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使用導航引發的慘案

導航作為現代的“北斗七星”,成為越來越多車主賴以到達目的地的工具。但其在便民的同時,因被不當使用反而成為交通事故的誘因之一。

2018年8月7日,馬尾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滴滴司機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訴。2018年2月25日,被害人蘭某與朋友黃某某、王某某、張某某一行四人在滴滴出行平臺預約被告人李某某(男,50歲,福建南平人)的小型普通客車從福州出發前往連江。6時20分,被告人李某某駕車途經瀋海高速公路A道2040km+300m處,因對道路不熟低頭操作查看手機導航,遇前方由蘇某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從加速車道駛入慢速車道,被告人李某某發現前車時採取措施不及,致車輛右側碰撞到重型廂式半掛車尾部左側,造成坐在副駕駛座的蘭某(男,28歲)當場死亡,乘車人王某某重傷,黃某某、張某某輕傷。經調查、取證核實,認定滴滴司機李某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犯罪。

檢察官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兩人輕傷,經認定其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示:專注手機高風險,高速駕駛需謹慎。廣大滴滴師傅在接單前,對於自己不熟悉的路線可先查好路線圖,做到心中有數;開車途中可使用語音播報,防止高頻率查看手機的行為,確實需要查看導航確定路線時,在安全地帶確認好路線後再上路。安全無小事,切莫存僥倖。一個看似微不足道的行為,最終卻釀成了慘烈的悲劇。新老司機們都要善用導航,專注駕駛,讓導航導出安全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