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3800元娶個緬甸少女當媳婦,誰知竟是男兒身

啊權今年25歲,未婚,按理說25歲不算大,但他村裡有早婚習慣,同齡人的孩子都上學了,啊權文化程度低,父母對他的婚事就一直很焦急。

6月4日,有人告訴啊權,一個叫黃萍的媒婆也許能為他找到心儀的“媳婦”,得到黃萍的電話後,啊權當即就找到了她。“剛好有一個願意嫁到中國的緬甸16歲小姑娘,你來看看喜歡不囉?”黃萍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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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啊權租車到了100多公里外的隴川。在媒婆的撮合下,很快與這名緬甸女子正式約會,儘管緬甸女子中國話不流利,但時尚漂亮,啊權表示願意與其結婚。

看到啊權與緬甸姑娘親密無間的樣子,開始出價,要出3800元彩禮,還說其中的1800是姑娘家的聘禮,2000元是“介紹費”。雖然感覺2000元“介紹費”過高,但在興奮中還是答應了媒婆給出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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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婚檢

6月6日,媒婆等人與緬甸“母女”坐車來到了啊權家。6月7日,媒婆等人拿到介紹費後離開了啊權的村子,而緬甸“母女”則留在了啊權家。

這一留就是7天,在這7天中,啊權在與緬甸“女子”的搭話中獲悉,“母女”二人是境外臘戌人,母親叫布唄,“女兒”叫吶巴。吶巴說,他希望“嫁”來中國。共同生活期間,母女兩人講緬語,啊權聽不懂,但卻發現吶巴經常打電話。

第4天,吶巴問啊權什麼時候送母親回國,“當時我想等籌齊1800元聘禮就送她媽回家。”啊權事後說。

5月9日,啊權帶著吶巴上醫院婚檢,到醫院時,吶巴就是死活不願檢查,還對啊權拳腳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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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這個姑娘做媳婦了,她會打人。”啊權電話告訴媒婆,“限你5小時內將她母女二人送回來,到時我再把介紹費2000元退給你。”媒婆承諾。

6月10日,心懷叵測的緬甸“母女”不辭而別,擔心介紹費追不回來的啊權立即向警方報警,民警很快抓獲了吶巴“母女”

“把頭抬起來,我們對你訊問。”“母女”兩人被帶到公安局後,出入境大隊長髮出訊問指令,而被帶入辦案區的吶巴卻一直低頭不語,好像刻意在掩飾什麼。之後,吶巴一個動作引起了大隊長注意,“咽喉凸出,手指粗壯。”隊長懷疑吶巴的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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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慎重起見,刑警迅速將吶巴送往醫院體檢,通過體檢,證實吶巴是一名男性。“我想在中國生活,就隱瞞了男性的事實。”吶巴交代。嫌疑人布唄交代,吶巴從小喜歡女性打扮,很多人都不知道吶巴性別。為達到在中國長期生活的目的,布唄打起了將兒子“嫁”到中國的主意,母子二人先是騙過媒人,之後又騙受害人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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