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有銀行管存的,是不是即使平臺垮了投資者仍然能拿到本金呢,你怎麼看?

3QS


P2P的銀行存管是從證券資金的管理模式延伸過來的,上限銀行存管是為了保證投資人的資金流向的真實性,把資金和交易分開管理,實現兩條腿走路的模式,讓P2P不能隨意的接觸的投資者的資金,避免資金挪用,避免設立資金池,但這種模式只能保證名義上的資金投向的真實性,但保證不了資金安全。

P2P從事的還是私人借貸業務,上線銀行存管,只是銀行按照借貸合同把錢從銀行的賬戶上轉給借款人。簡單點說,P2P平臺要動用投資者的錢,必須有正規的借貸合同,有標的物,銀行才會把錢轉出去,但是借貸關係的真實性銀行的是不負責的,即便借貸關係是真實的,銀行也只是按照合同約定把錢轉給借款人,並不負責資金的回收。

根據2017年2月23銀監會發布的《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的規定,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作為存管人接受受託人的委託,按照法律和合同約定,履行資金存管專用賬戶的開立和銷戶、資金保管、資金清算、賬務核對以及信息報告的業務。存管人(銀行)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

所以,P2P的資金安全決定於標的物本身,跟銀行存管沒有半毛錢關係。銀行存管只是P2P平臺用以宣傳的一種增信措施,只保證資金流轉有憑證依據,不保證交易真實性以及資金的回收。


不立而立


作為一個金融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我來告訴朋友,即便P2P平臺有銀行管存,經營垮臺了投資者的本金也不一定能拿得到。

所謂P2P平臺資金存管,簡單地說就是吸收投資者的資金由委託給銀行管理,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平臺自設資金池,避免使平臺混淆自有資金與客戶資金,避免客戶資金被挪用,從而防範P2P平臺經營風險。

雖然這樣做,在很大程度上可遏制P2P平臺風險,也往往是一些P2P平臺因資金委託給銀行貸款而自詡為經營安全的平臺,用此來引起投資者對自己平臺的重視和支持。

代管資金的銀行對P2P平臺經營沒有監管權,對其經營風險也沒有提示權和制止權,如果經營出現風險而關門,代管資金的銀行是沒有兜底責任的。其風險損失由平臺自己承擔,其欠客戶的資金也應由平臺清理之後的剩餘財產進行清償。對此,銀行是沒有償還本金責任和義務的。

這一點,請廣大投資者要注意,在參與P2P平臺投資時千萬要注意。不要被忽悠。


財經深思


其實正規p2p大平臺所做的業務就跟:支付寶花唄、微信微粒貸、銀行信用卡業務一樣,利率也都差不多,選擇平臺很重要



用戶5487612378478154


可以肯定的是,平臺有沒有銀行存管,垮了之後跟你能不能拿到本金毫無關係。搞清兩個問題,就行了。



為什麼國家要p2p銀行存管?

簡單說就是讓用戶的資金和平臺分離,讓平臺不能直接接觸用戶資金,防止平臺私設資金池。說白了,銀行就是個中介,是個資金支付通道。以前沒存管的時候,平臺能直接摸到投資者的錢,所以國家出臺有存管政策了,但是對平臺來說只是多了一道程序,根本不能阻止有些平臺造假舞弊。



平臺怎麼作假?

我敢說90%平臺出事的原因都是因為自融,什麼是自融?就是用戶投資的錢,平臺自己使用。

比如,虛構投資標的。平臺的借款人方大部分都是平臺虛構的,或者是平臺方的關聯方。尤其是平臺是民營實體企業投資設立的,你說不自融他搞個p2p圖什麼,就為那點平臺中介費嗎?

或者有的借款方是真實的,但是平臺跟他已經事先談好了,投資者的資金到到借款方賬後,平臺使用一部分,利息少收或者不收。



到期怎麼還呢?當然是借新還舊了,搞龐氏騙局了,多發幾個假標的,或者把一個標的拆成幾個標,在搞個期限錯配等等,他們是真的會玩,套路是真的多。到時候盤子搞大了,還不起跑路,別說本金了,毛都沒有。

感覺說跑題了,就簡單說這些。最後一句,建議小白新手遠離p2p。


小小蛋白君


批偷批平臺相約跑路賴賬,影響極其惡劣。有人還發現一個問題,那實控人交代,平臺上有三百多個賬號是他們自己的,然後像託一樣去拍標,吸引真實投資人進去投資,而他們自己賬號的錢一旦買標進去,到賬後很快就抽走了,如果逾期三十億,實際沒那麼多,實際就逾期了二億四千萬是真實,但是出事了,最終那些自己的賬號也是參與分錢的。

也就是全都追回真實的出借款,也些刷單的假出借人也來分錢。例如真實標二十萬,號稱一百萬,還有八十萬是刷單的。結果二十萬全追回來,真實出借人應可全數返還,但刷單的也來分就損失慘重了。

為避免這種情況,不能認同任何形式打折,嚴格執行合同法!


俗世存真


先上結論:P2P平臺垮了,若投資者能拿回本金,在99.99%情況下與平臺是否有銀行存管無關。只有一種情況能夠順利從存管銀行拿回本金,就是剛好你充了值,剛好平臺沒轉走你的錢,剛好平臺賬戶被銀行凍結了。

1.銀行存管增加了違法難度。在沒有銀行存管的過去,P2P平臺違法成本太低。例如平臺老闆想要錢,直接在平臺發個假標就行了,金額隨便定,錢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直接轉到個人賬戶。而有了銀行存管後,平臺老闆想作假,則要通過銀行的弱審核。例如要提交合同給銀行,單筆借款不能超過100萬等等,大大增加了違法成本。

2.銀行存管不保證資金安全。銀行存管解決了資金募集之後,轉走之前的資金安全性,即用戶充值之後,錢先是到了銀行存管賬戶,然後用戶購買某個產品,滿標後,資金才從銀行存管賬戶轉走。至於轉走之後錢到了哪裡,銀行是不會管也沒有那麼多精力管。

3.銀行存管能夠判斷平臺好壞。在選擇P2P平臺合作時,不同銀行有不同要求。大的銀行有很高的門檻,需要對P2P平臺進行考察,不合規的是不會讓對接的。所以,可以通過平臺對接的存管銀行知名度、大小判斷平臺實力。若一個P2P平臺不停還存管銀行,或者到現在都沒有上存管銀行,那就要小心了。

4.看看如何剛好能夠拿回本金。從以上分析知道,只要你的錢轉出去不在銀行存管賬戶了,平臺垮了你就不可能拿回來。只有剛好你充值到銀行存管賬戶,並且平臺沒有將你的錢轉走,同時銀行賬戶又被凍結了。這個時候,在警方介入之後,可以順利拿回充進去的錢。

總體來說,銀行存管是P2P平臺必須要有的條件,沒有銀行存管的平臺,請遠離!


大南山伯爵,操盤近百億P2P平臺實現零逾期零壞賬,資深P2P從業者,歡迎關注交流。


大南山伯爵


怎麼可能呢?

你也不想想,假設說有銀行存管,平臺垮了投資者仍然能拿到本金,說明投資者的本金在銀行存管,那請問平臺拿什麼來去做所謂的投資給投資者支付高利息?這顯然不符合邏輯和事實。

所以,有些平臺標榜的所謂銀行存管,只不過是理論上投資者借款給借款人的資金,借款人還款給投資者的資金,都要通過銀行,但實際過程中,投資者對借款人的瞭解都是通過平臺,有沒有想過,所謂的借款人都是假的呢?所謂打給借款人的錢,都有平臺掌控,所謂借款人支付的利息,都由平臺來支付?如果是這樣,即便有銀行存管有什麼用?

所以啊,P2P的高風險,不是銀行存管能抵消的。


鑫財經


1、截至目前已經有39家銀行取得了為300多家網貸平臺進行資金存管業務的資格。畢竟是一條監管規則,所以實行資金存管的平臺往往用藉此來宣傳自己經營的合規性。

2、根據《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的規定,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作為存管人接受受託人的委託,按照法律和合同約定,履行資金存管專用賬戶的開立和銷戶、資金保管、資金清算、賬務核對以及信息報告的業務。存管人(銀行)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這個是借鑑證券行業的資金存管業務。

3、因此,P2P平臺對資金實行銀行存管,當然是可以提高平臺借款的安全性的,比如銀行會按照相關要求對賬戶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對,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規避一部分平臺違規操作的風險,但是一筆借貸業務能否收回本金,還取決於借款人能否按約定還款,還取決於平臺的整體違約率,以及平臺的運營能力和代償能力,這些才是決定投資者能否取回本金甚至獲得收益的關鍵。


遁逃者


這個問題可能眾說紛紜,但是我的理解是,只要實施了正規的銀行存管,理論上說,投資者可以繞開P2P平臺,通過存管銀行獲得回款。

這怎麼可能呢?包括很多P2P老手可能也不太理解,但是真正的結果就應該是這樣的。

為了徹底搞清楚這個問題,大家需要明白幾個概念和流程。

P2P的參與方至少包括4個,出借人,P2P平臺,存管銀行,借款人。

出借流程:

借款人向P2P平臺提供借款申請---平臺風控審核通過---平臺發佈借款項目信息---出借人通過P2P平臺發現借款信息---出借人同意出借---出借人把錢打入存款管銀行賬戶---存管銀行把資金劃撥到借款人賬戶---存管銀行通知平臺和借款人交易完成。

還款流程:

借款人到期還款至存管銀行賬戶---存管銀行根據P2P的存管規則把本金和利息劃撥至出借人賬戶---存管銀行把中介費用劃撥至P2P平臺賬戶。

現在,大家看到的資金往往是P2P平臺顯示的,但是P2P平臺只是引用了存管銀行的數據,因為真正的銀行存管,P2P平臺是無法接觸到用戶資金的,只能通過存管銀行提取數據,因此數據的源頭是在存管銀行。

有人會說,既然如此,放款和收款完全可以繞開P2P平臺啊!沒錯,就是這樣。

今後,隨著監管加強,P2P借款人和出借人,完全可以在存款金行界面完成收付款,這樣就可以真正實現平臺是平臺,存管是存管,中介倒閉了,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間的債務關係仍然存在。

如果真的這樣,將來投資P2P,關鍵不是選平臺,而是選借款人了,互聯網借貸將名至實歸,P2P平臺也可以擺脫剛性兌付的泥潭了。


話又說回來,目前銀行存管尚不規範,暫時很難一步到位,P2P平臺仍將長時間擔任中間角色,希望監管儘快到位,讓中介迴歸中介,讓存管迴歸存管,這樣,P2P就可以在陽光下運行了。


互金直通車


  不是的,存管即是託管,銀行作為託管人,它的職責是保管資產的安全,執行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以及監督管理人的投資運作,並計算資產淨值和編制財務報告表。它並沒有擔保的職能。

  既然沒有擔保的職能,它就不能承擔運營風險,管理人投資失敗平臺垮了,該風險得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簡單來說,所謂的存管人,只是管理人在銀行開立一個專有賬戶,或者說對公賬號,轉賬必須要憑證,而這憑證通常就是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有對應的相關合同或證券),而不能進行對私轉賬,這就規避了管理人挪用資金的風險。

  但是託管人並不能確保對應的合同或證券無虛假,也不能保證合同或證券不會出現違約。比如管理人(P2P平臺)可以假造借款合同,然後提交給託管人(銀行)審批,託管人無法甄別的情況下,便會將資金轉向對應的賬號,完成資金結算。

  而P2P存在大量的個人用戶,用戶出現違約不還款的比例較高。如果達到一定上限,也可能引起資金鍊斷裂,導致平臺垮掉,託管人並沒有擔保的職能,是不會進行賠付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因此,

只要搞懂託管人並不是擔保方便可以了,千萬別以為P2P平臺有第三方託管就沒有風險。它只是較為有效的規避管理風險,並不能完全規避管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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