人”的表述方式惊人一致,证据内容都差不多,疑点重重。想到被拖欠的一百多万款项迟迟拿不回来,债权人黄力苦恼不堪,一切都要从2009年说起……

“老赖”不还钱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2009年9月,从事工程建设的侯大伟自称资金短缺,先后找到黄力借款一百多万元。而后虽然还款几十万,剩下的欠款迟迟没有到账。

要债多年终于快熬出头,天上却掉下俩“债权人”要分钱……

黄力一次一次催要,可是侯大伟却一拖再拖,甚至翻脸不认账。辛辛苦苦挣的一百多万血汗钱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拖欠着,黄力越想越憋屈。纠结了半天,黄力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于是,他向福建省南安市法院提起诉讼和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于2012年2月查封了侯大伟名下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某小区的房产 。此后,一二审法院均判决侯大伟如数偿还所欠款项及利息150万余元。

要债多年终于快熬出头,天上却掉下俩“债权人”要分钱……

但侯大伟迟迟拿不出欠款,同年11月29日,无奈之下的黄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整个事件虽有波折,至此也算结局圆满,黄力长舒了一口气。

可是偏偏这个时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真正的故事才开始上演……

天上掉下个“债权人”

到手款项“打水漂”?

2014年11月,黄力接到了南安法院的通知,还有两名“债权人”要共同参与分配侯大伟的房产拍卖款。天上掉下个“债权人”,这是黄力万万没想到的!

要债多年终于快熬出头,天上却掉下俩“债权人”要分钱……

时间倒退到2012年……

“侯大伟欠了我300万,这是借条。”

2012年11月2日,一名叫侯建国的男子拿着借条来到了思明区法院,要求侯大伟还款。很快,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在同年11月21日达成还款300万元的调解协议。

“侯大伟因做工程建设资金周转,跟我借了300多万,至今未还。”

2013年3月4日,另一名叫陈翔的男子也拿着借条到思明区法院,要求侯大伟还款。同样,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4月15日,达成还款300多万调解协议。

随后,这两名男子于2014年9月10日,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侯大伟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的一栋房产。思明法院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侯大伟的涉案房产,并于11月1日,向南安法院发出申请参与分配函。

“这边刚要分配拍卖款,那边就出现了‘债权人’,仅仅是巧合吗?”两个“债权人”金额都比黄力多,如果真要参与分配,黄力的一百多万欠款何时才能到位?怀着满心的疑虑,黄力再一次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南安市检察院申请执行检察监督……

线索核查

案情初现端倪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吴清洁,怎么也没有想到一次培训期间的闲谈会引出涉及600多万的虚假诉讼案……

要债多年终于快熬出头,天上却掉下俩“债权人”要分钱……

2015年初,福建全省民事检察业务培训如期在福州举行,一名南安市的民行检察官课间提及这起执行检察监督案。凭借职业的敏感性,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检察官吴清洁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这一情况,此后,思明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向思明区法院、南安法院调取了相关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分析,核查后发现,两起民事调解案存在种种疑点:

● 两位“债权人”的起诉状、申请执行书的表述方式、文书格式基本一致,提交的证据内容完全相同,均为借款双方的谈话录音,无借款合同也无银行转账记录凭证。

● 同时,二人提起诉讼、调解和申请执行的时间节点都与黄力借款纠纷案的时间节点都衔接得刚刚好。

● 甚至,其中一人是侯大伟的同村老乡,而另一人则是他的外甥,关系非同一般。

● 在明知侯大伟还款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两人怎么还会借出大额款项给侯大伟?

经过研判,这两起民事调解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可能性极大。随后,南安市检察院将该线索移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真正的较量开始了……

全力调查

让“老赖”无处遁形

考虑到这两起民事调解案证据少,当事人之间极为容易形成“攻守同盟”,如果贸然行动,极易“打草惊蛇”,导致案件陷入僵局。于是,思明区检察院内部一体化协作,在做好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后,同时通知侯建国、陈翔到案接受询问。

“当时他还款能力差,你为什么还敢借出这么多钱?”

“当时怎么给他这笔钱的?”

“在哪里给的,为什么不用银行转账?”

“大额现金,你从哪里取的?有记录吗?”

……

承办检察官步步追问。很快,真相水落石出。

要债多年终于快熬出头,天上却掉下俩“债权人”要分钱……

原来,在黄力申请强制执行后,侯大伟将案件情况告诉侯建国、陈翔二人,让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日后参与拍卖款的执行分配,从而挤占黄力对涉案房产的分配份额。为此,三人炮制了借款谈话录音,侯大伟还准备了起诉书、证据目录、录音光盘等虚假诉讼材料交给二人。随后,两人分别向思明法院提起诉讼,顺利拿到了民事调解书。

全面履行监督

维护正义不缺席

2016年3月15日,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思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于5月16日对该两案裁定再审,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11月15日,法院分别作出民事判决书,撤销了两份原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陈翔的诉讼请求,原审被告侯大伟应偿还原审原告侯建国借款100余万元,而非300多万元,并对两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同时,承办人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南安法院的对黄力借款纠纷民事执行案存在执结未裁定的违法情形,遂将该线索移送南安市检察院,

南安市检察院就此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获执行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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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侯大伟、侯建国、陈翔三人恶意串通、伪造重要证据、骗取法院生效调解书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思明区检察院于2016年3月23日将相关证据移送思明公安分局。经过案件跟踪,发现公安机关迟迟未予立案,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继续跟进并将线索移送侦查监督部门。

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先后向思明区公安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立案书》。

很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鉴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轻微,且还需继续处理后续债务问题,2017年11月2日,思明区检察院对嫌疑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

检察官说法

要债多年终于快熬出头,天上却掉下俩“债权人”要分钱……

虚假诉讼利用合法手段实现非法目的,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尊严和公信力,是法治进程中的一个毒瘤,必须严惩不贷。检察机关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不仅有助于挽回第三人的损失,还能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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