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严格践行“四种形态” 提升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山丹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1至11月,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17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3.2%;“第二种形态”占28.2%;“第三种形态”占0.6%;“第四种形态”处置占 8%。

该县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 也有“温度”。先后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发放《谈话转办单》48份,督促谈话58人次。向县委组织部反馈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信息6次,县委暂缓任命干部1名。对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75件涉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立案审查45件。对55名反映失实党员干部及时澄清反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落到位。(供稿 周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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