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大使”實則“黑老大” “淮陽好人”獲刑20年

記者22日從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被稱為“淮陽公益大使”的鄭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數罪併罰被判刑20年。

2017年7月4日,鄭林因涉嫌尋釁滋事罪、盜竊罪、非法入侵住宅罪被執行逮捕。在鄭林被逮捕之前,在淮陽縣當地有很大的名氣,被稱為“淮陽公益大使”。其在網絡上也不乏讚美之聲:《淮陽鄭林——平凡中的堅守與奉獻》、《圖說淮陽“馬路天使”鄭林》等等文章不勝枚舉。

這樣一個“淮陽好人”,似乎很難將他與黑社會聯繫起來,但鄭林內心的醜陋卻帶領他走上了犯罪的不歸路。

近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鄭林一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鄭林為首的黑社會組織最終覆滅。法院依法判處鄭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黑社會組織內成員12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鄭林成立並經營鄭林白癜風醫院和淮陽縣鄭林商貿有限公司,為攫取更大利潤,鄭林以該公司為依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採取簽訂空白合同、低收高放等方式向社會不定向人員放貸。為保證高息等非法利益順利回收,鄭林拉攏公司職員鄭小磊、劉華、王興旺等人,糾集籠絡有前科劣跡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方萬領、李霞等人,僱傭殘疾人方戰戰等人加入該團伙,逐漸形成了一個結構清楚、層次分明、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管理有序的犯罪組織。該組織自成立以來共吸收融資款935.96萬元,並以此為經濟基礎,支撐其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對於討債,鄭林組織也有很“獨到”的方法:“一文一武”。“文”即利用“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造假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產。在被害人陳某某不能按時還款的情況下,鄭林派人到陳某某工廠內打砸,拉走貴重設備抵債,但並未出具“收條”,轉臉就去淮陽縣法院起訴,以其公司員工劉靜等人的名義重複討債。被害人丁某某、翟某某已經歸還十萬元債務,鄭林未出具“收條”,反而在淮陽縣法院起訴時虛增債務,要求還款三十萬元。

“武”即暴力討債,多名被害人因欠鄭林高利貸無法償還,導致土地、房屋及其他財物被鄭林團伙強佔,部分被害人失去工作、妻離子散、背井離鄉。如鄭林指使鄭小磊、方萬領、王興旺等人,多次到李某家中,實施辱罵、鎖門、噴紅漆、強行將摩托車開走等滋事行為,在此期間,李某被逼無奈,自己朝自己腿部紮了一刀,方萬領等人才離開。

被告人方萬領、鄭小磊受鄭林指使,去劉某位於淮陽縣西城區康樂路與新星路交叉口的原“洋河紅色經典”店內要賬。期間,被告人方萬領、鄭小磊無故毆打併用電棒電擊正在喝茶的李某忠,致其受傷。經鑑定,被害人李某忠左側眼眶內壁骨折、眼瞼軟組織腫脹、積氣,構成輕微傷。

根據鄭林的指使和安排,該組織先後在淮陽縣城及周邊鄉鎮大肆實施盜竊、尋釁滋事、非法入侵住宅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動輒聚眾打砸、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公然藐視法律和社會秩序。被告人鄭林指使鄭小磊、李曉磊去霍某前妻張某家中滋事。其中一次,鄭小磊將張某家大門門鎖砸壞,將儲物間玻璃砸爛,給獨自在家的九歲的霍某兒子造成嚴重驚嚇。

2015年下半年,鄭林指使鄭小磊、王興旺等人多次到淮陽縣文明路“夢潔家紡店”內滋事。甚至在被害人雷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店內的家紡等物品偷走並變賣,共計價值人民幣48.98萬元。鄭林團伙也曾在“宏象洗滌廠”、“多味水餃店”“天天賓館”等處實施十餘起滋事行為,導致多家店鋪停業、搬遷,極大擾亂了當地社會經濟秩序。

以鄭林為首的黑社會組織在淮陽縣地區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高額利潤,支撐醫院、商貿公司發展,開展犯罪活動。在此期間,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不敢報警求助,在當地產生了極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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